烟台人才网 关于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岗位竞聘方案(试行)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岗位设置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岗位管理与聘任制度,建立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科学考核评价和聘任制度,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9号)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岗位竞争上岗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和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事业第一、突出业绩和贡献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坚持评聘相结合、分类考核、按岗位任职??、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能上能下的竞争性用人机制。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参加岗位竞聘的应聘人员应当为学校现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技术工人岗位的人员(含控制总量以内)。

第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竞争性招聘:

(1)新员工首次任职;

(二)调整为较低级别职务

(三)受纪律处分,受到降级处分的;

(四)目前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和停止执行审查的;

(五)其他不适宜竞争性招聘的情形。

第三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 学校岗位竞争性招聘以岗位设置为主,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和数量范围内进行,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技能工人岗位。

第四章 比赛条件

第六条 参加岗位竞聘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

(二)遵守纪律、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有担任职务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备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现任职务年度考核、最近一年师德考核或最近一届任职期间考核成绩合格以上。

第七条 管理岗位是承担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岗位。管理岗位的选拔任用按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办发〔2015〕34号)、《山东省市属及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鲁办发〔2018〕3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一)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担任六级以上管理职务的人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用或者聘任的副处长、处长、副处长、科长、副科长级干部分别对应四至八级工作人员;其他管理职务工作人员分别对应九至十级工作人员。

第八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业绩要求。高校教师、辅助岗位基本条件按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竞争任职资格条件》(附件)执行。辅助系列参考晋升条件按照各专业省、部评审标准执行。

第九条 技术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基本情况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3、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4.能圆满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一级、二级技工岗位,应聘人员须分别取得高级技师或技师等级证书,工种须与现职相符,且在本工种的下一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高级技师证书10年以上,工种须与现职相符。有真正才能、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允许竞聘一级技工岗位;取得技师证书10年以上的,允许竞聘二级技工岗位。

2.报考三级、四级技工岗位,须取得高级工、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且在该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

3.报考五级技工岗位,须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并完成试用期。

第五章 竞赛程序

第十条 岗位评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有竞争力的招聘计划;

(二)公布岗位编制、等级、任职资格、考核指标、聘任期限等信息;

(三)个人申请:申请者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岗位标准、专业准入条件和学校制定的岗位任职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科学研究和实践能力。

(四)资格审查。各部门岗位评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报送组织人事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责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岗位评聘工作委员会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最终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评聘全过程。

(五)考核评审。岗位评聘工作委员会按照岗位职责,采取民主评议、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评议、表决,赞成票数达到与会专家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议案方能通过。

(六)聘任前公示。岗位评聘委员会应当在学校范围内公示拟聘任人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审批备案。评聘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第六章 聘任考核

第十一条 学校依法与教职员工签订聘任合同,实行人事聘任制度。根据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按照学校聘期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工作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通过公开招聘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新录用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博士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审查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未通过审查的,予以解聘。

第七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岗位评聘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了岗位评聘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校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第十四条 成立学校岗位评聘工作委员会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工作条例》(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2019]39号),实行专家负责制,负责对参与评聘人员的道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第十五条 建立岗位评估和任用工作组

各部门成立岗位评聘工作小组,负责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的推荐和其他职务的报名、资格初审、任职考核、民主评议等工作。职能部门成立综合岗位评聘工作小组,负责职能部门各类职务的报名、资格初审、任职考核、民主评议等工作。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事业单位职务评聘工作。

第十七条 岗位评聘应严格执行《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办法》(鲁人社发〔2019〕39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有关要求。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竞争性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招聘政策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人员采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竞赛结果的客观公正性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有效期内如需修改,须报主管部门解释,并备案备查,向社会公布后施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相关政策及问题

1. 关于职务评定和任用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严格按照岗位申请和岗位考核要求进行评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按照职务所属系列报考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工作调动和专业技术职务调动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转系列的,应当在现专业技术职务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能够完全胜任现岗位工作职责后,可以申请横向调动,调动满一年后,可以申请晋升更高专业技术职务。调动后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年限与原同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同级工作年限。其间所取得的业绩,可以作为申请更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但主要看重现岗位所取得的业绩。高层次人才不需要要求有在校工作满一年的。

(三)关于“两岗”人员竞聘上岗

管理岗位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兼职专业技术职务的,以及以管理为主从事专业技术职务兼职的,须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兼职审批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核批准后,在核准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内参加竞争上岗的专业技术职务。

(四)关于机关转业人员和军转文干部职称评定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机关转制人员和军转民干部进入事业单位任职3年以内的,允许1级参加岗位竞争晋升,不计入当年晋升名额,但必须与其他考生一样,经过同一考核委员会的考核,按照同一标准进行考核;进入事业单位任职3年以上的,允许1级参加岗位竞争晋升,不计入当年晋升名额,但必须与其他考生按照同一程序进行竞争。

(五)关于援疆、援藏、援青和援外人员竞争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援疆、援藏、援青和外国人员在援国期间,可以参加岗位竞争,符合相关竞争条件的,不受岗位名额限制。

(六)关于“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系列人员任用

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学校批准,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应考试,考试合格后,由学校择优录用。实行“考评结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合格后,可按程序参加岗位层级竞争上岗。

(七)加大行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对行业企业引进的紧缺人才中,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的,可直接申报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行业企业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可在教师系列分类评价标准中选择相应类型参与转任。

(八)特殊情况晋升申请

为鼓励和引导教师更好地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教育创新,为学校改革发展作出更多贡献,在岗位竞争中,对有真正才能、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教师,允许在教授、副教授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申报晋升。

(九)直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主要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定性评价标准及下述业绩或资格要求的人员,经专家委员会综合评价后,直接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特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

(2)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名);

(3)获得省科学技术奖或者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两名,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四)在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学校教学能力大赛全国选拔赛中获得一等奖;

(5)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并荣获全国赛一等奖(指导教师2名)。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国家“十万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二)国家级实训基地、科技平台、创新平台、技术研发与推广服务中心、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实训基地等建设项目负责人;国家级教学团队、技能(名师)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水平专业群、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库等项目负责人。

(3)担任国家级职业教育基地、提质增效重大项目评估专家。

(四)中国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5)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特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6)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

(7)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科技进步奖、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者国家级项目的主持人。

3.经省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持有《山东省人才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有效期内参与竞聘上级职务。其中,《山东省人才卡》距有效期不足3年的,可按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参与竞聘高级职务。

4.具有博士学位或全日制硕士学位,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经年度考核和教学、学生管理工作质量评估合格,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符合专业技术职务定性评价标准的,可确认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入校前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经职务评聘工作委员会认定有效后,可连续计算。

(十)业绩要求

1.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申请材料须有学校名称签字方为有效。

2、提交的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须与所从事的专业或职位相关,论文、著作、项目、专利等成果须为担任现职以来已经发表或正式公开发表过的,且须与所从事的专业或职位相一致。

凡在学校任职期间产生的论文、作品,必须以学校名义发表。

教学成果、竞赛、项目、专利等均须经学校登记管理,所有教学、科研项目均须注明项目编号和档案编号,项目相关信息须与档案一致。

项目认定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项目须完成并取得完成证书,方可作为申报高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成果;省部级项目须提交完成报告、成果应用证明或中期研究成果。

3、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论文,须提交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报告。根据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精神,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的,由科研处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有关文件予以处理。

4.对提交的论文、著作等,要审核研究方向(领域)和内容与所申请专业或职位及申请类型的关联性,与所申请职位关联性不强的,不予受理;提交的论文(著作)、教学科研项目、奖项等成果与所申请职位关联性不强的,要严格控制。

5.教学项目、科研项目等所称“以上”,包含本级。

第二十二条 本方案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由学校岗位评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学校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岗位选拔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竞争任职要求

附录

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竞争任职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标准

1.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风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正常承担教学、科研、管理等日常工作。对“师德师风”实行一票否决制。

1、具备担任该职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身体素质等资格条件。

2.近五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教师教学质量工作、学生工作、教育管理工作均为合格以上。

3、近五年内病假累计不超过一年或者事假累计不超过半年;连续缺勤不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不超过7天。

4、近五年没有发生超越级别上访、骚扰性上访、虚假上访行为。

5.未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或者处分期限已满。

6.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取消其当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已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自次年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二、学历要求

1.专业技术三级职务:须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含)以上,符合竞聘三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附件1-2)。

2、专业技术四级职务:晋升专业技术四级职务,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3.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2年(含)以上;或现担任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且在本届任职期间达到退休年龄。

4.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7年(含)以上;或现担任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在本届任职期间达到退休年龄。

5、专业技术七级职务:晋升专业技术七级职务,须具有博士学位,担任讲师不少于2年;或具有学士学位以上,担任讲师不少于5年。

6.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含)以上,或现任职于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且在本届任职期间达到退休年龄。

7、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含)以上,或现任职于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且在本届任职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

8、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晋升专业技术十级岗位,须具有博士学位,并完成实习;或具有硕士学位,并担任助教不少于2年;或具有学士学位或学士,并担任助教不少于4年。

9.专业技术职务一级: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含)及以上。

10、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晋升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须具有硕士学位并完成实习,或具有学士学位或本科学历并完成一年实习,经考核合格。

11、晋升辅助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学位按照相应上级规定执行。

3.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国家规定有职业(专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必须取得相应资格。报考、任职、转任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课教师应当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国家规定实施一系列“考试”和“考试和评估的组合”。

iv。

满足国家,省和市政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和培训要求。

V.教师的其他基本条件

1.教学工作量

自从担任目前的职位以来,全职的教师和政治教师的教学平均是1-2个课程,兼职教师的教学平均为1年;在过去三年中未从事教学任务的ERS没有资格进行评估。

2.有学生意识形态和政治教育的经验

学生意识形态和政治教育方面的工作经验:党,政府干部以及学校的青年联盟干部,意识形态和政治理论课程的老师以及哲学以及社会科学课程,辅导员和班级教师。

自从他们担任当前职位以来,晋升为高级专业和技术职位的人必须从事学生意识形态和政治教育,至少有3年的职位。自从他们担任目前职位以来已有2年以上。

3.教育管理工作经验

教育管理经验:教育和教学管理职位的经验;

那些晋升为高级专业和技术职位的人必须从事教育管理,自从担任目前的职位以来,那些被晋升为高级专业和技术职位的人必须负责团队管理,每天的管理工作,并指导学生的实习,以促进一年的职业范围多。自从担任当前职位以来。

ii。

工作机会

评估内容和标准

教授

自从担任当前职位以来,他已经达到了以下两个:

1.主持人或主要参加(在省级排名前三,在国家一级排名前5位)在省级或以上的科学研究项目,并通过评估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2.作为主要参与者,候选人赢得了省级或更高的教学成就奖(在省级的前5名,在国家一级的前7名),或省级或高于科学技术奖的一等奖或高于省级或以上的前3名(在全国级别上获得了前5名),或者在全国级别的一级或以上是社会科学级别的成绩(上方的5年级),或者是超越社会科学的成就(顶级授予社会级别的成绩)(顶级级别的成绩)(顶级授予全国级别的成绩)(顶级奖励均为3号级别的成绩(顶级)奖励成绩(均为社会科学上的成绩(顶级)奖励成绩(顶级级别的成绩)(顶级授予全国级别的成绩)(顶级奖学金33级别的成绩)。

3.自从担任当前职位以来,他主持了企业和机构的水平项目,帮助企业和机构解决了关键的技术问题,主持了重要的工程和产品开发项目的实施,并收到了200,000元的科学研究基金(包含在内)或更多。

4.担任当前职位以来,他在这项专业的学术论文中,作为SCI,SSCI,AHCI,EI或CSSCI,CSCD,CSCD,CESCD的第一篇作者他编辑的书籍赢得了省级,部长级或高级奖项。

5.拥有和指导专业培训基础的能力,并在培训基础建设和学校企业合作方面取得了出色的成就。散发教学团队,技能(著名老师)大师级工作室,技术员工作站,高级专业团体,质量课程,教学资源库和其他项目。

6.指导学生参加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和世界技能比赛,并在省级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以上冠军,或者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的创新和企业家竞赛,大学生课外学术和技术工程比赛,大学生商业计划竞赛,并在国民比赛中获得第一名(前2名教师)。

7.申请人参加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一流竞赛,或者是由教育部门组织的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或教师教学能力竞赛,并赢得了省级一等奖或以上奖。

8.那些被授予荣誉冠军的人,例如省级或以上教学硕士,年轻熟练的大师,年轻和中年专家,具有出色的贡献,省级关键专业专家以及主要的实验室专业领导者,或者在省级(包括)或上面获得了全面的赞扬。

教授

非凡促进教授的条件:

拥有副教授的专业和技术资格,并获得了两年或更长时间的博士学位,或获得副教授的资格,并在副高级职位工作3年或更长时间工作,满足基本绩效要求,并自当前职位以来就获得了以下条件之一:

1.赢得了国家教学成就奖(个人排名是特别奖的前五名,一等奖的前四名,第二名的前三名),省级教学成就奖(个人排名是特别奖项的前2名,也是一等奖的第一名)。

2.赢得了省级科学技术奖和省级社会科学杰出成就奖的一等奖(在前三名中的个人排名)。

3.在学校的研究资金(包括在内的人)或更多的人,由800,000的累计交易价格(包括800,000元的社会委员会),由累积的交易价格和省份的省级,负责省级和省份的省级,负责统一的科学委员会,并负责,由800,000人(包含在内的人),由省级的社会批准和省份的省份,负责省级的,以及省级的省级,负责省级和省份的省级,垂直项目,并在科学研究项目评估(个人排名第一)中赢得了市政或部门一级的一等奖。

4.指导学生参加国家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和全国性的世界大教徒竞赛,并在国家比赛(包括)或以上赢得全国比赛(前2名教练)。

5.参加国家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教师小组)或国家职业学校教学能力竞赛,并获得二等奖或以上。

6.负责教学或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该项目已获得600万元或更多的政府资金。

副教授

自从担任当前职位以来,他已经达到了以下两个:

1.寄主市政级别或主要参与者(省级排名前5位,在国家一级的前5名)省级和上述研究项目,或获得国家专利,并实现30,000元人民币的科学和技术成就转变或在学校中有更多项目。

2.作为主要参与者,他/她获得了省级教学成就奖的二等奖或高于省级教学成就奖(省级前5名,在国家一级的前7名),或省级科学技术奖的二等奖或上等奖项(省级前三名,在全国性的社会科学级别上获得了第二名或高于全国科学级别的奖金(最高级别),该奖项是最高的3级奖项(属于省份的三分之二)。

3.出版学术论文,作为CSSCI,CSCD来源期刊(扩展版),《人类日报》,《每日科学与技术》,《中国教育日报》,北京大学的核心期刊,或参与正式出版的专着的书籍;

4.拥有和指导专业培训基础的能力,并在培训基础建设和学校企业合作方面取得了出色的成就。散发教学团队,技能(著名老师)大师级工作室,技术员工作站,高级专业团体,质量课程,教学资源库和其他项目。

5.指导学生参加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和世界技能竞赛,并在省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或者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的创新和企业家竞赛,大学生课外学术和技术工作,以及大学生的大学生商业计划,并在国民比赛中获得第二名(前2名教师)。

6.申请人参加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一流竞赛,或者由教育部门组织的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或教师教学能力竞赛,并在省级赢得了二等奖或以上。

7.赢得了市政一级著名老师的荣誉冠军(包括在内的),年轻和中年专家,具有出色的贡献等,或在市政级别(包括)及以上获得了全面的赞扬。

8.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团队撰写的优秀案例和典型的材料赢得了市政党和政府部门的奖项; 级别或以上(项目建立,批准文件或公共报告颁发的证书。)

副教授

副教授的卓越晋升条件:

获得讲师资格并在中间职位工作3年(包含)或更长时间,满足基本绩效要求,并获得以下条件之一,因为占据了当前职位:

1.赢得全国教学成就奖(个人排名是特别奖的前6名,一等奖的前五名,第二名的前4名),省级教学成就奖(个人排名是特别奖项的前三名,获得第一名的前2名,获得了第二名的第一名)。

2.赢得了省级科学技术奖,省社会科学杰出成就奖(个人排名最高排名第一,二等奖,三等奖,三等奖获得了前3名)。

3.在学校的研究资金(包括在内的人)或更多的人,由600,000累计的累计交易价格(包括600,000的累计交易价格),由600,000的累计交易(包括省长)委员国家垂直项目。

4.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以及全国范围内的世界大教徒比赛,并获得三等奖(包括)或以上的国家竞赛(前两名讲师)。

5.参加国家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教师小组)或国家职业学校教学能力竞赛,并获得三等奖。

6.赢得了国家技术专家的名誉或QILU首席技术人员。

讲师

自从担任当前职位以来,他已经达到了以下两个:

1.主持或参加学校级别或高于学校级别的科学研究项目,或在学校一级的教学成就奖中赢得第二名或以上。

2.自从担任当前职位以来,他从企业或机构中进行了50,000元的科学研究资金(包括在内)的横向主题或项目。

3.自从担任当前职位以来,他/她已发表学术论文,是一般正式期刊的第一作者,或者参加了正式出版的专着或正式出版的教科书的撰写。

4.参加学校级别或更高的高质量课程或教学资源库的建设。

5.在市政教学能力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包含)或以上的奖金,或在市政质量课程竞赛中获得第二名(包括)或更高奖项。

6.申请人已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A级竞赛,或者由教育部门组织的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并在市政一级获得第三名或以上。

7.在学校级别或更高的情况下获得一个全面的赞扬,或在年度评估中获得一年的出色表现。

教学助手

负责教学任务,例如课程辅导,回答问题,标记作业,补习课,实验培训课程,实习指导,课堂讨论等,并负责学生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工作或教学管理。

III。

辅助系列应参考以下晋升条件,并根据每个专业省和部门的评估标准实施。

1.基本情况

1.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地执行该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并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热爱您的工作,奉献精神,无私,勇于探索,创新,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爱教育。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质量,并能够完全履行职责。

4.满足州和全省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5.由于担任当前职位以来,年度绩效评估结果都已通过或以上。

2.教育资格和成就

1.高级职位

获得学士学位或以上,获得副高级专业和技术职位的资格,并在当前职位任职期间担任副高级职位超过5年。

(1)主持并赢得一个省级或部长级科学技术奖或同等奖项项目,或两个市政级的科学技术奖或同等奖项项目。

(2)他/她主持了省级或以上的一个项目(主题),在受到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同行专家的评估后,他/她的成就已达到该省的高级水平。

(3)是第一个获得与该专业有关的两项或更多国家专利(包括至少一项发明专利)的人。

(4)在任期任期期间,在两年的年度绩效评估中获得了出色的评分。

(5)获得市政党委员会和政府或省政府的商业和人事部门的联合表彰,以在专业和技术工作中取得杰出成就。

(6)发表了两篇论文或一本书,作为国内或国外专业学术期刊的第一篇作者。

2.副高级职位

获得博士学位,获得中级专业和技术职位的资格,并在中间职位任职超过两年(或以上),获得了中级专业和技术职位的资格,并在中间职位上任职,并在当前的职位上运行了5年以下的情况。

(1)一直是一个省级或部长级科学技术奖或同等奖项项目的主要实施者,或两个市政科学技术奖或同等奖项项目。

(2)主持市政主题的前五名或参与省级(包含)或以上项目(主题)。

(3)获得超过2项国家专利(至少一项发明专利)。

(4)任期期间的年度评估为2年。

(5)由于专业和技术工作的出色表现,在市政级别或更高的政党委员会,政府或政府业务部门得到了共同的赞扬。

(6)作为第一作者,他在国内外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了2篇论文或1篇出版物。

3.中间位置

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获得主要职位的资格,并在主要职位上工作2年以上;

(1)赢得了1个城市和部门 - 科学技术奖和大量奖项项目。

(2)获得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的新专利。

(4)由于专业和技术工作的出色表现,在市政级别或更高的市政委员会,政府或政府业务部门得到了共同的赞扬。

(5)年度评估非常好一年。

(6)作为第一作者,他在国内外发表了一篇论文或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出版了一本书。

4.主要职位

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学员将到期一年,并通过评估。

 

标签:岗位   职务   省级   晋升   科学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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