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24年“插班生”招生简章

  

————茶伴生————

上海政法大学

2024 年“转学生”入学指南

01

机构全名

上海政法大学

02

学校地址

总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路7989号

03

入学级别

■ 本科

04

学校类型

■ 普通高等院校

■ 公立学院和大学

05

颁发学历证书的机构名称及证书类型

学校名称:上海政法大学

证书类型: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06

高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全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全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

07

招生计划及须知

我校2024年“插班生”专业及考试科目为:

(点击查看大图)

注:男女比例不限制。

08

申请条件

1.身体健康,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2.2023—2024年本市普通本科院校入学的优秀本科一年级学生(艺体类学生、特长生、内训班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生、港澳台侨学生、保送生、中专以上学历学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除外);

3. 学生须通过第一学年所修课程的全部考试,无重修或补考记录。学生第一学期的平均绩点须达到3.0以上(以总平均绩点4.0为准)。若总平均绩点以其他标准计算,则以平均绩点换算的平均成绩须达到80以上;

4.学生符合本市试点普通高校入学条件,所在学院同意其申请。

09

职业培训外语测试要求

语言不限,入学后授课外语为英语。

10

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教发[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须如实报告本人健康状况,如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及病史的,学校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条例中有关退学、休学的规定处理。

11

入学规则

(一)单科成绩要求:“法律概论”和“英语”单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单科成绩不达要求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学校录取分数线以笔试总成绩为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专业间不设等级差异;若出现并列情况,则按“法学概论”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考生已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所填专业均达不到录取要求,同意调整专业者,将调整至未修读专业;不同意调整专业者,不予录取。在专业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专业录取情况和考生填写的“是否愿意调整”做出相应调整,不再征求考生意愿。

(3)我校计划于7月下旬向预录取考生发放预录取通知书;按要求,预录取学生报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预录取通知书、2023年高考准考证复印件(须经所在学校招生办或档案馆盖章)、大学一年级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须经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来我校审核。经学校审核合格的考生凭预录取通知书发给正式录取通知书;大学一年级所修课程须通过。如有重修或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重修课程记录,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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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学费:文科专业每生每年6500元。(沪发改价格调整[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人民币。(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预[2012]118号)

报名及考试费用标准:免报名费、考试费。

十三

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市有关助学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及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以及众多的院级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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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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