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役军人;
2.在历次公开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3.因犯罪受到过处罚的人;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就业的其他人员;
6.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依法限制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六、招募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如下:
1.制定并提交招聘计划
我校在核准登记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招聘公告(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4日)
招聘计划批准后,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招聘公告将在天津市教委网站()、天津中学校园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3. 注册
1.网上报名(2023年3月27日9:00—2023年3月31日16:00)
网址: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要求:教育经历从初中开始如实填写。
2.资格审核、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阶段(2023年3月27日9:00—2023年4月1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2023年4月2日16:00)
打印准考证(2023年4月6日9:00—2023年4月8日9:00)
当某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确定应聘人数的比例低于1:5时,该职位招聘将被取消。
4. 审查
1.笔试:(2023年4月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地点、科目、要求等另行通知,请留意天津中学校园网公开招聘专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笔试费用为每人每科45元,未按时交费视为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对享受国家低保金城市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免收考试费用。低保免征办理时间为2023年4月2日9:00-16:00,地点:天津市人力资源测评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路5号301室),咨询电话:)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书。
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个人登录界面查询。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天津中学校园网公开招聘专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来我校进行资格审查: ①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提交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 ②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三方协议书(载有个人信息但不包含合同内容的空白文件); ③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须提供在学证明(加盖公章并包括:就读学校、所学专业、录取及毕业时间或所学学位预计毕业时间等); ④本科及以上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 ⑤报考汉语教学岗位者,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报考英语教学岗位者,须提供专业八级证书(国外大学毕业生,须提供雅思总成绩不低于7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100分);⑥报考所报考专业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⑦报考汉语、思政教学岗位者,须提供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加盖党组织公章的政治状况证明;⑨个人简历中提到的其他证明材料;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下一轮招聘岗位。
3、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参见天津中学校园网公开招聘专栏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教师面试分为现场答辩和试讲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现场答辩,进入面试的考生当场回答综合素质相关问题,考官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评分;第二部分为试讲,考试当天考生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根据学校提供的教学内容进行备课和现场讲课,考官根据试讲情况进行评分。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按照两部分分数5:5的比例合并计算。
评分标准:面试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及格分数为60分,超过及格分数线的考生按高分至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优先考虑退役军人,其他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人员名单按总成绩排序,按照拟招录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
5. 体格检查
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市级三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体检统一标准及程序,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如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或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导致下一阶段招考岗位空缺,学校将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优先考虑退役军人,其他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六)检查
对体检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如考察不合格导致下一阶段招考岗位空缺,学校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优先考虑退役士兵,其他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检查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形成考核结果。
(七)宣传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择优录用人选,在招聘公告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问题严重、证据确凿的,不予录用;对举报问题严重但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录用,待核实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就业
应聘人员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录用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纳入聘用合同期限。试用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逾期不报到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退役军人,其他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七、纪律与监察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宜时,对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二)我校在招聘工作中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禁止以下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变造文件、证件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考生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参与作弊行为的;
4、招聘人员故意泄露试题;
5.学校责任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
6.其他违反招聘规定的情形。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职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核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招录规定的录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我校需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进行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天津市教委网站()、天津中学校园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督导电话:
附件1:天津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docx
天津中学,天津
2023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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