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秋季招聘启事

  

1.在学期间曾因学术造假、品行不端、作弊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过处分的人员,或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务员招录(聘)工作中被查出有作弊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予报考;

2、非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其他根据法律规定不能就业的人员不得报考;

3.因犯罪受过处罚的人员,或因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失信人员联合名单且尚未退出的人员,不得申请。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 个人注册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9:00—2023年10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8日11:00—2023年10月15日16:00

报名网站:(滕州市巨智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应聘人员登录滕州市巨智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报名时所用身份证件须与考试时所用身份证件一致。审核时间为报名信息提交完毕之日起2小时,资格审核期间应聘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条信息将自动替代前一条信息。报名截止后,不受审核时间限制,可直接通过审核。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预审

滕州市巨智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将查询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交。第一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10月8日11:00至10月16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面试费用为70元,逾期未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已成功缴费的人员请及时打印《滕州市2023年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滕州市2023年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3.资格审查

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面试后,根据岗位计划1:1.5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及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职称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滕州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表》、《2023年滕州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上述证书及相关材料须提交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将取消其招聘资格,并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招聘公告同一平台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和方式

1. 招聘要求

首批招聘将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过网络通知。面试将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岗位匹配能力、适应能力、形象及行为表现等。面试结果将在面试结束后向应聘者公布。为保证新员工的基本素质,面试最低通过分数线为60分,分数相同者将接受额外测试。

2. 调查

首批考察采取等量抽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无犯罪记录等。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得分高低依次递补。

3.体格检查

对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按照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范围,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更换与调整

考察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自愿退出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招聘计划已满,其余愿意调动的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分数高低顺序调动至其他符合任职要求的空缺岗位。

六、宣传与报酬

1. 宣传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市国资局批准入职该企业(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未满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管理与薪酬

入职人员入职后,应当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集团总部或下属公司(岗位)工作,执行公司薪酬制度。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滕州市国资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市属国有一级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委托滕州市巨智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市纪委、招聘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应试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试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请密切关注市国资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滕州市巨智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及“滕州人才开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站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如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导致招聘不成功,后果自负。

(四)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向用人单位登记其资格证书。

招聘咨询电话:-(分机5)

招聘督导电话:-

请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拨打上述号码。

附件:1、滕州市2023年国有企业招聘岗位汇总表(第一批);

2、滕州市2023年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

3、滕州市2023年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滕州市2023年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高校目录。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滕州市国有企业招工工作领导小组

2023 年 9 月 28 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tp://www.luzai.cn/html/2954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