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海洋大学录取分数线(2024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

  

上海海洋大学

2. 学校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3. 级别

大学本科

四、学校类型

普通高等院校、公立高等院校

5. 颁发学历证书的机构名称及证书类型

学校名称:上海海洋大学

证书类型: 完成学习期,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高等学校招生管理

上海海洋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全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全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1.我校依据上海市教委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教育部、上海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综合考虑近几年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使用情况,科学合理编制今年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我校今年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及高考综合改革后各省(区、市)选修科目要求详情,请参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生办)编制的《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及计划》等相关文件。

3. 我校各专业对男女学生比例不作限制。

8. 预留方案编号及使用方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生源不平衡问题。

九、专业教学和培训中使用的外语

1.入学考试语言要求:英语专业入学考试语言为英语,其他专业入学考试语言不限。

2.专业教学与培养使用外语:日语专业使用日语,韩语专业使用韩语,其他专业使用英语。

10. 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须如实填报身体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仍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入学规则

1. 积分规则

我校承认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办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原则上,我校承认考生已计入备案分数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的一个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20分。高考加分项目及分数适用范围按照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发[2024]2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各类招生录取规定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秋季统考)成绩录取规定:

1.备案规则。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案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转档比例。省招生办将根据我校当地招生计划和备案比例,对报考我校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备案。具体备案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顺序志愿备案批次,学校审核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备案批次,学校审核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内蒙古地区招生计划按1:1范围执行,优先考虑专业志愿,不设志愿差额。

2.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对被录取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随志愿”原则,以录取分数为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间不设志愿差异;专业录取总分包含各省政策性加分。

3. 同分录取规则。按照各省分数排序录取,无分数排序的省份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分数。

4.调整录取规定。已获我校录取但尚未被选定志愿专业且愿意接受专业调整的考生,将通过调整录取。考生只能进入其录取组内未填满的专业。学校将根据招生综合情况和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测评信息进行调整录取。不接受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拒绝录取。

(二)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招生录取规定及程序,以省招生办公室规定为准。同时,考生选修科目须符合该省公布的学校招生专业的相关要求。

三、志愿者招募规则

录取人数不足时,各省招生办可按剩余招生计划的100%在同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收取志愿,专业录取办法不变。如仍不足人数,我校不再降低录取分数线,将剩余招生计划分配至有足够生源录取的省市。

12. 收费标准

1. 学费

根据《关于优化本市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学费形成机制的通知》(沪发改价格调整〔2023〕21号),我校经管类、文科、法科专业学费为6500元/生·学年,理工科、农科专业学费为7000元/生·学年,“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水产类(水产养殖学、水产科学与技术、水生动物医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为7700元/生·学年。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沪发改标[2018]2号)和《关于延长有效期的通知》(沪发改标[2023]24号),中外合作办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9500元。

2.住宿费用标准

根据上海市教委、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等区域公办高校学生宿舍住宿费的通知》(沪教委财[2012]118号)规定,学生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

13. 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学生资助的有关规定,凡考入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及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30余项奖学金和10余项助学金。

学校承诺保证考入我校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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