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学招游泳共有92篇招生四川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4 年大学游泳专业招生 92 名

四川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厅[2023]1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建设高水平运动队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指南。

1. 招生计划

招生

项目

小物品

招生计划

评论

游泳

女子蛙泳(100 米)

0-1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2024年招生计划总额为10人,各项目间招生计划不做调整,宁缺毋滥。

女子仰泳分数相同时,优先考虑200米项目;女子自由泳分数相同时,分别按200米、100米、400米项目排序。

女子蛙泳(200 米)

0-1

女子仰泳(100 米或 200 米)

0-1

女子自由泳(100 米、200 米或 400 米)

0-2

网球

男人

0-3

女士

0-2

全部的

10

二、报名要求

1.符合原籍省份高考报名条件、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

2、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中的运动项目应与其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子项目也应一致)。

3.已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或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俱乐部、行业体育协会(不含学生体育协会)、企业参加过限制性比赛的选手不予报名。

三、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

请考生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0日期间在“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或“体育教育联盟”APP上注册报名“高水平运动队招募系统”。注册考生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夏季赛事为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

2. 网上提交材料

考生登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系统”后,按要求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提交个人信息、填写报名表、确认信息。

4. 评选程序

1. 资格初审

我校将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对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明进行核实,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24年3月1日前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2. 网上支付

经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24年3月10日前登录“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或“体育教育联盟”APP上的“高水平运动队招考系统”缴纳考试费用,缴费标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有关要求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费用。

3. 体育专项考试

考生须根据所报考项目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5月12日暑期项目。

4.公布体育专项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体育单招结果和各项目招生计划,按照不超过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我校体育专项考试合格学生名单并予以公布。

(2)如考生体育专业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体育类招生体育专业考试(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办法及评分标准》(2024年版)规定的相关项目准入高水平运动队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3)已被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纳入体育专项考试合格名单。我校将于2024年6月6日前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名单。

5.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入学考试。

5. 录取程序

1.体育专项考试通过考生高考成绩要求

高中毕业证样本的考试成绩(不含加分,下同)须达到原籍省份普通本科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 公布入围名单

对符合录取条件且通过我校体育专项考试的考生,根据其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进行排序,按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公布。入围考生名单即为拟录取名单。入围名单将于2024年6月27日前确定,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网进行公示。

3.填写高考报名表

(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以申请运动训练专业学习。

(2)高考成绩低于所在省份同批次、同学科、同专业的录取分数线不低于20分的考生,可以申请就读该专业的普通类专业。考生所报考的普通类专业为我校在其所在省份同批次、同学科招生计划中列明的相应专业(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修科目与所报普通类专业要求一致)。

4. 入场

入围考生请按照其出生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工作安排填写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高考志愿,我校将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按照公布的录取细则择优录取。

6. 时间安排

1.2024年2月1日至2月20日网上报名;

2.初审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将于2024年3月1日前公布;

3.2024年3月1日至3月10日通过报名系统缴费;

4.体育专项考试2024年3月20日至5月12日;

5.公布2024年6月合格候选人名单;

6.入围名单将于2024年6月27日公布;

7.2024年7月完成入学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

2.被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就读普通专业的学生须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

3、我校将与被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训练和比赛,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在录取学生入学后,将对其进行身体健康复检、指纹验证、运动水平复测等,对不符合录取要求或作弊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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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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