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通职业大学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保证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中职高考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考[2023]2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中职高考第二批招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通职业大学

学校代码:1310。

招生层次:大专。

学校类型:普通高职院校。

学校地址为:崇川青年路校区(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9号)、崇川中秀校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桐泾大道999号)、海门校区(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广州路511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南通职业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全国首批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坐落于江海交汇处的“中国近代第一城”江苏省南通市,是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优秀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建校五十年来,名师荟萃,英才辈出。以“厚德载物、格物致知”为校训,坚持“学必有所用,用必有所用”的办学理念,被评为“江苏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量化监测A级院校”。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南通职业大学。学生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领导和监督,接受省纪委监察。学校组织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数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招生专业(包括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和招生计划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入学考试与志愿者报名

第十一条 招生范围和对象

1.经体检并报名参加江苏省2024年第一批中职高考,通过专业技能测试,参加文化统考,达到江苏省2024年第一批中职高考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2、考生所填写的专业须与其报名时所报考的学科组相符,艺术类学科组考生所填写的专业须为其报名时所报考的专业技能方向,即艺术设计。

第五章 入学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学校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入学规则

按照考生总成绩(学业总成绩与专业技能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考生中职教育成绩、高考技能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顺序,若仍相同,则按考生语数英语成绩、语数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顺序,若仍相同,则全部安排在同一专业入学。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

学校收费标准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批准的(苏价费[2014]136号)按校计(币种:人民币)

文科专业学费为4700元,工科专业学费为5300元,艺术专业学费为6800元。

第十四条 住宿标准

按照宿舍设施标准,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1000—1250元(苏价格费[2002]369号)。

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各级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俭学服务,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 我校对所招收专业不限制考生考试的外语门类。学校公共外语班开设英语、日语课程,学生可自由选择。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已被中职高考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各类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第十八条 考生入学后,必须接受体检和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学校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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