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京师范大学自考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

  

③在广东省连续注册3年的非全日制学历考生,须上传在省内参加社会保险累计1年以上(含1年)的证明(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必须累计1年以上)。

④ 非广东省户籍考生申请档案登记类别的,还需上传相关档案登记证明(国家反贫困监测信息系统信息页面截图并加盖广东省反贫困监测信息系统公章)当地管理机构)。

⑤ 如申请人符合加分政策,还须在报名结束前上传相应的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经省招生办审核,符合加分资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普通专科生录取前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⑥考生须按照《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体检表》的规定到二甲(含)以上医院或相应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填写申请表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体检表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填写申请表第一天)。

(五)文件审查

①考生上传的信息由省招办网上审核。 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待审核”、“未通过”三类。 失败原因将反馈。 所有预登记考生信息审核将于1月21日18:00前完成。审核结果为“未通过”的考生须根据未通过原因,于1月22日18:00前上传补充信息。 逾期未上传补充信息的,视为放弃报名。

对于选择参加我校组织设置的综合专业课程的考生,我校将负责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的考生将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② 如果预注册时学历审核结果为“未通过”,且考生在报名期间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报名备案表,可选择“申请补考”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报名备案表》,阅读并签署《补充材料承诺书》,审核时将考生设置为“待审核”。 设置为“待验证”的候选人可以支付费用。 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报名备案表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招办进行审核。 上传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0日。未按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报名备案表的考生,将被取消报名资格,不打印准考证,也不安排考试。

2.选择考试科目。 考生须仔细阅读我校印发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转本科招生简章和《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转本科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招生专业及考试要求》),详细了解我校招生专业的相关要求。 根据学科类别选择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综合类课程,考生应根据自身及专业实际,选择报考省统考科目或我校组织的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一门省统考科目和一门我校组织的科目同时。

3. 确认您的注册。 报名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17:00。

(一)考生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以确认其报名资格。

(2)只有成功缴纳费用的考生才能参与安排考场座位并打印准考证; 未缴纳费用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 申请费

申请者需缴纳每个科目40元的申请费。 省统考科目报名费在报名系统缴纳,自行设计科目报名费由我校收取。 请使用支付宝APP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照提示领取电子校园卡,并进入支付系统缴纳申请费。 已成功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如因个人原因放弃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支付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1月21日至23日。

▲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领取电子校园卡

03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2024年普通高考科目共4门,其中公共课2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综合课1门。 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综合课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设计基础210分钟),满分200分。

公共课程是政治理论和英语。

专业基础课程按照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设置,分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高等学校》(2021年版)。 我校招生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8个学科门类。 各专业对应的专业基础课程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专业综合课有省统一题和院级题两种。 各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综合课程详情请参阅《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或报名时登录报名系统参考。

(二)省统一考试科目考生的考场、座位号统一安排和管理。 为满足网上评分要求,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考场和座位号。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对同级别专科至本科学习的要求编制确定。 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四)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将于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31日(星期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表:

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专业专业综合课程由我校举办。 考试时间为3月23日9:00至17:30(暂定)。 所有考生必须在9点15分之前入场并签到,并按照签到顺序参加考试。

注:报考我校自主设计科目的考生请关注珠海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和珠海工程学院招生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04招生批次及类别设置

2024年普通专科转本科招生分为提前录取、普通录取、档案注册三个批次。 我校招生计划分普通招生和档案注册两个批次。 普通招生包括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 档案报名批次仅限已报名考生,普通录取完成后进行录取。

05招生计划及专业

注:录取批次及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招办公布信息为准。

06 志愿者申请

2024年,普通专科转本科实行知试成绩后填写申请表的政策。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根据学校和专业组模式,填写报名表。

考生只能根据自己报考的考试科目组选择相应的院校和专业组偏好及专业偏好。

考试成绩公布后报名表填写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关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通知。

07入学

(一)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每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考生的个人情况,设定三门科目(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总成绩的2个最低控制分数。成绩,根据考生类别(建档考生、普通考生)和专业基础课成绩。

(二)省招生办按照两门最低控制分数和并列申请的原则,按申请人四科总成绩与院校规划专业组1:1的比例进行备案和大学,从高分到低分。 我校将根据申请者中四科总成绩择优录取,不会跨大类院校录取或转学。

(三)考生成绩排名规则如下:

1、不同学科组(包括省统考学科组和学校自行设计学科组)分别单独排名。

2.根据考生四科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顺序。 如果四科总成绩(含加分)相同,则比较四科总成绩(不含加分),以较高者优先。

若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则比较三科总分,以较高者优先。

若三科总成绩(不含加分)仍相同,则按以下原则排名:

第一顺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其次是比较公共课政治理论成绩,高者优先。

第三优先比较公共课程英语成绩,分数高者优先。

四是比较专业综合课程成绩,高者优先。

第五顺序,单科成绩相同者同时录取。

添加三科总成绩排名,排名规则同上。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运动员推荐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厅〔2020〕3号)精神,应届毕业生符合上述相应申请条件的高职院校和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世界)”中获奖的中国国家队运动员,可保送本科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录取。 考生须按照省招办规定向我校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保送生资格。 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予以公示,并向省招生办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五)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下简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实行单独规划、单独录取。

(六)2024年,继续通过征集志愿者实施普通专专转本科项目。 正式备案录取后,省统考专业因合格生源不足、考生拒绝接受专业调整等原因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将视情况进行志愿者征集。 志愿者征集按照省招办相关规定执行。 我校组织设置专业综合课程的招生专业,不参与志愿者征集。

08收费标准

被录取候选人的入学费用:

艺术专业:

包括视觉传达设计、动画、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资培训)等专业。

学费:每生每学年人民币34,000元; 住宿费:每学年人民币3000元(不含水电费)。

普通专业:

学费:31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每学年3000元/生(不含水电费);

09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管理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对新生入学时的大学学历等注册材料进行审核。 审查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注册,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按照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报到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学生身份、历年学历、身心健康状况等入学资格进行审核。 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复试。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的通知》(教[2003]3号)、《关于取消乙型肝炎体检的通知》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通知》(教办函[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肝功能异常患者判定具体标准的函》(教部函[2010]2号) 22)教育部颁发。 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科学校秋季入学,实行全日制学习。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审核。 审核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确定审核不合格,取消学籍; 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普通专科学生毕业时,毕业证书上注明“在本校XX专业本科层次就读”,学习时间按实际进入本科阶段并颁发毕业证书的时间填写证书。

10 大专毕业生毕业就业情况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取得满意成绩,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珠海工学院毕业证书。

符合毕业条件并符合《珠海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条例》规定的学生,授予珠海工程学院学士学位。

普通专科毕业生就业办法与我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办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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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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