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公告

  

(六)申请人为企事业单位职工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

(七)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表、荣誉证书及证明材料;

(八)《回避承诺书》;

7. 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未按要求报名的,视为无效。 因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材料不齐全、信息内容不正确等个人原因未能通过审核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初审

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注册完成后进行。 审核结果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必须保持沟通畅通。 因个人原因不能及时联系的,将自动放弃并取消相应资格。

适宜性评价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由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人才引进领导小组以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应聘者,将自动放弃。 ,取消其相应资格。

报考人员须持《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2024年直属事业单位人才招聘表》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岗位适宜性评估。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取消考核资格。

(四)人员和岗位适宜性评估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适宜性评估。 人员及岗位适配性考核不设考试比例,有最低及格分数线。

一、评价方法

岗位适宜性评估主要通过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数超过10人(含10人)时,增设笔试。 笔试结束后,将进行结构化面试。 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考核内容

评价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该职位相适应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或者工作技能。

三、评价方法

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专家评审组将根据标准答案对试卷进行评分。 评选结果将在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一楼公示牌上公布。

结构化面试由专家评审组现场评分,满分100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分,计算面试参加者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圆形)。 申请人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未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扣零分。 若仅进行结构化面试,则根据成绩等额确定下一环节的候选人。 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若结构化面试成绩相同,则现场进行追加测试,追加试题由专家评审组提前准备。 得分较高的将进入下一个环节; 如遇追加笔试,则根据总成绩等比例确定下一环节的考生。 总分低于60分(不适用)。 含60分),考生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若考生总分相同,则结构化面试得分较高的考生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拟引进人员公告结束前如有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填补。 结构化面试单项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或结构化面试与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补考。

(五)资格审查

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负责电话通知通过人事及岗位适宜性评估的候选人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核材料和个人人事档案。 满洲里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资格进行审核,并审核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审核标准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执行。 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审核合格者进入体检阶段。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及检查

(一)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体检主体或者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 复试申请应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满洲里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复审只能进行一次,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体检、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歪曲体检结果的,取消引进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检查阶段。

(二)检查

检查工作由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检查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检查引进人员是否符合支持“两个创建”、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在心的要求。 “三个离不开”,切实强化“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不合格者拒之门外。 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一般采取个别访谈、现场走访、人事档案审查、社会信用记录查询、检查人员约谈等方式,形成具体检查结论。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告

拟引进人员将在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作出结论,并报送至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 对举报问题严重并有实质性证据的,将取消介绍资格。

(二)就业情况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发引进通知。 市委人事办公室根据引进通知将引进人员纳入编制管理,用人单位为引进人员办理引进手续。

(三)试用期和服务期

对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首次受聘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满后,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将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考核不合格者,办理辞退手续。

满洲里市引进人员服务期限最短为五年。 无正当理由放弃或者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与用人单位班子成员有婚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的,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从事组织人事、纪律处分的岗位。对政府服务系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进行检查监督,并签署《回避承诺书》。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人员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招聘人员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况的,应当回避。

(二)实行人才引进责任制。 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和用人单位对人才引进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参与决策的成员承担领导责任。 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负责人、派出纪检监察组、考核评价组及其他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三)人才引进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的全过程。 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引进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有关规定的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性质和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接受党纪和政府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报名咨询热线:-

监督举报热线:-

电话接待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

本公告由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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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人才引进岗位岗位需求清单

2.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人才引进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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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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