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探索“以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参照综合素质的多元录取机制”评估”。 经上级批准,根据上海市制定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上海市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我校决定2024年在上海市继续实施“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
01 选型条件
报考人员须综合素质优良,品德优良,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具备报考上海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资格。
02 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4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的具体招生专业及方案以上海市教育考试局公告为准。
03 评选方式及报名程序
报名
报名时间:5月12日至5月30日。 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使用考生个人身份证号注册账号,选择“综合评价”报名类型,并填写按要求在线提交电子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需要在系统中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己的成长经历、优势、为进入高校所付出的努力和想法等,不超过1000字)。 打印并签署系统生成的申请表。 根据教育部相关信息公开要求,由所在高中审核,加盖校级公章,然后上传。
注:考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无需向我校发送书面材料。
初步听证会
对符合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 学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相关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供初审时参考。 初审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个等级,将于6月3日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材料审核结果等信息。
自愿填写报告
综合评价入选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 高考成绩公布后,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按规定填写《综合评价批次》申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考生的专业偏好以批次报送的偏好为准,所选科目必须符合学校相关专业的科目要求。
校准测试
我校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填写报名表的考生名单中,根据考生高考志愿(含政策加分,下同)和院校确定校考入围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并按学校专业组招生计划的1.5倍计算。 名单(高考成绩相同的最后考生提交),并公布入围学校考试成绩。 学校考试采取面试形式,在获得高考成绩后进行。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在面试时参考。 具体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原定7月6日)、地点等将在报名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站()上通知。
04 入学方式
1.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高中学历资格考试各科成绩合格。
2、录取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偏好,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录取考生及专业。 专业(类别)招生时,根据学生综合成绩和专业偏好,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和分配专业。 主要偏好之间不会有等级差异。 如果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总分、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录取。 如果提交申请后未参加学校考试,则学校考试成绩将计入总分中的零分。
综合成绩组成:高考成绩占85%,校试和面试成绩占15%。 (改造方案见附件1)
3、公开拟录取学生名单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局审核后,我校予以录取。
4、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除强基础计划外,综合评价批次优先于其他招生。 一旦综合评价被我校录取,即被正式录取。 请您认真填写专业偏好并决定是否服从专业调整。 。 具体备案和录取规则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为准。
05 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 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瞒重大事实,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继续参加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 已入学者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办理。
2、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合适专业。
06
咨询
电话:
邮件:
网址:
07 组织与监督
一、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 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2、学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监督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 在本简章的实施过程中,我校将确保招生计划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学校考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抽签随机确定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杜绝暗箱操作;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校试入围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予以公示。
3、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未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4、整个招生过程接受上海财经大学督导室的监督。
监控电话:
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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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2024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招生简章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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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