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发布,全力保障考试组织安全有序、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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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3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印发《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全力保障考试组织安全有序、稳步推进高考招生改革、严格规范招生管理、切实优化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等提出要求。并印发了《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公布了2024年高考招生有关要求。

1. 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24年浙江省高考科目分为普通、艺术、体育三科,其中普通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修科目和三门选修科目,除文化科目外,艺术、体育类考生还需分别参加艺术专业考试和体育实践考试。

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考生选择其中一种语言参加考试。每种语言都包括听力测试。

考生应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结合所报学校及专业的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7门学科中选择3门作为选修科目,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为150分,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选修科目按年级计分,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计分前提为中考合格,年级计分差为1分,起步分40分,考生满分为750分。

语文、数学提供一次考试机会,成绩当年有效。外语、选修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成绩当年有效,考生可自行选择其中一项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由教育部制定,使用全国新高考试卷一。其他科目由浙江省制定;省制定的科目考试性质均为全国统考。

2. 综合质量评价

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接受综合素质测评。测评内容包括品德表现、学业水平、体育健康、艺术素质、创新实践五个方面。综合素质测评坚持综合评价、客观记录、民主评议、公开公正、简便实用的原则,按照客观记录、民主评议、公开确认、形成档案的程序形成。

往届毕业生及其他高中毕业生须接受思想政治品德测评。测评主要看考生的实际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将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进行综合评估,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报名及录取安排

1. 志愿者申请:分阶段填写申请表

我省高考实行网上报名,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为唯一报名网站,网上报名后无需现场确认,考生须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科目(批次)报名,未按时报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科目(批次)报考资格。

普通类提前录取与第一阶段、艺术院校统考批次与第一阶段统考批次、体育类第一阶段申请同时提交,申请时间为6月29-30日。普通类第二阶段、艺术统考批次第二阶段、体育类第二阶段申请同时提交,具体申请时间另行通知(往年为7月24日、25日)。符合条件的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运动队招收考生,6月29-30日与普通类第一阶段同时提交申请;已提交申请但放弃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普通类第二阶段及以后的录取。

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相关规定,准确了解选修科目、单科成绩、体检等具体要求,确保自己的报考符合要求。对有选修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选修科目必须符合要求后方可填报志愿。各级考试招生机构要加强对考生报考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高中要按照部署,利用浙江省高考报考智能辅助系统(这个词首次出现,很期待这个智能辅助系统)加强对考生报考的指导服务。

2. 高校录取:分类录取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采用计算机远程网络录取方式,分普通、文科、体育三个专业,实行“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的招生录取制度。

(一)普通类:

考生分两批录取,分别按实际录取人数的60%和90%确定,另按实际录取人数的20%设置专项录取控制线,用于强基计划、军事院校等提前录取或专项录取。分批线和专项录取控制线在考生高考成绩公布时确定并公布。考生排序按全体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普通类分为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

① 普通类提前录取:

包括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士官、航海等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专业,以及国际关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邮电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获批院校。

普通类提前录取采用传统以院校为单位填报志愿制度,考生最多可填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及专业,不设学校下属志愿制度。本专科生不再分批次录取,分阶段录取。每阶段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填报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排序录取。

②普通类平行录取:

实行专业平行申报,分期报考、分阶段录取。以一个学校一个专业(类别)为一个申报单位,考生每次填报申请书不超过80份。第一批次考生优先报考,录取后再公布其余计划。未被录取的第一批次、第二批次考生先行报考,再组织报考录取。报考时以考生符合所填报的选修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实行专业平行申报,直接报考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专业(类别)。报考比例为1:1,高考总成绩相同考生按报考排名、顺序报考,相同考生全部合并报考。

(2)艺术:

录取批次分为学校考试批次和统考批次。

①学校考试复习:

校考批次设1个校考,分为3个专业申请和专业服从申请。统考批次为专业平行申请,以1个学校1个专业为1个申请单位。考生每次可填写的申请件数不得超过30件;不同学科的申请件不能同时报考,考生只能选择1个学科报考。音乐、表演(导演)表演可以报考同一学科内的不同方向。

对于校考批次录取,校考专业根据考生意愿和学校考试成绩,以考生学业总成绩原则上达到我省普通类一级线、省统考成绩合格,且符合学校确定的分数要求为准。学校可根据录取生源情况,申请适当降低学业总成绩要求,但不得低于普通类一级线的75%。高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制定特殊录取办法的,按照高校特殊录取办法执行。

② 统一考试批次:

各学科实行分阶段申报录取,备案比例为1:1,共分两个阶段。根据考生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各学科或方向第一阶段按实际报考人数的60%确定,第二阶段按实际报考人数的90%确定。备案时,考生高考总成绩及选修科目成绩符合申报意愿的,以美术与设计类、音乐、舞蹈类、表演(导演)、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学科综合成绩作为备案依据。实行平行专业志愿备案,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具体专业直接录取。本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得低于我省普通类第一阶段线的75%。 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演(导演)、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得低于我省普通类一级线的65%;高职(技术)专业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得低于我省普通类二级线的70%。

(3)体育:

招生采取平行专业选择方式,分阶段报名、分阶段录取,具体办法与艺术统考相同。

艺术、体育类专业分阶段录取时,如第一阶段录取后已完成所有计划,则不再进行第二阶段志愿申请。

3. 大学录取顺序

①高校强基计划考生偏好以各试点高校报名系统填报信息为准,“西湖高校创新班”考生偏好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确认的报考偏好为准。相关录取工作将于7月5日前完成。

②未纳入统招的香港高校的录取工作须于7月7日前完成。

③报考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三校合一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于5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高水平大学三校合一综合评价录取意愿。报考多所高校的考生还须确定各校优先录取顺序,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工作在未纳入统招的香港高校录取后、浙江警察学院录取前完成。拟同时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将按照考生5月27日自报顺序确定正式录取院校。

具体录取时间将在《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招生工作进展》中公布,2023年相关时间节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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