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淮安市委、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 围绕人才全方位培养、引进、使用人才,淮安市委、市政府发布了许多有益信息、不少亮点。 措施。

1. 介绍与培训

1、行业领军人才

对创新创业团队给予15-500万元补贴和5-1亿元股权投资; 顶尖人才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补贴;

对创业人才给予100万元至200万元补贴,股权投资3至3000万元;

对创新人才,符合条件的,给予年薪35%或报酬30%的补贴;

对中国淮安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并实施的项目,最高提供300万元资助;

申请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计划创业项目的,给予1:1配套补贴。

2.技术技能人才

企业专职引进的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等人才,给予最高60万元补贴; 对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年薪25%的一次性补贴。

职业院校引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可以通过直接考察等方式聘用。

建立企业首席专家、首席技师制度,对被评为省、市级企业首席专家、首席技师的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补贴,对入选省、市级企业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5万元补贴。市级以上。

3、经营管理人才

公司专职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及行业重点龙头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享受住房保障、子女就学等服务。

4.基础教育人才

对引进的全日制教育领军团队,给予带头人最高200万元、其他成员每人80万元的安家费; 对引进的全日制教育领军队伍,最高给予30万元补助;

面向全国顶尖综合性大学和知名师范大学,优化招聘流程,引进优秀毕业生。

省人民教育培训人选、省特级教师等名师经年度考核后,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补贴。

5、医疗卫生人才

引进专职医疗卫生领军团队,领队最高给予200万元,其他成员每人最高给予80万元; 对专职引进的医疗卫生领军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入选省级“大众创业博士”人才,给予奖金10万元。

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通过直接考察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的优秀中青年专业人才; 鼓励用人单位对引进的重点学科高层次人才和专家团队给予配套支持。

对建立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或省级中医重点学科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建立国家中医临床重点专科或省级中医重点学科的给予100万元奖励。给予奖励50万元。

6. 优秀青年人才

对在“333产业”企业就业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分别给予每月生活补贴2000元、1600元、1000元。 其中,对非淮安市居民每年给予2000元探亲交通补贴,均为连续三年。

对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优等生”,分别给予最高6万元、4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作为“名牌大学优秀生”引进事业单位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4万元生活补助。

鼓励企业通过与大学、职业学校联合开办“订单班”、“命名班”等方式引进人才,经认定后给予相应的班级补贴。

7、淮河高校人才

鼓励淮河高校建设紧密匹配本市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的学科专业体系。 对办学成绩显着的,每个专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对淮河地区高校引进符合本市产业发展的高端人才,每个专业最高给予200万元。 给予每人100万元奖学金,对专业与本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相匹配的博士生给予6万元奖学金; 顶尖人才、博士可享受住房保障、子女就学等服务。

探索深化“双结算”机制,鼓励学校与企业共同建立协同创新平台,共同引进培养人才,对成绩显着的给予一定奖励和补贴。

8. 科技镇议会

对在引进人才项目、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科技市长团成员,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9.人才飞地

鼓励县域园区和企业到科教人才资源丰富的地区和高校建设“创新飞地”和“人才飞地”。 在“飞地”全职工作的人才可享受本市人才政策。

10. 完善的培训政策

实施“533人才工程”第三期,选拔培养50名、300名、3000名市领军、拔尖、骨干学术技术人才,培养期间最高补助6万元。

在科技创新、技术技能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获得省级以上重要奖励,或独立申报入选国家重大人才项目的人才,给予奖励。奖励最高200万元。

二、体制机制

1.充分授权用人单位,完善人才提名制度和推荐制度,增加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项目评审、职称评定、岗位招聘等方面的发言权。

2、坚决破除只论文、只职称、只学历、只奖项的“四只”现象,不简单地将人才“帽子”与岗位评价、薪资待遇、项目评审等挂钩。

3、用人单位急需的特殊人才或者在岗位上有重大贡献的特殊人才,一律可以直接认定、评价或者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岗位总数限制;最高等级,以及单元的结构比例。

4、坚持把人才配置作为重大科研项目、产业项目、工程项目评审实施的必要条件; 建立产业、科技、人才项目综合评价机制,实行贯通认定,推动“一评多用”和一体化支持。

5.推动实施青年科技人才扶持活动,在岗位招聘、职称评审、选拔任用、学业评价等方面向青年人才倾斜。

6.在人才项目支持、考核评价、岗位招聘等方面,适当放宽因生育中断科研工作的女性科技工作者的期限要求。

7、充分发挥“银发人才”作用,探索退休名医、名师、名校长等人才再聘用机制,并提供相应报酬。

三、服务保障

1.扩大“淮商人才创业投资基金”规模,推动社会资本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人才企业,帮助解决“首贷”“首投”问题。 优化“配置+投资”和“配置+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完善升级“人才投资”、“人才贷款”、“人才保险”等金融产品。

2.对顶尖人才和紧缺高层次人才,“一人一策”提供良好的住房保障服务。 硕士及以上人才可免租入住人才公寓3年。 本科生和大学生入住人才公寓3年内分别给予50%和30%的租金。 % 租金折扣。

3.对“333”工业企业脱产工作的博士生、硕士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各补助5万元。 (其他各类人才住房补贴标准目前正在修订中)。

4、升级人才礼遇政策,打造一站式、全流程“怀才通”人才服务信息平台。 拓展“淮商人才卡”服务功能,在观剧、交通、医疗保障、旅游健身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或优惠服务。加强对人才的家庭式关爱,积极帮助高素质人才。一级人才协调解决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父母入住养老院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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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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