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各市持续深化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5月15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继续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实行以高考为主的招生模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结合。 。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坚持属地招生、公民招生的要求。 具体招生范围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辖区内县名额不足或者生源不足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在辖区内统筹安排,按照同等方式和标准招生。

跨市招生已全面取消,负责培养国家特殊人才的陕西省空军、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将继续按原计划招生。 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在全市范围内分配招生指标,全面实现属地招生。 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科学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将不低于50%的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计划分配给本地区初中(含民办学校),优先向办学质量明显提升的薄弱初中学校倾斜和教育效果。 定向招生项目不得跨地区分配。

对于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体育、艺术、小语种等特殊招生类型可以在区市招生。 原则上不超过规划学校总数的5%。 国家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地区足球特长生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

各类“国际班”的境外课程、招生计划、收费许可等须报省教育厅备案。 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分开实施。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切实保障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动地参加高中入学考试,为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便利。 认真落实教育优惠政策。 军人子女、公安人员子女、消防救援队员子女,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除国家规定的关爱政策外,其他地方积分奖励一律取消。

严格招生纪律,各市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生招生“十不准”纪律要求,切实加强招生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发布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问责机制。 对发现存在违法招生行为以及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好消息”、“高考录取率”、“高分考生”等违法宣传行为的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协商、通报、取消各类评价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暂停下一年度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记者郭艳)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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