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人民政府,市各委、部委、市政府各党组、党委(工委):

现将“30条人才新政策”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哈尔滨市委员会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23 年 2 月 20 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要求,充分发挥发挥人才驱动发展的核心作用,要从各方面选好用好人才。 发展中,我们将共同搭建吸引和聚集人才的平台,为“六龙江”建设、“七城”创建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根据哈尔滨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聚焦振兴发展,大力引进急需人才

(一)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 锚定“七大城市”建设目标,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优先引进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相适应、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相补充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核心产业链雄厚,具备在哈创业的核心竞争力。 配置创业要素资源,根据绩效考核对创业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市)党委、政府]

(二)支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我们将继续扩大开放合作,集聚人才建设“北方开放城市”,对入选国家人才工程的哈萨克斯坦企事业单位引进的海外人才提供最高10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

为哈萨克斯坦企事业单位引进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大学(学科)和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的专职海外副教授以上人才,以及在国际知名企业和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海外人才。金融机构给予5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

对于引进“高精尖、急需”的国际领先科技人才或团队,可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辑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党委、政府]

(三)支持高成长企业引进人才。 着力打造“创新引领城市”集聚人才,向“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年薪50万元以上的专职专业人才、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对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连续三年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个人年工资的30%给予补贴。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党委、政府]

(四)支持高层次人才灵活来哈工作。 坚持不求全,但求用的原则,灵活引进哈萨克斯坦企业和市、县、乡三级机构的E类以上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年限以上的满5年且每年在哈萨克斯坦工作半年以上,将分时享受哈尔滨市全职分期引进同类人才政策。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县(市)党委、政府]

(五)支持事业单位自主引进人才。 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机制,建立分级“人员流动库”,解决编制齐全的事业单位急需人才引进问题。 建立吸引人才“绿色通道”。 可安排特约编辑接受急需的关键人才。 首次聘用期间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可直接录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辑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党委、政府】

(六)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人才引进服务。 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对社会中介等机构为哈萨克斯坦企业引进专职C类、D类高层次人才的,每引进一人给予10万元奖励; 专职引进A类、B类或急需人才的高层次人才,每引进人给予20万元奖励。

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对国家、省、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分别提供一次性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资金支持,每年提供100万元资金支持。 50万元、30万元。 、20万元运营补贴,连续5年支持; 对产业园区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独立经营者,营业收入每增加1亿元,给予2‰的经营奖励,最高可达100万元。

积极培育高水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市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内新设机构根据绩效考核给予奖励,并给予租金减免,即首次免收租金五年内减三年,接下来两年租金减半。 租。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县(市)党委、政府]

2、加强人才储备,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七)多渠道引导高校毕业生留哈。 充分发挥高校聚集青年人才的作用,以哈尔滨市高校为重点,每年春秋两季面向省内外高校开展“哈尔滨丁香人才周”千家企业和岗位校园招聘活动。

建立市校联动办公机制,组织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与省内目标高校共同搭建高校毕业生引进平台,宣传哈尔滨市人才政策和人才需求,为协作校提供1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每年都有大学。

建立市校联办机制的高校,统一招收当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每100人(不含定向生)在哈尔滨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学校给予工作补助5万元; 统一招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毕业生留校率比上年每提高1个百分点,高校给予20万元奖励。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及9个县(市)及其所属乡镇和基层事业单位工作。 学士及以上毕业生签订三年就业合同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补偿。 助学贷款偿还、高定工资等政策可按规定提前落实。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各区、各县(市)党委、政府]

(八)多方位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 为激发高校毕业生创业热情,个人创业的,提供最高20万元的担保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合伙企业个人经营担保贷款借款人,可根据合伙人数量按每人20万元计算,并适当增加贷款额度。 最高金额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总额的10%,上限为300万元,并按规定给予贴息。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每年举办一次大学生创业大赛。 创意项目按获奖顺序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创业项目按照获奖顺序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 奖励千元。

与高校合作建设创新楼、创业街区、创客空间,为在校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提供低成本或免费创业岗位。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党委、政府]

(九)多角度提升高校毕业生来哈学习的获得感。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在哈萨克斯坦、就业有保障,对哈萨克斯坦企业和市、县、乡级事业单位新招收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给予10万元,连续三年每月3000元生活费。 补贴。 对哈萨克斯坦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五年内,连续三年给予3万元落户补助、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 对哈萨克斯坦企业新引进的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工预科班、高级工程班毕业生,连续三年提供1500元/月的生活补贴。 上述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雇佣)合同,并向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与哈萨克斯坦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缴纳6个月社保、自行创业、年龄在40岁以下(无户籍限制)的各类人才(无户籍限制) ,在9区购买第一套或第二套商品房可享受购房补贴。 其中,博士补贴10万元,硕士补贴5万元,本科及技工预科班和高级工科毕业生补贴3万元。

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本科临床医师,享受与医学硕士学位毕业生同等待遇。 在港、澳、台地区和海外就读的学生(经教育部认证)享受与国内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党委、政府]

三、释放科教优势,合力推进产教融合

(十)支持高校针对“七大城市”建设需求设立特色学院。 坚持市校合作促进产教融合,鼓励哈萨克斯坦高校建设航空航天、高端装备、人工智能、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学院或专业学院,综合评估提高哈萨克斯坦企业的办学水平和规模,为企业培养产业人才。其他情况下,每所学院将提供最高500万元的财政支持。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

(十一)支持高校围绕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 坚持城市发展战略,鼓励哈萨克斯坦高校面向经济“主战场”,开设适应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先进技术等发展需求的相关学科和专业。装备制造、新能源等行业,根据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向高等学校提供最高200万元的经费支持。

围绕“先进制造之都”建设培养和引进人才,支持一家企业或多家企业联合,根据专业人才需求与哈萨克斯坦高校签订委托培训合同,“量身定制”专业人才提供奖学金、助学金等,按企业培训经费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鼓励哈萨克斯坦企业参与“龙江杰出工程师扶持计划”。 对与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引进拟培养工程硕士、博士生的,每引进一人给予1万元资助。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局旅游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各区、县(市)党委、政府]

(十二)支持高校建设大学科技园。 坚持推动产业与人才融合,鼓励哈萨克斯坦高校建设科技园(孵化器),对新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器)提供20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高校建设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领域专业孵化器、加速器,按实际投资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财政支持。 根据年度绩效考核,选择本市注册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市)党委、政府]

(十三)支持高等院校建立各类产业创新载体。 坚持产学研联动,加强科技成果孵化载体和产业对接平台建设,支持哈萨克斯坦高校与各区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实验室和创新研究,各县(市)、园区、企业、海外合作伙伴。 中心等平台载体将根据投入规模和人才聚集情况,向高校提供最高100万元的经费支持。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市军民融合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各区、县(市) )党委、政府]

(十四)支持高等院校牵头关键技术研发。 坚持基于信任的人才使用机制,实行科技攻关“揭榜、负责”制度,支持大专院校和企业围绕本市重点发展领域联合开展关键技术研发,解决对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承担本市经济责任的社会发展相关任务,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财政支持。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各区、县(市)党委和政府]

(十五)支持高校科技成果现场转化。 坚持研究与应用、科技与产业对接,加快哈萨克斯坦高等院校科技成果现场转化。 对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创办企业(含技术参股)和企业承担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按标准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财政支持。研发投入及市场前景。

支持高等院校科技人员或团队围绕绿色农产品深加工、先进装备制造、现代生物医药、信息、新材料等特色产业需求开展“定向研发”活动,并提供资金支持基于研发投入,给予最高50万元的支持。

支持中小微企业购买哈萨克斯坦高等院校科技成果,按照企业年度认证注册技术合同金额的3%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鼓励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开展以哈萨克斯坦高等院校科技人员创业和科技成果现场转化为重点的投融资活动。 按年度投融资金额2%计算,给予优秀者最高200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市军民融合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工商联各区、县(市)工商局党委、政府】

四、支持平台建设,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引擎

(十六)支持创建各类实验室和创新平台。 努力把各类高水平平台打造成为创新主阵地。 对已批准建设的国家实验室(分基地、分中心)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补助资金一次性核定,根据建设进度分期拨付。

已批准建设的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分支机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纳入新序列管理的国家工程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期间,对产业创新中心(含工业设计、技术中心)等,在省财政支持的基础上,给予3-500万元资金支持。

对新认定或注册的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对市级创新平台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 对市级制造业创新载体(含工业设计)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

对上述创新平台,根据年度绩效考核,表现优秀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运营补贴。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各区、县(市)党委、政府]

(十七)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充分发挥企业承载科技创新人才的主体作用,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和高等院校在哈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在研发投入的基础上提供最高1000万元的财政支持; 对进入运营期的新建研发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各区、县(市)党委、政府]

(十八)支持院士工作站和科学家工作室建设。 鼓励院士、科学家组建以应用型为目标的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团队,对新批准的院士工作站三年内分期提供总计50万元的经费支持。 对新批准的科学家工作室,三年内分期提供共计30万元。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各区、县(市)党委、政府]

(十九)支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 支持哈萨克斯坦企业和市属机构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博士学位人员的培养和创新提供舞台。 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三年内分期提供总计20万元的经费支持。

对进站(省市基地)的博士后和进入省市基地的博士学位人员,每人3年内分期提供总计5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支持每月发放生活费3000元,连续不超过3年。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各区、县(市)党委、政府]

(二十)支持建立国际交流合作平台。 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打造东北亚人才合作交流基地,拓展人才交流合作渠道,一次性提供最高200万元资助,引进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专业论坛以及其他以哈尔滨为永久举办地的平台。 支持。

面向哈萨克斯坦企业、社会团体、市属机构在哈萨克斯坦境内举办重要人才峰会、引进外国人才、海归中高级人才以及跨地区、跨学科的学术交流、技术交流、知识产权交易等活动。我市一次性给予最高60万元补助。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工商联]

五、突出结果导向,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潜力

(二十一)选拔一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鼓励人才立足岗位多做贡献,在为哈尔滨建设“七大城市”、实现全面振兴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中。 对哈尔滨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每2年评审一次,在4年管理期内每月给予1000元专家津贴。

管理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哈尔滨市中青年专家,在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享受E类人才同等待遇。哈尔滨市申请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分级认定并享受相关待遇。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军民融合办公室、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文联,各区、县(市)党委、政府]

(二十二)选拔建设一批优秀人才工作室。 鼓励发挥人才引领作用,选建100个左右名师、名医、文化艺术专家、技能大师、高技能人才(劳模)等市级人才工作室,提供一次性工作经费支持5万元。

[负责单位:市政党委员会宣传部,市政教育局,市政民事事务局,市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农业和农村事务局,市政文化,无线电和旅游局,无线电和旅游局,市政卫生委员会,市政卫生委员会,贸易贸易委员会,贸易贸易联盟工会,文学与艺术界的市政联合会,所有地区,县(城市)党委员会和政府]

(23)在关键领域建立一个领先的人才团队。 支持关键领域,以领先的才能形成“飞行鹅阵列”,并在关键行业,独特的专业和关键领域实施人才梯队培训项目。 将分别为50,000元,40,000元人民币和30,000元人民币的年度建筑融资支持,将为市政级杰出的领先人才,市政主要领先的人才和市政领先的人才提供年度建筑融资支持; 将分别提供上述人才梯队的领导者和预备役领导人。 每月提供2,000元和1,000元,1,500元和750元,1,000元和500元的科学研究补贴。 如果年轻人40岁的年轻人才占梯队的50%以上,则建筑资金支持金额将增加50%。

[领先单位:市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负责单位:市政党委员会宣传部,市政委员会军事 - 西维尔综合办公室,市政教育局,市政科学与技术局,市政工业和信息技术局,市政民事事务局,市政农业和农村事务局,市政农业局,市政文化,广播,广播,广播,广播,广播,广播,广播,广播,广播公司和旅游局,市政卫生委员会,市政府拥有的资产监督和行政委员会,区,县(城市)党委员会和政府

(24)奖励一群具有出色成就的专业和技术人才。 鼓励人才克服困难并达到新的高度,赢得五个主要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成就者或团队以及哈萨克斯坦企业和机构的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将获得多达100万元人民币和500,000元。分别为元。

为了促进“创意设计城市”的建设,哈萨克斯坦企业和市政机构的主要成就者将根据比赛水平和奖项的数量,将获得高达500,000元人民币的国内外设计竞赛奖。

在哈萨克斯坦的企业和市政机构中,将文化“软权力”转变为“强大的驱动力”,并奖励高达50万元人民币的才能,他们赢得了文化和艺术,出版,出版,出版,出版,出版的国家级奖项,和社会科学。

为了扩大“奥林匹克冠军之城”品牌效应,在重要的国际活动中赢得奖牌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将获得最多1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负责单位:市政党委员会宣传部,市政科学与技术局,市政文化,无线电和旅游局,市政卫生委员会,市政体育局,市政社会科学与技术联合会,市政文学与艺术圈联合会联合会联合会]

(25)选择一群具有出色技能的高技能才能。 鼓励熟练的人才提高技能水平,并每月提供1,000元人民币,将连续支付800元和500元的生活津贴5年。

“伟大的乡村手工艺人”,“ ”和“ Great ”的获奖者中的熟练才能将包括在认可高技能的领先人才的范围内,并享受相应的补贴和补贴。 那些被评为“哈尔滨大工匠”的人将获得5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那些被评为“ 首席技术人员”的人将获得2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代表我们城市在世界技能竞赛,国家职业技能竞赛和省级一流职业技能比赛中代表我们城市的前三名球员将分别获得100,000元,50,000元和20,000元的授予。

[领先单位:市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政工会联合会; 负责部门:市政委员会的军事融合办公室,市政工业和信息技术局,市政农业和农村事务局,市政文化,广播和旅游局,市政卫生委员会,市政府拥有的资产管理和管理委员会所有地区和所有地区的管理委员会,所有地区以及所有地区以及所有地区,以及所有地区以及所有地区以及所有地区以及所有地区,以及所有地区以及所有地区,以及所有地区,以及所有地区,以及所有地区以及所有地区,以及所有地区和管理委员会。县(市政党委员会和政府]

(26)培养一组才能,以振兴农村行业。 培养人才以帮助农村振兴,并为那些增强本地有机绿色农产品的品牌价值,推动区域公共品牌价值的增长或为培养新兴的农产品和地理指示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提供高达100,000元的奖励产品品牌。

对于每年销售超过500万元的本地农产品并在销售前十名中销售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前十名实时销售人员,将根据年度在线销售的2%提供最高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对于电子商务(实时广播电子商务)的公司,每年销售超过2000万元的本地农产品,并在销售前十名中排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最多可获得1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在线销售。

[领先单位:市政农业和农村事务局,市政商业局; 负责单位:市政农村振兴局,区,县(城市)党委员会和政府]

6.优化人才环境并营造一种价值,尊重和充满爱心的才能的氛围

(27)优化人才的个性化服务。 建立儿童服务渠道(配偶)。 可以根据才能的愿望,可以安排获得学龄前和强制性教育的人才,第三代儿童和B类才能的孩子。 接受学龄前和强制性教育的C类,D和E人才的孩子将由其地区(城市)的优先安排,以送往最近的幼儿园。 对于D类及以上人才的新介绍的配偶,我们将进行整体安排,以在我们城市的相应对应单元中工作。 如果单位没有空缺,则可以安排特别的员工接受它们。

[领先单位:市政党委员会组织部; 负责单位:市政党委员会办公室,市政教育局,市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地区,县(城市)党委员会和政府]

(28)优化人才的医疗服务。 建立医疗服务渠道。 各个层面的公立医院将提供医疗服务,例如预定的体格检查和绿色渠道,用于E类及以上人才(包括H类“移民鸟”才能)及其父母,配偶和孩子的绿色渠道。 B类及以上人才的服务范围可以扩展到第三代儿童,并且可以向他们提供独家服务。

我们每年为高级才能组织国家条件培训和度假疗养活动。

[领先单位:市政党委员会组织部; 负责单位:市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卫生委员会,市政医疗保险局,市政工会联合会,所有地区,县(市)党委员会和政府]

(29)优化人才和解服务。 探索工业和人才集中领域的国际人才社区(街道)地区的建设,支持合格的实体建立国际学校和国际医院,优化软件和硬件服务水平,创造一个可宜居和可行的环境,并在国内外工作和生活很方便。

支持哈萨克斯坦的大学,机构和企业,以建造自建造的人才公寓,将它们包括在该市负担得起的人才房屋中,并根据某些标准提供建筑基金补贴。 如果哈萨克斯坦的学院和大学为人才建立了自建造的有限价格住房,则将在“一种案例,一个基础”的基础上为他们提供建筑基金补贴。 协调该市的人才安全住房建设布局,将其包括在逐年筹集资金的计划中,并以不超过同一地点和质量的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速度不超过80%的人才。

[领先单位: New 的市政住房和城乡开发局; 负责单位:市政教育局,市政资源规划局,市政卫生委员会,市政府拥有资产监督和行政委员会,所有地区,县(城市)党委员会和政府]

(30)优化人才旅行服务。 建立旅行担保渠道。 C类及以上的人才及其服务员可以在该省的机场和火车站享受VIP服务,而D和E的人才在旅行时可以享受快车服务。 E类或以上的人才及其服务员可以免费访问该市的主要旅游景点。

[领先单位:市政党委员会组织部; 负责单位:市政文化,广播和旅游局,市政国有资产监督和行政委员会,所有地区,县(城市)党委员会和政府]

上述政策和措施将从2023年3月10日起生效。本文件中提到的人才不包括公务员,大众组织人员和公共机构的参考公务员法律。 如果我们城市的相关人才政策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则应遵循本文件。 “ 2004年5月17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和哈尔滨市政府政府的哈尔滨市政委员会和哈尔滨市政府政府的几项意见”于2004年5月17日发表( [2004] 8)。 (记者Liu Li和Ma Zhi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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