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录取分数线(2024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

  

事实上,大学学费仍然是很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 从本科四年到专科三年计算,学费可不是一个小数字。 部分省份高校上调学费的消息已被多家媒体报道。 这些省份已基本确定涨价方案或启动学费调整程序。 “学费上涨”表明学生学费增加、家长负担增加。 哪些具体学校的学费会上涨? 涨价后学费是多少? 本篇高考网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的学费标准。 本内容整理自网络,仅供参考。 准确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一、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标准:普通专业12000-15000元/生/学年,艺术专业18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1500元/生/年。 各专业详细收费标准请参阅省、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简表或珠江学院印发的2017级新生报到手册。 政府调整当年学费的,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2、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相关知识

本消息指2018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简章。 2019级考生请留意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为依法招收学生,结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公众了解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开展各项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招生咨询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以下简称“珠江学院”)

2、学校类型:独立学院

3. 办学层次:本科

4.学校代码:14087

5、学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2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珠江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由天津财经大学与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举办,按照模式创办的一所本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独立学院的机制和机制。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毕业生将获得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珠江学院是一所以管理学、经济学为主,兼有工学、文科、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独立学院。 目前有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统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工商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英语、日语、俄语、汉语国际教育、广告学、传播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服饰等31个本科专业服装设计、音乐学和学前教育。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珠江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重大招生事项。

第五条 珠江学院成立招生督导领导小组,对学院招生全过程进行督导。 领导小组在监察室设立招生监察举报热线,全面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条 珠江学院设有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珠江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8年全国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批准下发的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招生过程中,使用预留计划须经学院招生委员会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用于对生源较好、志愿者充足、录取分数线较高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 预留计划数量不得超过学院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八条 学费标准:经济、文学、管理、教育类专业15000元/生/学年; 工科、外国语言文学专业16000元/生/年; 艺术类专业21000元/生/学年; 计算机(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专业:3万元/生/年(四年)。 在美国学习期间,需按照阿兰特国际大学的标准缴纳费用。 住宿费标准:1500元/生/年。 各专业详细收费标准参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明细表。 政府调整当年学费的,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入场规则

第九条 珠江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主要录取依据是根据高考和文化课程成绩,对德、智、体、美进行综合评估,择优录取。 招生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高校录取原则实行择优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填写院校志愿的先后顺序,第一志愿报考珠江学院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低分。 当批次最低控制线内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仅录取申请珠江学院的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平行志愿录取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招生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按照考生填写的专业顺序录取。 如果考生成绩未达到第一专业录取分数线,则看考生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录取分数线,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选择。 考生所申请专业未被录取的,服从专业调整的,可转入未完全录取的专业; 不服从调整的,将予以退出。 职业抱负没有等级差异。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喜好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江苏省考生录入后,按照总成绩排序。 总成绩相同时,参照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照江苏省有关规定排序。

第十二条 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报考经济统计(数据工程)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80分;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须不低于75分; 报考计算机科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专业的考生,高考数学、英语成绩须不低于75分。 报考江苏省经济统计(数据工程)专业的考生,高考数学成绩须不低于85分;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须不低于60分; 报考计算机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专业的考生,数学成绩不低于80分,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如有特殊规定)应聘者所在地区,以当地招聘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以及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招生规定执行。候选人所在地的应当执行。 录取将根据包含加分的申请分数决定。 安排专业时,按照含加分的申请成绩录取。

第十四条 根据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法和学院实际情况,天津市考生录取原则如下:

1、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作为录取考核的主要依据。 根据考生意愿,参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专业录取。 高考成绩相同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仍相同的,优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好的考生; 如果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则参考该生的单科考试成绩(文科生指数学、英语、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理科生按顺序参考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的学术水平测试成绩)。 学术能力测试成绩)。

3.退款处理。 如果高考成绩相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低的考生将被解密。 如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低的考生进行解密。

4.在比较考生的高中学术能力测试成绩时,首先比较A成绩的数量。 如果A级的数量相同,则比较B级的数量,以此类推。 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评价是对考生的学术(包括学业成绩、课程学习状况)和非学术(包括品德、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进行综合比较。

第十五条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录取时应当遵守当地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

珠江学院对上海、浙江两地专业(类别)招生的考试科目要求及综合素质档案使用情况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告为准。

第十六条 艺术考生录取规则如下:

报考珠江学院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统考艺术专业证书才有报考资格。

报考天津、山东珠江大学音乐专业的考生须取得任意院校音乐专业证书(本科水平); 外地报考珠江大学音乐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的音乐考试证书。 专业资格证书使您有资格注册。

报考珠江学院美术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本科生控制分数线。 须填写珠江学院申请表,并遵循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申请原则。 参考考生选择的顺序。 进入该项目的考生按照文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如应聘者所在地区有特殊规定的,以当地招聘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2018年,珠江学院音乐学专业面向天津、山东、浙江、河北、内蒙古、山西六个地区招生。 报考珠江大学音乐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本科生控制分数线。 须填写《珠江大学申请表》,并遵循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申请原则。 参考考生选择的顺序。 拟录取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如应聘者所在地区有特殊规定的,以当地招聘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音乐学专业综合成绩换算方法如下:

音乐学专业综合成绩

天津

综合成绩=文化课

山东

浙江

综合成绩=浙江省艺术音乐综合成绩

河北

综合成绩=(文化课程/7.5)+(专业课程/2)

内蒙古

综合成绩=(文化课程×0.6)+(专业课程×0.4)

山西

综合成绩=(文化课程/7.5)+专业课程

第十七条 在同等条件下,高考数学、英语综合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考虑。

第十八条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审,并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处理。

第十九条 珠江学院部分专业开设中、英双语教学课程。 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因此小语种考生应认真填写表格。

第二十条 珠江学院收到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审核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发出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将以快递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当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须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逾期请假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除外。 学院在新生报到时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 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注册为学生。 复试中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确定该学生复试不及格,并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学生将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培训。

第二十三条 珠江学院通过科学合理设置课程,及时调整教学内容,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特别注重学生英语实践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

第二十四条 珠江学院为独立学院,民办。 尚未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和学费减免。 经济困难的考生应认真填写申请表。 珠江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覆盖学生20%以上。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毕业生符合国家和《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授予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的要求,授予学士学位和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天津市教委审查。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珠江学院以往本科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过程中,珠江学院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写申请表的参考,不构成学校的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珠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如何查询咨询及录取结果

网址:

电子邮件: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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