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卫技人员222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单位人力资源结构,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储备,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市委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社保局,经决定,市卫生健康局与各用人单位联合招聘卫生技术人员。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计222人。 其中,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193人,公立医疗机构招收后在私立医疗机构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29人。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需求指标等见下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宁波市学生(高考通过,入学时户口在宁波,下同)或宁波市户籍(以2022年7月11日户籍所在地为准,下同) )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简称应届毕业生,下同)。

2、具有宁波市户籍,具有医学专业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岗位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社会人员。

三、下列人员户籍、学籍不受限制:

⑴硕士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儿科、精神病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检疫等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⑵ 具有与职位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社会人员;

⑶应聘麻醉师(2)、超声医师、口腔科医生(2)、放射科医生(2)、(3)、(4)职位者。

(二)招聘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热爱医疗保健;

2、年龄要求一般为35岁及以下(1986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其中,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所应聘岗位对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所申请职位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放宽至50岁及以下。 以下(1971年7月11日或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其中,如有工作年限要求的,截止日期计算至2022年7月11日。

2022年7月1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均可申请。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 注册

时间:7月11日9:00-7月17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2022年慈溪市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 认真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输入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 ,每位申请人只能选择申请一个职位。 申请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报名和报名。 在此期间,申请人可以变更所申请的职位。

2、资格初审

时间:7月18日-7月19日。 对最终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 在此期间,报名系统将不对申请人开放。

3.查看初审结果并重新报名

时间:7月20日9:00-7月21日16:00。 申请人可以在线查询其初步资格结果。 初审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再次申请并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自重新报名之日起2日内完成。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申请人可登录宁波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

(2)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应聘。

(三)各岗位合格报考人数低于招聘名额三倍的,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同一职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招募单位(意向职位)的,取消或保留的单位(意向职位)将在填写志愿者申请时确定。 结合往年招聘情况,确认部分岗位供不应求(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备注栏)。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名额三倍的,按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数进行审核。

(四)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留学归国(海外)者,可相当于国内应届毕业生,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海外毕业生(海外)学历学位证书。 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与国内大学专业不一致的,以所修读的主要课程和国内相关专业为准。

(五)军队院校毕业生须取得当地学校颁发的就业证明,并取得《就业协议书》后方可申请。

(六)参加慈溪市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技术人员或慈溪市2022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卫生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并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以及本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

(七)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由市卫生局组织。 具体时间、地点请以门票为准。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报考医学类专业各类研究生职位且职位需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直接参加面试。

笔试内容包括基础医学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分为两类:中医基础综合知识和基础医学综合知识; 相关专业知识分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麻醉学、精神病学、中医、针灸推拿、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中医、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15个类别,健康检测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详见附件1)。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确定笔试及格分数。 各岗位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计分; 平均分低于60分的,按平均分计,但最低分不得低于51分(60分85%)。 符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规定倍数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岗位指标2人以下按3次确定,3人以上7人以下按2次确定,7人以上按1.5倍确定(四舍五入为整数)。 并列最后一名的选手将同时入围。 不足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应聘者应时刻关注慈溪人才网公布的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名单。

(三)资格审查

直接参加面试的人员和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均须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慈溪人才网公布。

已取得毕业证书的社会工作者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个人信息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培训证书、就业证明等相关证(证)件等所申请职位所需的信息。 报考护士、助产士、急诊科医师等各类岗位的人员(1)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样本见附件2)。

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研究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学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海外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还可提供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学校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生司(省级外国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的,集体户口簿首页户口簿及当地公安部门盖章的个人姓名)信息页复印件)等。其中,与本市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可凭签署的《就业协议》参加资格审核。就业协议》(学生会),但填写申请表时须提供完整的空白《就业协议》; 对于部分院校采用网上签证形式,无法提供《就业协议》原件或复印件的,可以凭学校证明(学校关于网上签证事宜的通知或公告)参加资格审核。

对于执业医师注册证上执业范围为临床医学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如果申请有执业范围要求的岗位,必须与规定的培训专业一致才可以申请(提供规定的培训证明)培训专业),或者如果他们申请的职位没有实践要求的职位范围。

证件(证)不齐全或者提供的证(证)不符合资格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因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而导致职位空缺的,或者应聘者在面试前两天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而职位空缺的,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四)面试

此次访谈由市卫生局协调组织。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口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工作风度和专业知识等,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护理岗位、护士岗位、助产岗位、助产岗位的面试均采取护理实习考试的形式。 替代项目详见附件3。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

面试通过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应聘岗位指标范围内,同等数量地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成绩高者排名第一;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相关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排名第一;若相关专业知识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确定;的排名)。 体检标准一般参照慈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将被淘汰。 报考者请随时关注慈溪人才网公布的体检相关事项。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同等岗位合格人员可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六)检查

体检合格者为检查对象。 社会工作者主要考察其道德表现、申请资格等; 应届毕业生主要采用学校出具的考核和档案审查的方式,对学生的道德表现、报考资格等进行审查,对被认为不适合就业的人员(具体见附件4)、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受雇。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未通过而出现空缺的,同等岗位合格人员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补缺参加体检和考察。

(七)填写申请表

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和体检合格的社工人员均须提出申请。 若同一招聘职位有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或有2个及以上拟聘职位,则应聘该招聘职位的人员,选择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的顺序一一填写申请表以低分来确定拟录用的候选人。 。 具体填写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当场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填写申请表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因放弃填报而出现空缺的,对符合条件的同岗位应聘人员,可按照体检、考察、填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填写自愿表后,如因任何原因放弃,将不再进行进一步的补充或调整。

(八)公告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就业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举报问题影响聘用且有确凿证据的,不予录用; 如果举报的问题目前难以核实,该员工将被停职,直到该员工得到澄清后再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应届毕业生到校后,经审核发现不适宜就业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九)就业

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办理登记、聘用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其他事项

(一)人员被所属医疗机构招收后转入民办医疗机构的,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卫生计生委《关于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规定》执行。 《公办民办学校与医疗机构间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55号)精神管理其中,转入慈林医院的人员首先与市观海卫分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民医院医疗卫生集团(观海卫镇卫生院)、迁入红河医院的人员先与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卫生集团宗汉分院(宗汉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转入华阳口腔医院的人员,首先与事业单位(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卫生集团古塘分院(古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 搬到明光眼科医院的人首先与市政府签订劳动合同。 中西医结合医疗保健集团白沙路分院(白沙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转岗后,与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私立医疗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养老保险和其他福利根据签约私立医疗机构的性质而定。 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应届毕业生应凭毕业证书(研究生还应携带学位证书)办理招聘手续。 如果您无法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所申请职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或者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该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不一致您正在应聘、或正在出国(境)外留学的海归人员,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三)人员录用后,必须按照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签订劳动合同初次期限为6年,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初次聘用试用期为12个月。 试用期满后,发现不胜任工作岗位的人员,终止劳动合同。

(四)根据省编委会办公室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立高校、公立医院报考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编办[2018]33号) ),明确市人民医院医疗卫生集团(市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卫生集团(市中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卫生集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龙山医院医疗卫生集团(市龙山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七人民医院、市皮肤科医院纳入申报人员编制管理。

(五)与领导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的考生参加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选拔录用所在单位、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关于建立“三三措施”制度的通知》(用人社发[2015]177号)实行事前报告制度。

(六)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5),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状况声明书》(详见附件6),入场前交给工作人员并完成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和防疫相关要求。 如有最新防疫措施,请参阅当时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席考试。

市卫生局及其所属部门不会组织或者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本次考试的辅导和培训课程。 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都与我市卫生部门无关。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纪委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本公告由慈溪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热线: 。 如需政策咨询,请在工作日内联系我们。

慈溪市卫生局

2022 年 7 月 4 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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