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

  

2024年硕士学位复试招生程序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部发[2023]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部发[2024]2号) 】3号)、重庆市教委《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朝[2024]4号)等相关根据文件要求和重庆市2024年硕士学位招生复试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文件办法。

复审工作原则

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复试安排

第一阶段:复试一名志愿候选人

(各学院自3月29日起逐步开学)

进入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应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名服务系统”官网选择院校,并到所选院校参加复试。

第二阶段:调整调整

(系统开放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调整:同一专业不同方向之间、不同学院之间的调整

同一专业不同方向之间只允许进行一次校内调整。 第一志愿被淘汰的考生,可在本学院或其他学院剩余本专业计划的情况下,向各方向申请调整,并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申请调整。

调整(系统开放时间以学校及学院通知为准)

根据各专业第一志愿复试进展情况分批调整。 校内调整阶段,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整服务系统”中公布调整信息,并组织转学学生参加调整复试。

复试录取基本程序

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复试形式和内容

专业品质检测

满分为30分,采用现场测试的方式。 主要考察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状况和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趋势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外语及综合素质测试

满分40分(其中外语20分,综合??素质20分),采用现场考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说能力、学科外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敬业精神、责任心、纪律、协作精神和人文素质。 、医德、医风、言谈举止、表情礼仪等。

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

满分为30分,采用现场测试的方式。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医专业学位考生进行临床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临床操作能力等; 其他考生的科研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运用所学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调整同一专业内的招生方向和学院

原则

进入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须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中进行院校选择、招生方向、院校调整等。 任何未经学校申请服务系统做出的调整均无效。

考生选择院校、申请调整招生方向、调整院校。 实际报考人数大于学院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的,须按差额进行复审,复审比例不限。

考生申请调整招生方向时,由申请院校决定是否重新参加复试以及是否重新提交复试材料。 如报考院校确定不需要复试的,申请按剩余招生计划向该方向调整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其他复试录取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程序相同。

防范措施

调整

原则

我校所有专业转学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研究生招生转学服务系统”。 未经过全国中转服务系统的中转无效。

转学计划与转学复试次数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2至1:5。 具体比例由各学院、专业确定。

基本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防范措施

入场

复试中发现下列问题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的考生,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任何附加科目得分低于60分的,将被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是否被录取,应根据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各学院在二级学科范围内(按专业目录分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考生。 当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意向时,未被该专业录取的合格考生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将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排序:

复试录取非直属医院联合培养

学校安排部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计划进行我校与非直属附属医院联合培养。 联合培养的硕士生将在我校非直属附属医院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流程,在校期间享受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全日制统一招收研究生的福利。

第一阶段复试未被所选院校录取的考生,可在第二阶段开始前自愿申请本专业联合培养项目,直接录取为联合培养研究生。在满足我校复试录取要求的前提下。 学院按照申请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录取。

第二阶段,同一专业院校调整时,我们将参照上述原则规划联合培养计划招生。

第二阶段复试结束后,联合培养计划中仍有空缺的,学校将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整服务系统”调整复试录取。 申请调整的考生,自愿接受到非直属附属医院培训。

师生双选

考生在复试和录取阶段不涉及导师。 复试录取结束后,由各学院组织研究生和导师互选。 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导师招聘计划由学院按照“绩效第一”的原则自主确定。 师生双选的具体要求另行公布。

体检

被录取的考生在学期注册时应按要求完成体检。 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相关专业录取条件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严肃作风纪律检查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范围,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 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各学院进行的身份审核和核实,严格遵守学校复试相关规定,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在复试工作中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处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将严肃处理,取消入学资格,并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复试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监督审查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

重庆医科大学纪委电话:

其他

重庆医科大学公告

关于2024年硕士学位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通知

尊敬的候选人: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资源情况和办学特点,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2024年硕士研究生基本分数线现将我校复试公告公布。 转入我校的考生也将遵守此基本分数线。

学校将于近期公布复试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 请考生关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按专业划分的学位

复试基本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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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复试基本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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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大学生军人》

特殊项目复试基本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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