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开大学滨海学院行政楼209进行现场确认通知

  

1、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在校学生;

2.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注册、录取资格的;

3、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4.患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严重心脏病(经手术治愈的先天性心脏病,或分流流量较小的房室间隔缺损、血流量较小的动脉导管未闭,经专科第二次检查无需手术者)二级以上医院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等器质性心脏病; 各种恶性肿瘤、尿毒症; 有癫痫病史、精神疾病、夜间活动障碍者; 聋哑、色盲、色弱等疾病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不得进入中学、高等学校录取的疾病。

2. 报名方式及其他

(一)专业考试

1、报名方式:

①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16年1月15日至1月20日登录网站(网址:)填写报名信息。

② 现场确认:

A.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前往报名网站确认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明考生编号的报考资格函原件及复印件、学院的在线注册号。

B、考生须于2016年1月18日至21日到南开大学滨海学院行政楼209室现场确认(不接受报名)。

C、现场确认时,同时接受考生现场报名。

2、报名考试费:120元

3、专业考试时间:2016年1月22日

4.考试科目:绘画基础(素描、色彩)

时尚设计

5、专业考试结束后,我院将在2016年2月10日前对专业课程成绩划出及格线,颁发专业课程成绩证书。同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专业课程成绩结果。

(二)文化考试:考生须按照天津市统一规定到文化考试报名点办理文化课程报名手续。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应当遵守教育部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以及德智体美、德才兼备综合评价的原则。基础招生。 招生过程中,自觉接受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我院只招收通过专业课程的考生。

录取时,综合成绩按专业总分与文化课程总分(不分文理科)相加计算。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院将于5月份公布录取情况。 考生请于5月1日后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具体时间安排。

第十条 非英语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使用英语。 学生只有通过学院规??定的英语考试,才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使用小语种的考生在填写申请表时请务必小心。

第十一条 经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艺术类专业学费为21000元/生/年,住宿费为1200元/生/年。 教材费等其他费用请参见新生入学须知。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当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逾期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除外。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生手册》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并按照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四条 我院高职院校升本科制度为二年。

第十五条 奖学金设立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个人奖学金,获奖比例达到学生总数的24%。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试。 身体或其他方面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或者地区。

第十七条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由南开大学滨海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我院2016年招生高职、本科生。

第十九条 我校为独立学院,民办。 尚未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和学费减免。 有经济困难的候选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应小心谨慎。

第二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写申请表的参考,不构成学校的录取承诺。

第十一条 本条由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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