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永州人才引进工作意见(每日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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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永州引进人才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动永州赶超崛起,根据永州市第四次党代会部署,按照上级有关人才工作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现对永州市人才引进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总体目标

坚持“突出重点、按需引进、面向用户、特事特办”的原则,从战略高度和全局高度抢占人才制高点,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努力从2012年起每年引进全日制学生。 拥有硕士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人才以及国内“211工程”特别是“985工程”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400余人。 五年来,共引进优秀人才2000名。 其中,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引进100人,县区每年引进300人。 我们充分发挥引进人才的优势,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人才是第一生产力的氛围,促进人与岗位相适应,人尽其才。 充分发挥人才优势,为把永州建设成为工业事业新平台、加工贸易集聚区、转型发展试验区、区域合作先行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2.引入对象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推出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才:

1.对国家或省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文化新闻研究创作中心的学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特级教师;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或4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或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发展前景广阔的发明专利、创造性专有技术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人才;

4、学历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归、港澳台地区留学人员中的硕士、中高级人才;

5、国内30岁以下“2ll工程”,特别是金融、科技、管理、法学、建筑、路桥、规划、设计、农产品(食品)、城市园林、矿业、水利工程 勘察设计、光伏产业、环境工程、生物制药、汽车制造等专业急需优秀全日制大学生。

三、介绍方法和程序

(一)介绍方法

1.定点介绍。 坚持“公开选拔、择优录用”的原则,通过校内招聘、专项招聘、沿海发达地区公开招聘等方式大力引进优秀人才。

2.重点介绍。 以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产业园区、创业基地等为载体,采取技术合作开发、产业技术联盟、课题招标、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稀缺、急需、特殊人才。

3.节点介绍。 对符合永州市人才引进标准的人员,个人可向相关单位提交自荐材料,单位也可直接推荐至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审核。 原则上每个季度为一个节点进行集中审核。

(二)介绍程序

1. 制定计划。 用人单位申请引进人才编制和使用计划,由市人事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各市单位实际情况下达人才引进指标,经市人才局批准。简介 领导小组;

2. 初步遴选候选人。 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确定拟引进人选。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辑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办理考察、体检、公示等手续。 达成引进意向后,报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

3、集中审批。 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人选进行审核,用人单位报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后办理引进手续。

四、相关政策

(一)用人单位鼓励政策

1、优先安排人员进入。 鼓励和支持学校、医院、新闻、文化等机构通过就业、帮扶制度引进人才。 为事业单位专职硕士及以上人员开辟“绿色通道”。 经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同意后,直接办理引进手续; 党政部门可以按照规定引进专职人员。 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在职期间享受与本机构现聘用人员同等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办理。 人才引进所需编制原则上在编制余额范围内进行。 本市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过多或过多,确需引进人才的,由市编制部门先行下达人才引进专项编制。

2、资金补贴。 企业和非参与机构引进博士、高级职称人员的标准为2万元/人·年。 企业引进硕士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实行1万元/人·年的标准。 向雇主提供一次性补贴。

3、保险补贴。 同级财政年度对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招收人才三年内给予3000元/人·年养老保险补贴。 单位对党政机关引进人才缴纳的养老保险补贴,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4.直接预约。 对我市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直接认定其专业技术职务。技术资格按管理权限确定。 我市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或高级职称人员,其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比例限制。 引进的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在任职期间不占用本单位的职位数量(高校引进的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除外)。

5、按人才设岗。 非参编事业单位因特殊需要急需聘用高层次人才的,经批准,可以设置专门岗位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岗位总数、最高级别和职级限制。事业单位的结构比例。 期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注销。

6、科研补贴。 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 博士后工作站挂牌且博士后进站工作后,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 每位医生给予2万元的配套科研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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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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