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2023年

  

1、在读普通高等学校,今年已通过国家统一招收研究生,正在办理公务员统一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就业);

2.受过各种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允许申请;

3、如果您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且单位不同意与申请人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特级教师”等招聘考试并已签订服务协议但服务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七、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由医院组织人事部组织实施。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报名资格两个步骤。 现场注册资格审核将在试点工作报送时进行。 如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1、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5月31日19: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

(一)应聘者须在报名期间将以下报名材料依次扫描成同一PDF文件,与《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名册》打包压缩(附件5)。 将包裹命名为“应聘职位代码+姓名”,发送至邮箱地址:;

①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从初始学历到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从初级学历到最高学历的电子登记表扫描件(可在学信网自行查看并打印);

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文件扫描件;

④《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扫描件(附件2)。 “申请人单位意见”栏目中,2023届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在校期间的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 往届毕业生已参加工作的,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将为其提供思想表达材料。 表达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无现聘用单位的,由其居住社区出具思想表达材料。

3、注意事项:

①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细。 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注册和就业资格;

②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职位,多次应聘将被视为无效。 报考同一职位,报考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 对未达到考试比例要求的职位,将按相关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③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及以上职位参照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及专业规范书(见附件3); 本科学位岗位专业要求参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4);

④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的相关材料和基本资格进行审核。

合格候选人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布。 后续评审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注册步骤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注册资格。 若申请人填写的信息与真实信息不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10日

2、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情况组织资格审查。 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并已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且期满无异议的,即可进入下一步。

(三)面试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岗位(岗位代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考核制度公开招聘。

2、考核环节分为面试和试工两个环节。 总分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工考核成绩占60%。

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详情请参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4、面试分数:面试分数满分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未达到及格分数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面试当日,如确认面试官放弃面试资格,不再予以更换。

5、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方网站公布。

(4)心理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放弃资格。 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五)试运行及检查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详情请参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工作地点:所申请职位对应的部门(部门)。

3、结果:试点工作结束后组织考核。 试工作考核满分为100分。 考核分数不得低于60分。 得分低于60分的,视为试工考核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4、试工作考核结果及总成绩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方网站公布。 未按时参加试工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总分计算方法

考核方式:人员总成绩=面试×40%+试工考核×60%(职位代码为:、、、、、、)。 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 对于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将进行附加测试,确定综合成绩最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附加测试将以面试的形式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六)体检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详情请参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三级综合医院体检人选,费用由受试者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就业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 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并申请复查的,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将选择另一家三级综合医院进行复查。 如果有明确结论,则只能进行一次复审,以复审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申请且出现空缺的,经医院批准,可对体检候选人进行等额填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原则上申请同一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情况。

(七)检查

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相关材料、资格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因考试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试人员。

(八)拟聘人员的确定并公告

根据聘用计划和岗位要求,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员报医院党委审核。 评审结果报新疆医科大学备案。 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并在新疆医科大学官方网站公示。 公示期为7个月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 举报人应当以真实姓名如实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公示有异议的,公示组织实施部门将调查核实情况。 凡违反招聘政策,影响正常就业结果的,将受到处罚。 因取消拟聘人员招聘资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予填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已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就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对反映问题严重、有确凿证据的,不予录用; 对反映问题严重,但目前难以核实或者难以否认的,将推迟聘用,待核实完毕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报到。 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

八、组织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与我院领导有婚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近亲婚姻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我院人事、财务、纪检职务以及职务具有直接的上级和下级领导关系。 我院领导及招聘工作人员也应避免办理涉及上述个人亲属关系的人员招聘事宜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性的事项。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委、人事处、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的监督。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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