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复员退伍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促进复员、退役军人就业,提高适龄青少年参军积极性,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关于学习《关于批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后泰顺县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泰顺[2023]2号),决定公开招收我县复员退役军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序列号

招聘单位

主管当局

招聘表格

位名称

招聘岗位

位名称

招聘岗位

位码

招聘

配额

学历

要求

评论

乡人民政府

退伍军人综合招聘职位

工作人员

8888

岗位分布:洛阳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安全督导员1名; 泗溪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安全督导员1名; 雅阳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安全督导员1名; 南浦西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安全督导员1名。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须有泰顺县常住户口或户籍地在泰顺县,且父母至少一人在泰顺县有常住户口(以2023年4月11日居住地为准,下同) ;

(三)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1977年4月11日至2005年4月11日之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82年4月11日至2005年4月11日之间)。 出生);

(四)在泰顺县应征入伍;

(五)正常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士官;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原退役军人安置办公室)安置或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申请; 在任职期间受到行政警告、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得申请; 拒绝参加民兵组织且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得申请考试。

未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招聘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工局[2013]2号)等规定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网上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岗位招聘。

(一)注册程序

1.注册与登记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8:00至2023年4月23日17:00,不再接受逾期报名和报名。

应聘者应登录浙江省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注册真实个人信息,然后选择招聘单位和职位进行报名。 应聘者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使用官方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网站。 每位申请人仅限申请一个职位。 如果您仅注册而不申请该职位,您的注册将被视为无效。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20日8:00至2023年4月23日24:00。申请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网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初审未通过的原因。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再次申请,并进行资格初审。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资格初审。 初审未通过者,将在个人网上报名表相应栏说明原因。

3. 付款确认

付款确认时间:2023年4月24日0:00至2023年4月26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者,登录浙江省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确认网上缴费并检查是否完成。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政府《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费用标准的复函》(浙物价费[2018]21号)物价局,每科考试费为50元。 未按时确认付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贫困家庭申请人须于4月25日17:00前向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顺县)提交身份证件和县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或特困证明,2023.洛阳镇城北路15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楼303室),经审核后免收考试费。

4、资格初审并确认发放后,如确认的带薪岗位数量低于招聘计划数三倍的,将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招聘计划中予以公告。及时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发布。 若招聘计划取消,考试费用将予以退还。

5.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00至2023年5月21日14:30。

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招考网上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5月21日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14:00-15:30 PM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笔试共有两个科目,分别是“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各科目满分为100分,各科目成绩按50%计入笔试总成绩。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考试时,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两证不齐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三)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计划岗位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成绩相同者并列) 。 资格复审通知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近期一寸相同背景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若户籍在泰顺的,则提供户口本)须提供;户口不在泰顺的,须提供户籍登记及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户籍信息; 如户籍与父母不同,父母及子女还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和籍贯证明)、退休证明、学历证明以及求职中规定的相应资格证明条件 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 依据考生现场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核实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报名资格的真实性。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该职位的资格,并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高分的原则,从应聘人员中择优确定空缺职位。 最低分数的顺序按降序排列。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申请人应对其注册的全部信息和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相关信息骗取应聘和就业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 因资格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列入面试名单。 面试由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实际岗位要求。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等事项将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三天,符合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其空缺面试资格将根据该职位应聘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应聘人员按顺序依次递补,其他面试空缺不再重复递补。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候选人。

(五)评估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列入考核名单。 考核内容为档案考核,主要根据报考者个人档案中记载的入伍军龄、获奖情况、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党员身份等因素进行考核。 采用定量评分法进行综合评价。 ; 档案中未记载且调取档案属实的,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审核后,确认是否符合条件。 考核的量化评分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负责。 经申请人确认后,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举报并经核实相关信息属实的,不予奖励。 个人弄虚作假,影响考核正常进行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考核采用100分制,考核分数由基本分和加分组成。 考核及评分方法如下:

1.基础分:40分。

2、奖励积分分为军龄、奖励、艰苦边远、党员四类。 各类别的加分标准如下:

军事经验是一个加分项。 每年1分,按周年日计算,期间10个月以上,按一周年计算。 军事经验的最高加分点为10点。

奖励积分的奖励积分。 荣获部队三等功者,首次记2分,以后每次加1分; 师(旅)级、军级、战区级、军委级各级各类先进分别奖励4分、7分、13分、20分。 (以表彰文件为准); 参加军级、战区、全军组织的军事竞赛并获得个人名次的,分别加7分、13分、20分(以表彰文件为准); 首次被评为优秀战士的,得1分,以后每次加0.5分,最多3分。 团级以上单位奖励从0.5分起,每级增加0.5分,最多3分。 营、连奖励不计入奖励评分范围。 若因同一原因获得多项奖励,则以奖励积分最高者为准。 退役后,加入民兵组织,在人武部组织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支援地方建设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将受到表彰奖励,加3分; 代表我县参加军分区在省军区、战区、部队组织竞赛中获得名次并接到表彰通知的,分别获得4分、7分、13分、20分(以表彰文件为准)。 被评为县级、市级、省级、全国先进退役军人表彰的,分别记1分、2分、3分、5分(以表彰文件为准)。 最高奖励积分值为 40 点。

困难和偏远地区的奖励积分。 在困难地区或偏远地区工作每一年加一分。 困难地区、边远地区范围按照原有关文件执行。 困难、偏远地区最高加分8分。

党员奖励积分。 党员(含预备党员)复员退伍时,加2分。

(六)体检

考试总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考试总成绩×70%+考核成绩×30%。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综合成绩等事项届时将在相关网站公布。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若有两名入围选手成绩相同,则一起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应当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按照公务员考试体检流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实施前,若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得进入检查环节。 空缺职位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七)检查

体检合格者纳入检查范围。 检查采取查卷、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的形式。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

检查工作按照公务员考试检查流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聘用决定的依据。

检查实施前,如果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审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入围审核资格的,不再填补。

(八)公告

审查合格的,根据招聘计划数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相关网站公示7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在确定拟录用人选时,若最后一位应聘者综合评分相同,则确定考核分数最高的人选为拟聘用人选。 如果考核分数也相同,则优先考虑党员。 同为党员的,按照服兵役时间优先。 同等军龄的候选人优先,“综合应用能力”得分最高的候选人确定为拟录用候选人; 若复试“综合应用能力”得分相同的,则确定得分最高的考生。 拟录用的候选人。

(九)就业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补聘。被制作。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均实行聘用制,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4、其他事项

(一)为了保持严格的人员和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违纪、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书。 考试范围参照《泰顺县2023年公开招收复员退役军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公开招聘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不组织或者委托任何机构对退役军人进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公告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并接受协商。 其他未尽事宜以及与公开招聘流程相关的事宜,请关注相关网站。

相关单位咨询电话:

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院内):

县退伍军人事务局特殊照顾和安置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录:

附件:2023年泰顺县公开招聘考试事业单位复员退伍军人考试.docx

泰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泰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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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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