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印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表(亲笔签名);
5、户口簿(应聘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应聘者须提供);
7、考生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名);
8. 所申请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面试入围候选人申请“服务基层工程”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服务基层工程证明”。 另外,过期参加“基层服务工程”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项目的,须提供“特岗教师服务证”教育部督导的高校毕业生”;②参加“三支一支持”计划项目的,须提供国家“三支一支持”工作督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支持”服务证明协调管理办公室;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申报的,须提供共青团中央颁发的服务证书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书形式。
申请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岗位的,须提供所在乡(街道)党委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4月20日-21日,每天上午8点30分开始面试(具体面试日期见面试通知)。
面试地点:桂林市旅游职业中学(穿山校区)(地址:桂林市穿山东路10号,可乘坐100路、85路、23路公交车在宜丰路口站下车)。
2、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只有通过审核的候选人才能参加面试。
(二)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见附件4)。
(三)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于面试通知书注明的当天上午7:30—8:0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 考生按照抽签号码参加面试。 面试当日上午8:00前未能到达指定候诊室的,将自动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须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异常影响面试。
3.其他
(一)应聘者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或者信息虚假的,资格审查单位报桂林市公务员监察部门审批然后取消面试资格; 对报考面试有严重违纪行为和伪造学历证书等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违法行为的,按照违纪违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面试时,考生只能报备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工作人员透露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重要个人信息。 如果应聘者泄露了重要的个人信息,面试成绩将被视为零分。
(二)本公告发布后,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过程中放弃相应资格的考生,将按照规定进行善意记录。
(三)体检工作安排
面试结束后,按照拟聘用人数与体检人选人数1:1的比例,根据同职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笔试总分)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当总成绩相同时,选择面试成绩较高的候选人。 当总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较高者为确定候选人。 体检计划于4月25日至28日进行,具体安排面试后通知。 请考生做好相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