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泉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仲裁活动招聘公告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并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反招考、用人纪律行为,并处于停考期间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情形的人员。

(4)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 学习能力强,善于沟通,熟悉日常办公软件操作; 打字速度达到60字/分钟以上,有良好的速记和总结能力; 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的人员主要负责泉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仲裁活动中仲裁文件的接待、庭审笔录以及仲裁文件的打印、校对、送达等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等招聘方式。

(二)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 应聘者可自报名之日起登录泉州人才市场网()查询招聘信息,下载并填写《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简历(附电子照片) (招聘公告截止至3月20日),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材料需拍照或电子扫描、打包后发送至应聘者姓名邮箱:。

(三)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并查看该职位的应聘条件。 应聘者应自行判断所提供的信息是否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 提交的申请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伪造、变造有关文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核与招聘

(一)面试与考核

本次招聘的考核方式为“面试”,择优录用。 本次访谈由泉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织,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教育科全程监督。 泉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对申请人进行初步筛选,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二)检查、体检及公示

(一)检查。 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报考人选。 通过档案审查、学历学位等资格核查、计划生育综合调查、信用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检查合格者,须按要求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 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公告。 推荐候选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公布。

7. 程序

本次招聘,泉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将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泉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 试用期为两个月。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8. 治疗

平均月薪3000元左右,五险一金。

九、其他说明

参加体检考核的考生未能通过体检或考核、政治审查未通过、试用期内回避表决或不符合要求、一年内发生人员流动等的。 ,征求个人意愿,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名者中选出候选人。 替代候选人的确认度较低。

有关网上报名的问题,考生可联系:0595-

招聘监督举报热线:-

附件:1.《泉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方案》

2.《编外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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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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