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开招聘21名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根据《2019年重庆市招聘“三拥一扶”人员指南》的规定,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 )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知》(育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现21家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梁平区招收2021年服务期满后通过“三拥一拥”考核的21名大学生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我区2019年服务满期并考核合格的在校大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5、符合该职位所需的招聘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担任该职位的必备条件;

7、遵守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员或者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案,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单位人事纪律,被单位开除或者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人员; 违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规定的人员;因招聘(聘用)纪律而处于停职期间的人员; 被最高人民法院宣告失信的人员; 国家相关部委联合签署的备忘录已明确失信人员。

现役军人; 当前的非应届大学毕业生; 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含新提拔领导干部试用期)人员; 梁平区事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 本市未到期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有简章约定最短服务年限(年数)的人员)或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 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已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并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者考察的; 本市公费培养的师范(医学)学生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培训期限届满前未按规定程序终止培训和就业协议的服务期限或本手册的出版日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各岗位所需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并按“按年”计算。 有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有利于参加大学生村官、乡村教师、农村教师等专项岗位计划。 “三拥一扶”计划、西部地区志愿服务规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被征召入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及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退役军人现役经历在部队服役、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参加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的实习经历或在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经历均视为工作经历。 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具体确定依据是社保缴纳情况、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单等文件。

(4)年龄计算

本宣传册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2日。如“3??5岁以下”是指36岁以下、1985年11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其中,退役军人年龄放宽3年。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申请人须凭已获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提出申请。 国内高校毕业的申请者须在申请资格审核时(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明; 境外大学毕业的申请人,在申请资格审核时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证明。 ) 认证。

(六)特别说明

本手册所要求的条件中,“之上”、“之下”、“之前”、“之后”均包含当前等级(数)。 例如35岁以下,则全部包括35岁; 如果管理级别9以上,则全部包含管理级别9,以此类推。

除非明确约定,本手册中涉及的时间点均以本手册发布之日计算。

本手册要求有标准化培训证书和各类专业(执业)资格,以发证机关提供的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或者有关部门颁发的考试证书为准。 除明确说明外,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和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术科(行政中心4号楼426室)。

3、现场资格审核: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与申请资格的一致性。 资格审核通过者将于2021年11月2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8:00在报到地点领取《准考证》。请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将不再进入后续招聘流程。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申请人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现场报名资格认定时向招聘人员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申请承诺书》(附件3)审查; 如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人员》,已签署《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在最短服务期限内的,将被取消进入后续资格流程并有资格就业。

5.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考试科目是“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大纲参照《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2021年9月30日发布)并执行, 2021年下半年单元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

2、笔试初步安排在2021年11月27日(星期六)。 具体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规则:笔试期间缺考任何科目或违反纪律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育人社发[2016]281号)组织。 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将被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面试结果当场公布,并由应聘者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以及不能有效竞争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考生,不予确定为体检候选人。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综合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比制计算,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6、体检及检查

根据拟招聘岗位名额,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果考试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参加体检; 若成绩仍相同,则进行追加笔试面试,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组织补试面试,补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定点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阶段。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行业或岗位执行实际要求,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业体检表》。除按有关规定当场或当日复查确认的项目外。规定,招考单位或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试书面申请并征得本人同意。体检结论以复试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 检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守纪律等。 检查结论应当根据检查后的事实,了解其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规避等情况。 检查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检查对象。

检查要坚持“人人都要审查”的原则。 检查组要严格审核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廉洁记录、违法犯罪记录,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和检查留痕的原则对拟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报名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应注意通过现场核查、延伸核查、官网查询等方式核实。其中,学历、学位、信用状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部核查。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国行政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等。检查结论不合格的,检查组应当向有关部门说明理由。申请人。

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经查实应聘者条件不符合资格的,取消其后续录用或者继续聘用资格。

7. 职位选择

选岗时间初步定于12月中下旬,聘用单位名单将同时公布。 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照招聘岗位进行分类,按照该岗位应聘者的综合考试成绩依次选定录用单位,即“岗位选拔”。 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若仍相同,则进行复试和面试,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八、公告

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事项将在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7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披露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学校及毕业时间、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职称、专业(执业)资格等其他要求招聘条件。 公告事项。 应聘者未能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取得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的,取消其公告和聘用资格。

9. 就业和福利

对本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就业的,应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梁平区人力资源部报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备案。 备案后,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应符合《重庆市事业单位聘任制度试点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育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福利待遇按规定落实按照重庆市有关规定,在聘用期间,发现用人人员或者招聘工作人员隐瞒有关情况,导致人员条件不符合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开招聘时的岗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录用,须在区内服务满5年,方可调往区外; 未在规定服务期限内提出解除人员关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 必须严格执行人员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回避人员管理规定》(人力资源部令)和社会保障条例[2019]1号),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 2016]281号)等相关政策法规,自觉接受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纪检监察。 监督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者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立即进行核查,未经查实的,予以暂停聘用; 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不真实材料或者信息影响审核结果的。 ,或者干扰、影响检查单位客观、公正检查的,给予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 应聘者提供虚假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中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被视为不当行为和失信行为,将向国家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举报区、县事业单位。 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并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市属事业单位聘任工作人员的限制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

10. 其他

1、本手册由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考试招聘政策咨询热线:;

3、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及情况举报邮箱:(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 2021年重庆市梁平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职期满后通过“三拥一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公开招聘岗位名单.docx

附件2 重庆市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docx

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申请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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