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等院校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紧缺人才51名

  

为进一步加强葫芦岛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专业人才素质和事业单位综合支撑能力,经市委批准经市政府同意,拟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历及以上急需人才51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大学相应学科全日制硕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 并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0日至2003年9月10日(含)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0日出生)。 2003年9月10日(含)之间出生);

7、接受委托培训、在职培训、定向培训的高校毕业生不纳入招聘范围;

八、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批准,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同等效力。

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人员、有尚未立案侦查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犯罪嫌疑人、现役军人、葫芦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被辞退不满五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申请。 应聘者不得申请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3、政策待遇

事业单位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除享受事业单位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审晋升等政策外,还可享受以下待遇:

1.临时住房保障。 免费入住专家公寓或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租金补贴按照租赁合同执行。 标准为硕士生每月500元,博士生每月700元。 资助期限不超过5年。

2、安置补助。 硕士生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落户补贴; 博士生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安置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5年。

3、购房补贴。 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享受购房补贴。 硕士生标准为800元/平方米,每人(户)最高补贴100平方米; 博士生1000元/平方米,每人(户)最高补贴120平方米。 已发放的“房租补贴”须从申请资金中扣除。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0日9:00至2021年9月25日15:00。

三、注册资格审核材料:

(1)《葫芦岛市“双一流”高校招收急需人才申请表》(附件2,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签名须亲笔签名)扫描电子版;

(二)《葫芦岛市“双一流”高校紧缺人才招聘信息登记表》(附件3)Excel表格;

(3)扫描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4)扫描电子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学位认证报告》;

(五)申请中共党员职务,须提供党组织正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相关证明扫描电子版;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

(七)在职申请人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附件4)。 如果确实难以提供用人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在体检时提供。

以上材料按顺序编号,扫描电子版必须为PDF格式。 所有电子文件必须打包上传。 文件名格式为:职位序号+姓名+毕业学校。 邮件发送成功的基础是邮件的自动回复,注册时间以邮件发送的时间为准。

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当某职位应聘人数未达到1:5比例时,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纳入面试人选; 当该职位应聘人数大于1:5的比例时,该职位将增加初试,初试成绩按照分数最高者优先,分数低者择优上岗按招聘计划中1:5的比例进行面试。 初审相关要求另行公布。

2.面试形式

采用专业知识面试方式。

3.面试相关事宜

面试公告及面试候选人名单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未达到及格分数者,不予录用。

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5、体检及检查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相同的,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成绩最高者,根据面试考官给出的最高分确定为体检候选人。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岗位空缺的,面试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该职位的候选人。

(一)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 】140号)、《关于做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体检工作的通知》 《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办法》(人社部发〔2012〕65号)等组织实施有关规定。

申请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重新体检的,可以自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请求。 申请人提出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审。 复检内容为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候选人。

(二)检查

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被检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被检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检查中发现劳动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检查结论和依据明确告知被检查人。 考试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

六、公告及招募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后,对公告无异议或有申诉但不影响就业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如果影响就业的问题被报告并证实,则不会批准就业。 如果反映的问题目前难以核实,可以推迟聘用,直至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聘用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合格者,正式录用; 未通过者,将被取消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的工龄最低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明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整个过程。 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者报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所在学校或者单位。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事项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8. 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者应保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工具自报名时起至拟录用人选公告(面试、体检、考察)期间保持畅通。 因沟通方式不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招聘期间,如未按照本公告规定完成招聘步骤(程序),则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备考期间应减少聚集和活动,加强个人防护。 考试期间,考生进入考场必须佩戴口罩、保持距离、服从管理。 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葫芦岛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指挥部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 年 9 月 10 日

 

标签:聘用   招聘   体检   报考   面试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tp://www.luzai.cn/html/2839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