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①现役军人或非2023年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的,不得申请组织(人员)、纪律检查监督、审计公共机构的财务状况; 在职人员及在职人员具有上述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上任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务,以及《人事招聘制度》中明确回避的职务。 《事业单位回避管理规定》;

③新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将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随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录用至江苏省各地方事业单位的人员省份将被记录在案。 人员;

④国家和省其他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

⑤本公告发布时已在淮安市就业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由市组织、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及资格预审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所有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注册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用人单位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网上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栏目(/col//index.html)。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2月26日09:00-12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26日09:00-12月30日12:00。

2.报名及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同时上传应聘者近期正面二寸电子身份证照片(35×45毫米, jpg 格式,大小小于 20Kb)。

(二)用人单位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申请人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初审及资格(因报名截止时间临近,请及时关注审核状态)。 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考生视为报名成功。

(三)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报名及后续招聘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初审通过后,注册信息不得变更;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可以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报名完成后,对应聘人数未达到招聘比例的职位,用人单位将报市组织和人力资源部门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直至该职位招聘满为止。取消。 经市组织、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减少、取消的岗位可用于重新招聘。 已申请职位被取消的成功申请者可以重新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重新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15:00--17:00。

(5)因个人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未按时确认报名、上传照片等原因导致报名者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将被视为无效,责任由报名者承担; 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岗位适宜性评价

成功注册的候选人将接受职位适合性评估。 请保持手机畅通。 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岗位适宜性评价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候选人名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岗位适宜性评价同步进行。 用人单位将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要求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材料(按照资格审查组织者的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包括:

1、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就业协议原件及毕业生复印件'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必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申请人不能按上述要求按规定方式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和其他材料、网上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情形的,将取消其资格,通过岗位适宜性评价和资格审查的将进行面试。 关联。

(四)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后不再更换。 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 面试时无竞争性职位的,7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

(五)体检

同一职位面试通过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该职位实际招收人数的比例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 :1(最后成绩相同者并入,差额计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检查

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最终成绩相同的应聘者,通过考察确定为录用人选。

四、宣传招募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人事关系调动手续。

公示结束后,如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应聘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计划出现空缺的,所有岗位将一次性补满。 同一职位面试通过的应聘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报市组织人力资源部门批准的,用人单位的具体岗位可以停止),体检合格者进入检查。 期末成绩相同的应聘者,通过考察确定录用(期末成绩相同的应聘者,进行差异考察,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选) 。

填补后,如原招聘计划中仍有空缺职位,可根据情况再次组织面试或在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调整职位。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聘用协议)的,由其负责办理。 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报到或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自动放弃。

申请人在名单公布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录用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部门的资格。

报批聘用后,用人单位与事业单位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必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满三年(含试用期)。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要求其自行就业。

五、相关政策及福利

1、A类、B类招聘对象执行本市“名牌大学优生”政策,对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就业补贴。 江苏籍考生(参加高考时居住地或籍贯为江苏)的,另加收2万元。

2、A、B类招生对象分为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三个层次,分别提供8万元、5万元、4万元生活补贴。

3、C类招聘对象可享受县区相关人才政策。 详情请咨询您所在的县或区。

4、事业单位博士生可按照相关政策申请15万元购房补贴。

5、引进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毕业生,可指定为事业单位七级、八级、九级职工在职务审批范围内。

6、引进人才正式任用后,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培养管理范围。 表现特别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调任公务员职务。

7、录用后工作不满3年(含试用期)的应聘者,按照本市就业补贴、生活补贴政策,予以退费并停止相关补贴。

6、咨询电话

应聘者如需查询所应聘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历等相关问题,请直接与应聘单位联系(各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见职位列表)。

各县查询电话: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0517-

清江浦区:0517-

淮安区:0517-,

淮阴区:0517-,

洪泽区:0517-,

涟水县:0517-

金湖县:0517-

盱眙县:0517-

政策咨询热线:

0517-(人才政策)

0517-(招聘政策)

0517-(网上登记技术)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纪律,秉公办事。 严禁为谋取私利而弄虚作假。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为方便公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部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0517-、0517-。

市纪委派出第十三纪检监察组:0517-。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录:

1.江苏省淮安市2023年“名校名校生”引进岗位名单

2.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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