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2月28日公开发布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2 月 28 日

(本文向社会公开发布)

义乌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切实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广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根据《人才强市战略》,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通知》(浙江委发〔2016〕14号) ),现制定以下实施办法,为人才提供购房补贴。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共8类)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级重点人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国家级人才引进项目及特殊支持计划人选);

3、省部级重点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特级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一、二层次”人才) 151人才工程、省级人才引进工程及特殊支持计划人选);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博士学位的人员;

5、具有浙江省颁发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专业技能一级)人员;

6、具有硕士学位人员(全日制取得硕士学位);

7、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8、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或具有浙江省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二级)的技术人员。

公务员和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学历享受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企业自主评定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申报仅在企业工作期间有效。

(二)适用条件

1、在意大利工作,具有良好及以上信用; 其中,一类人才每年须在意大利实际工作不少于3个月,其他人才应全职在意大利创业就业。

2、申请时,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范围内(含网上签证登记)不拥有两处及以上房产,不享受房改、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义乌市政府出台的住房货币补贴等住房政策。 1999年7月20日以后未享受核定宅基地待遇的(包括特困户、旧村改造、山区脱贫、迁移小康、新社区聚集等)。

3.2-8类人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是我市公务员、公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纵向部门缴纳)用人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 ②承诺享受政策后继续在意大利工作,申报时已连续缴纳社保2年及以上者承诺享受政策后继续在意大利工作5年及以上; 缴纳社会保险不满2年的,承诺服务年限=7年-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年限。 ③距法定退休时间5年以上,在本市工作年限不少于7年。

2、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向政府申请购房补贴的,政府将以购房折扣的形式给予购房补贴。 优惠标准为:

1.1-3类人才140万元以内;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者,限额为80万元;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专业技能一级)人员50万元以内;

4、全日制硕士学位40万元以下;

5、全日制大学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30万元以内;

6、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生或具有浙江省颁发的职业资格(专业技能二级)的技术人员,20万元以内。

购房实际优惠金额在优惠标准限额内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50%。

个人符合多项条件,且配偶双方均符合保障条件的,按照优先、优先、不重复的原则享受福利。

三、相关规定

1、符合1-6类购房补贴资格的申请人优先; 7-8类申请人实行年度配额制,每年集中申报一次。 根据在意大利累计缴纳社保月数优先。 月数相同的申请者将被优先考虑。 房产数量较少的优先安排。 已获得购房补贴资格但在有效期内未购房的,连续申请不得超过两次。

2、申请本政策的,应承诺不再享受宅基地审批等住房政策(含特困户、旧村改造、山区脱贫、搬迁小康、新建小区)集聚区)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待遇。

3.享受住房补贴的人才购买的住房,一类人才在5年内及其他人才承诺服务年限内不得挂牌交易、转让、赠与、交换、抵押(抵押除外)。 承诺服务期限以社保缴纳时间确定(一类人才按实际工作年限确定),自签订人才住房安置协议之日起计算。 一类人才满5年后,其他人才承诺服务年限届满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购房后在依依累计缴纳的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按社保缴纳年限计算)通过隶属关系不计算),视为符合承诺要求的,由市自律局办理解除限制相关登记。 除上述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人才住房交易、转让、赠与、交换、抵押等申请(法院裁决的除外)。

4.2-8类人才承诺服务期满后未履行承诺服务年限的,按服务年限比例退还购房补贴。 退还金额=发放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义乌实际服务月数÷承诺服务月数)。

5、申请补贴前在意大利工作的截止日期即为申请住房补贴资格的截止日期。 第一类人才的工作时间根据所在单位的认定、工资支付材料、个人纳税记录,并经所在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其他人才的工作时间按照职工基本养老金(医疗)缴纳时间计算。 计算。 人才住房购房补贴资格有效期1年。

6、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所在地的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必须在义乌市注册。

七、申请人取得人才购房补贴资格,以虚假、虚假陈述方式取得住房补贴的,经查实属实的,责令申请人退还补贴资金,记为其信用档案存在不良信息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出具虚假材料的单位,将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并取消用人单位未来五年享受本市全部人才政策的资格。

4. 申请程序

(一)资格审查流程

1. 声明。 申请人通过“浙江办APP”中的“义乌人才”平台进行申请,上传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

2、初步审查。 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审核,其他申请人由所在镇(街道)审核,主要审核申请人的实际工作情况。

3. 联合审判。 市人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建设局、自律局、民政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审核。 复审不通过的,复审部门将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 联合审核通过的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有资格享受购房补贴。

(二)申请购房优惠流程

1、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选定安置房(义乌市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后,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具选房意向书。 选房意向书应当载明房产面积、单价和房产总价等信息。 如需申请银行抵押贷款,需向银行申请人才住房资格预审,并将银行出具的预审表提交城投公司; 如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人才住房资格预审,由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向城投公司提供《人才住房初步审批清单》。

2、申请人持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具的选房意向书向城投公司申请购房,城投公司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 申请人购房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的,将拟购房所需房价(不含政府补贴)一次性存入城投公司账户的,视为购房来自政府。 如需申请银行抵押贷款或公积金贷款,需将最低首付(不含政府补贴)存入城投公司账户。

3、城投公司根据选房意向书核实申请人缴纳的金额后,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具收据(含补贴款)数量)。

4、申请人拟购房并向城投公司登记后,城投公司与申请人签订人才住房安置协议(协议中注明申请人需要继续在意大利任职。如果申请人无法履行服务期限的,相应资金将退还财政部门(申请人在享受人才购房优惠后将不再享受政府其他住房政策及其他条款)。 根据人才住房安置协议,所购房产将安置给申请人。

5、城投公司初步核实最终优惠金额后,填写购房情况并发送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最终优惠金额,并向市财政局申请将优惠资金划入城投公司指定账户。 城投公司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购房款,申请人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申请将所购商品房变更登记给申请人。

需要贷款的,申请人凭购房合同、安置协议、收款收据、首付凭证等材料申请抵押或公积金贷款,并办理抵押登记。

6、所购商品房交付备案后,申请人缴纳相关税费,并申请将所购商品房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市自律局在附件中明确承诺,使用期限内不得挂牌、交易、转让、抵押(所购商品房不得挂牌交易、转让、抵押)。 人才住房抵押贷款除外)。

五、部门职责

人才购房补贴工作由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人才办公室:负责人才购房补贴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人才购房补贴资格审核; 确认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汇总各部门审核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最终审核优惠金额并拨付财政补贴资金。

建设局:负责对申请人享受义乌市政府颁布的房改、集资、保障性住房、住房货币补贴等住房保障政策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结论; 负责审核申请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情况(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除外); 办理购房合同备案。

自律局:负责审核申请人的不动产登记状况; 办理公告登记和不动产权利登记,并在不动产证书附件中注明交易限制; 并处理不动产权利的变更。 会同各镇(街道)审核核定的宅基地享受情况(包括农村有机更新、特困户、旧村改造、脱山扶贫、搬迁小康、新社区集聚等)等)并出具审查结论。

教育局:负责对申请人普通专科学历的真实性和全日制学位的取得方式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结论。

民政局、档案局:对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结论。

医保局:负责审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情况。

财政局:安排预算资金。

市机关、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含监管企业)内人才购房补贴申请的初审。

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企业及其他经营主体(不含市国资办监管企业)人才住房补贴实际工作审核; 配合建设局、自律局对申请人享受政策性住房和核定用地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结论。

城投公司:负责落实人才购房相关事宜; 确定申请人购房时间、所购房屋总价、初审最终优惠金额,并向相关部门推送购房者实时信息。

六、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义乌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义政办发[2018]148号)和《关于调整部分条款的通知》(义政办发) [2020]36号)同时废止。 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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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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