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安康市事业单位招聘503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申请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5日至2004年8月24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 其中,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或技工学院高级工科以上学历; 专业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大专专业。 以目录为准。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各类证书(因疫情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除外)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2022年8月17日(含)前已正式办理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下半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清单》(以下简称《岗位清单》)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主要情况

1、2022年9月16日(含)前已录用为2022年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人员(以发证为准);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单位的; 或在审查期间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的;

3.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发现有舞弊或者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在校非2022届毕业生,以及在校非2022届毕业生,凭原学历申请;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有规定的服务年限且未届满; 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限内(服务期限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不符合本次招聘的要求。

2. 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将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勤云就业小程序(微信搜索“勤云就业”)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为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5日08:00至2022年8月27日18:00。

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通过前可以变更申请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则不能变更申请信息。

为方便考生报考职位,8月26日18:00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职位的确认报考人数。 8月26日18:00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已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25日08:00至2022年8月28日12:00。

在满足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科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报考需要学士学位的岗位,高级工科班毕业生可以报考需要大学本科学历的岗位。 住院医师培训的本科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毕业生同等待遇。 对受疫情影响参加2021年、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疫情”一栏标注“是”),即可参加教师招聘。教师招聘合格者可先录用,然后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享受一年的教师资格。试用期按照规定约定,教师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学资格的,依法终止聘用合同。

报名结束后(8月27日18:00至8月28日12:00),报名者可以查看审核状态,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3)网上支付及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8日24:00。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确认网上缴费。

笔试考试费用为每科50元/人。 未按时确认付款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确认网上缴费的申请人应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存,以便资格审查等环节核对信息。

资格审核通过后,低保家庭成员须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9月1日至9月2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费减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查询电话:-,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1:30、14:00-17) :00),经安康人事考试中心核实后予以退还。

(四)考试开题比例

市级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比例不低于1:3; 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无考试比例;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县(市、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 该职位不设考试名额比例。

未达到规定考试名额比例的,将减少或注销招聘计划名额,并于8月31日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告。 ,相关部门将办理退款手续。

(5)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并确认的申请人可于9月13日8:00至9月16日24:00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手续的凭证。 请妥善保管。

(六)考试

1.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每科满分150分。

(二)笔试时间: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三)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考点设在安康市。 具体地点安排请参见门票。 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笔试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

(四)疫情防控。 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必要时将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请申请人理解、支持、配合。 关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将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公告国家、我省、安康市的动向。 请申请人注意。

(5)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预计10月中旬公布。 申请人可登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成绩。

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的规定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用网上评分,客观题采用机器评分。 对缺考、违纪、零分三种情况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安康市人事考试局举报。 中心亲自提交复审申请。 其他情况,不予受理复审申请。 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照规定程序受理考生的复审申请。

(六)退役军人个体户奖励积分。 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2011年以后陕西省个体户退役军人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加分。 加分将计入笔试成绩。

奖励积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开确认的程序进行奖励。 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考并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个体户退役军人,应于2022年9月19日至9月20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报名),持有毕业证书、入伍批准书、退伍证明、退役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并获得中央军委授予的荣誉称号、军区(军区)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荣获第三等荣誉称号的人员级及以上奖励徽章及其他相关材料,可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创业大厦9楼922室)申请加分。 每个类别的个人奖励积分总数不得超过20分。 加分人员信息将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若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则视为您自动放弃加分。

(七)确定并公布面试资格审查候选人名单。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全市笔试成绩最低分线,以笔试成绩为依据,最低分线及以上的,按照高分与低分的比例拟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比例:1:3。 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候选人。 成绩并列最后一名的,将一起接受面试资格审查。 对于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凡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应聘者,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最低分数、面试资格审查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要求将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核工作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 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期限内,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放弃、未通过或者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由资格审查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 依次补充。 替换过程中,若笔试成绩出现平局,平局的考生也将被确定为资格评审人员。 更换只需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出具的申请批准意见属于干部管理权限,符合事业单位或者公务员的管理规定。 不同意申请的申请人,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面试

本次访谈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要求将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果将当场告知应聘者,并由应聘者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体检参加人员名单

(一)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个体退役军人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根据公式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及时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与岗位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若总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成绩确定名次。 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确定名次。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将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 除行业特殊要求外,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 复检仅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

因应聘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由参加招聘职位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会被填充一次。 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场接受检查。

(八)检查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部署合格人员考察。 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进而审查候选人的资格。 考试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对于因放弃考试或未通过考试而造成的空缺,对参加招聘岗位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充体检。 体检合格者,将再次进行检查。

(九)公告

根据笔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公告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出生日期、学历、专业等信息。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更换。

(十)就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招聘结果公告,并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 》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新录用人员须凭招聘通知办理人事、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无需办理派遣、调动手续。 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与新聘人员聘用无关的事项产生的争议,由新聘人员承担。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县(市、区)及县(市、区)以下事业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的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县(市、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的服务年限最短为5年。 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为名,借调、调动员工到其他单位工作或者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试)。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公平、公正,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以及所有参加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 规范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应当全面、准确、有效,并承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 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 重要提示

(一)应聘者应仔细核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选择应聘岗位; 误报申请人不符合资格或审核部门误进入笔试的,申请人的成绩将被视为无效。 应聘者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网上审查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公示、招聘等环节的监督,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报考人员不得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进行注册,以免出现乱码或信息错误,影响资格审核和审核。

报考人员应提前注册“陕西一码通”,为笔试前的现场检查做准备。

应聘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核后,应及时关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免错过相关时间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仅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以“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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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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