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宝鸡市属事业单位招聘41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招聘对象

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及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年龄范围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9日至2004年5月9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其中,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及以上学历; 在国外(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各类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主要情况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处分,或者审查期间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的;

2.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发现有舞弊或者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校非2022届毕业生,以及在校非2022届毕业生,凭此前取得的学历申请;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等有工龄要求且服务期限未届满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六、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不符合本次招聘的要求。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公告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为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信息平台()。 没有注册费。

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8:00至2022年5月13日18:00。

应聘者须如实填写应聘信息、选择岗位并上传相关材料。 应届毕业生:应在研究生验证有效期内上传学信网电子学生登记表和就业推荐表,以及申请报考所需材料的资格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扫描件职位。 往届毕业生:上传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等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以及学历证书、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证件、党员身份证明及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如果您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员工,还应上传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申请的证明。

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报名期间,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以更改申请信息。 资格预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变更。 专业评审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 专业目录中没有的,根据自己学过的课程来掌握。

2.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线下复审的方式进行,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文件、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预审时间为5月9日8:00至5月13日20:00。

资格初审期间,已报名考生应保持联系方式公开,并按照审核要求及时网上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报名完成后,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应及时确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存,以便资格审查等阶段核对。

资格审核将根据宝鸡市COVID-19疫情变化和市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 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迷你讲座(专任教师岗位)的形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部分岗位根据报名情况增设笔试,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 采访名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与岗位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必须参加额外的测试。 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2:1最低分数控制线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及检查

体检、考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 复检仅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试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对因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的职位空缺,由参加该招聘岗位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只能填写一次。 替换人员首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检查。

(五)公告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更换。

(六)就业情况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将正式确定为员工。 新录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辖区分别核发。

新录用人员应持本通知向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服务期限最短为3年(含试用期)。 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与新聘人员聘用无关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由新聘人员自行承担。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不合格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4、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链接及要求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请申请人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2.申请人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应当全面、准确、有效,并承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 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申请人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有效电话号码,以便后续工作中及时联系。 因申请人提供的电话号码不正确、停机、通话受限、无法接通等原因而无法联系到申请人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申请者应遵守宝鸡市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程序,全程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6.政策咨询热线:-。

附件:2022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xlsx

 

标签:招聘   体检   应聘   资格   聘用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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