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公开选聘区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综治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经区委批准,区委政法委所属一级公益性机构区综治中心公开选拔并为全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公告如下:

1、岗位选择

区综合管理中心社会保障综合管理岗位3人(仅男性),综合秘书岗位1人。

二、评选范围

曾在全区事业单位担任管理职务或专业职务,并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全额经费人员(不含在职教师、医生)。

三、评选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忠诚可靠、诚实守信、勇于承担责任,热爱政法综合工作;

3、年龄42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在现单位工作一年以上。 新晋升的候选人应在现职位任职满一年,并经所在单位批准;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产品使用期限尚未届满或者已受到诫勉、组织处罚或者党政纪律处分影响使用的;

3、服务期限未届满;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4. 遴选程序

(一)公告

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9月14日

2、报名地点:娄星区委政法委政务办公室(娄星区人民政府大楼6层616室)。

3、提交资料:各乡镇、街道、区级单位符合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党委(组)批准,申请人提交《2022年娄星区综治中心选拔招聘人员报名表》表格》(正反面)双面打印,申请人所在单位须签字盖章)(详见附件)、复印件2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等信息。

(三)资格审查

区委政法委、区委编辑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选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中不符合要求的,不纳入面试范围。

(四)面试

约谈由区委政法委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通过分数为60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参加体检。

1、面试人员确定: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者,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及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面试结果公布:面试结果将在面试现场公布。

(五)体检

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拔候选人。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综合检查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5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由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辑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成的检查组,对他们的思想品德进行全面检查通过面试和现场了解,了解能力、勤勉、业绩、诚信、政治业务素质、岗位情况。 适应性,核实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

(七)公告

区委政法委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拔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资格。

(八)转入

经区委政法委研究,确定正式选聘的人员将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标签:面试   体检   选聘   政法   报名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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