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3年常规选调生选调笔试温馨提示

  

尊敬的候选人:

根据《青海省2023年定期选拔学生选拔公告》和《青海省2023年公务员考试公告》,青海省2023年定期选拔笔试与全省年度例行公务员考试同步举行,根据要求,现将笔试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笔试时间

青海省2023年定期选拔学生

笔试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5 日: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9:00-11:00

应用讨论14:00-16:30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2月21日(星期二)9:00

截至24日(周五)24:00

如何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普通特色专业选拔考生和普通非特色专业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所选学生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防范措施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打印青海省选拔考试准考证,请在选拔学生报名系统中打印。 不能在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务员登记系统打印。

《青海省2023年公开公务员笔试》相关后续通知、提示等相关要求,适用于青海省2023年常规选拔笔试考生,敬请关注。

2023年公安机关录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公务员笔试温馨提示

尊敬的候选人:

2023年公安机关录用公安院校公务员笔试将于2023年2月18日至19日举行。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特此提醒如下:

1、开展自我健康管理

考生要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人”意识,加强考前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外出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 尽量减少参加聚会、晚宴等聚会。 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N95口罩。 除核实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考试期间以及进出考场、考场时应始终佩戴口罩。

2.提前做好参考准备

准考证打印入口开放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8:00至2023年2月19日9:00,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 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提前了解考场入口位置和前往考点的路线,做好考试当天的出行安排。 考试当天,考生应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尽量靠近居住地与考点之间的“两点一线”。 鼓励考生自行参加考试。 考试人员不得进入或聚集在考场周围。 禁止公共车辆进入考场。

3、遵守入境检验规定

每次考试前,提前60分钟到达考试中心。 出示居民身份证和纸质准考证,以核实身份信息。 考生应留出足够的时间前往考试中心学校。

四、自觉遵守考试规则

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开始入场。 考试开始后3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期间,学生不得提前交卷或退考。 除允许携带的黑笔或签字笔、2B铅笔、卷笔刀、橡皮以外,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电子、通讯、计算、存储或其他相关物品不允许。 设备被带入考场。 考生携带手机时必须关闭手机,放入手机袋中,写下姓名和座位号,并放置在放置物品的地方。 考生不得携带贵重物品。

5.按要求作答

(一)考试笔的要求。 “应用理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实行纸笔考试。 填写答题卡时,要求考生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写出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需要填写的信息。需要填写的部分请使用2B铅笔填写。用铅笔写。

(二)电子考试的计算机化操作有要求。 《行政职业能力考试》科目实行电子化考试。 考试各部分均应在规定时间内作答。 除了“感知速度和准确度”部分必须在第一部分回答外,其余部分的回答顺序由系统随机确定。 进入某个版块后,无论是否作答,退出后不得再次返回该版块查看或作答。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试制度,合理安排作答时间。 考生应按照考试系统的要求或提示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冷、热启动计算机、关闭电源或进行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

(3)注意《神论》等主观题的作答区。 参加《应用理论》等主观科目考试时,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 答题卡根据题目有相应的作答区域。 考生作答时应注意答题区域。 未在正确答案区域内回答的答案如下。 处理无效。 按照规定,各科答题卡如有撕毁、污损、作文答题思路改变、答题位置错误等情况,不予更换。

六、关于考后相似度测试

根据相关规定,阅卷过程中发现考生之间同一科目答案相似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将为零。

考试时,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抄袭他人试卷。 他们还有义务妥善保管自己的试卷和答题信息,防止他人抄袭。 考试后如发现答卷相同,双方该科目均记零分,并终止录取程序。

七、关于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

(一)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 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对参加2023年公安机关招考公安院校公安类毕业生笔试的考生,按照《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公务员录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纪律》。

(二)考生在考场携带考试材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考生不得将考场发放的试卷、答题纸(答题纸)、草稿纸等材料带出考场。

2、考生不得抢夺或故意损坏他人考场内发放的试卷、答题纸(答题纸)、草稿纸等材料。

3.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抄写、复制、传播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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