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办法

  

上海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南京市江东区三洋街595号1220室,电话:-,电子短信:@YEAH.NET,联系人:俞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上海人事编制网(网址:)或上海建设网()上下载并填好报考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应届结业生凭中学生证或中学证明)、劳动协议、职称证书、近期免冠1寸相片及相关护照的原件和打印件到急聘单位报考。也可先将上述相关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通过电子电邮报献给急聘单位进行报考。通过电子电邮报考的,须在发放准考证前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急聘单位进行资料原件确认,原件与电子版材料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时,急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护照不全或提供护照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考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急聘计划数之比不能高于3:1,在规定的报考时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急聘计划数比列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急聘(同一岗位急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调减急聘指标,急聘指标为1个的给以取消)。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3月22日在上海建设网()上公布,请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3年3月27日至3月29日到急聘单位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急聘考试采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面试内容为急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课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面试卷面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13年3月30日下午9:00。面试地点和有关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分证和准考证出席面试。

面试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列确定笔试对象(不足比列的按实际人数步入笔试)。面试成绩和步入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后15个工作日在广州建设网()上公布。考生凭身分证根据《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笔试。

2、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名者口头抒发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确切性和谈吐仪表等。笔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的40%和笔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列确定复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降低考试科目。笔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出席复检与考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建设网()上公布。

(三)复检与考评

出席复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出席复检,复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复检标准(试行)》执行。

复检结束后,急聘单位将对复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尽考评。考评不合格者淘汰。

因复检或考评不合格出现急聘岗位空缺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入闱。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上海建设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届满后无异议,代办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署聘用协议。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申领录用手续的同时申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代办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早期薪资届满时,解除聘用协议。在申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初审档案资料,若发觉急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急聘监督电话:--

附件: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急聘工作人员报考表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七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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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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