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综合应用能力分为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两门,各占笔试成绩的50%。党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70%和30%。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凡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照本县(区)同类岗位所有达到1:3比例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的平均成绩划定。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县(区)同一笔试科目所有达到1:3比例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的平均成绩划定。笔试单科缺考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