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管理制度汇编

  

办公室主任职责:协助指挥员规划、协调全面工作,组织管理建设项目,全面负责办公室工作; 2、负责各类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和报告、专家评审工作的安排和实施; 3、监督规划建设申报工作,组织招标相关工作,制定招标文件; 4、组织施工队伍的考察和选拔; 5、施工合同的审核、审查、批准; 6、根据施工合同条款,负责安排资金拨付计划; 7、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具体负责协调施工期间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及周边地区的关系; 处理日常办公工作、制度建设、检查、监督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工程科职责 1、参与施工队伍的考察、选拔及相关招投标工作,主持招投标及答疑工作; 2、审查建设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监理单位的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 3、组织施工图技术交会; 4、协助综合部办理施工申请,具体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5、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施工合同要求; 6、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确保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 7、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施工质量检查并落实奖惩措施; 8、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和评价标准开展工作。 分期及竣工验收; 9、落实项目验收及整改意见; 10、督促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资料城建档案归档工作; 11、合同审核、监理、财务调查和工程材料价格的确定; 12、负责工程结算。 13、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保修服务工作; 14、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综合科职责 1、全体办公室人员的考勤及工资发放考核; 2、各类办公合同、文件的起草、印刷; 3、协助相关领导和部门报送批准各类文件、请示、报告等; 4、及时安排会议、记录并写出会议纪要; 5、办公用车、公用电话、员工餐食、住宿管理; 6、办公家具及设备的管理; 7、资金管理; 8、招投标相关工作联系; 9、档案、文件、合同、会议纪要(纪要)、审批、图纸的管理; 10、按照国家政策预算并按时支付建设资金; 11、对外协调与联络。 十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北京学院新校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现场施工代表代表学院履行现场施工质量监督责任和义务,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其职责是: 1、督促建设单位自觉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落实质量责任制度,制定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处理和纠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2、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不允许擅自改变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 需要变更设计的,必须经勘察设计部门批准,并取得书面变更资料,按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3、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申报验收。 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4、参与并监督建设单位按规定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有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学院审计部门参加。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隐瞒; 5、保证进场材料的验收,监督施工单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标准按合同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件、设计和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试验,并现场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检验报告单位应当有书面记录并由专人签字。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物品不得使用; 6、督促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认真履行《项目经理责任保证书》中的承诺。 如有违规,项目负责人将代表学院进行处罚; 七、监理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督促监理人员坚守岗位。 擅自离职的,每次扣除监管费100元; 8、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学院报告; 9、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会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学院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三)现场施工代表岗位要求: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岗位,现场督导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80%; 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不得收受红包、礼品。 不得参加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饮食、娱乐活动,不得介绍、安排亲属承包、分包工程,不得向施工单位推销建材产品,不得擅自向建设单位承诺条件。 (四)责任追究 1、对违反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所列情形的,对现场施工代表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①限期内实施免责和整改。限期 ② 责令复核 ③ 通报批评 ④ 克扣岗位津贴, ⑤ 调职或者开除, ⑥ 党政政务处分。

(以上调查方法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一起进行)。 情节严重,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给学院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湖南商学院管理责任办法》,对部门领导、办公室领导的管理责任进行连带问责。 ”;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步规定,有本条第一款至第五款所列情形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每种情况视情况从工程款中扣除100元至1000元不等。 情节严重的,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违反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至第五款所列情形的,对监管单位依法追究连带责任。 每种情况视情况扣除50元至500元的监管费。 情节严重的,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监理单位追究责任。 。 三、北京学院新校区工程监理办法 (一)为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监理单位责任意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办法》有关规定,建设部和湖南省《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监理单位的监督职责: 1、督促建设单位自觉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2、监督施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制定施工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并进行审查; 3、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不得擅自改变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需要变更设计的,必须经建设单位、勘察设计部门批准同意,并取得书面变更资料; 4、每道工序完成后,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申报验收。 不这样做或验收不合格的,视为失败。 进入下一道工序; 5、监督建设单位按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未经授权或未经同意,不得隐瞒; 6、材料验收前进行验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和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要求,对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设备和混凝土进行检验。 检查时,检查报告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并由指定人员签字。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7、监督施工单位处理和纠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8、亲临现场督促施工单位对材料进行现场取样检验,并督促施工单位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验单位检验; 9、督促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切实履行《项目经理责任保证》中的承诺; 10、如发现施工质量等问题,及时向甲方现场施工代表及项目指挥部报告。 (三)监察单位工作要求: 1、认真履行监察职责,坚守监察岗位; 2、建立可行的定期监理会议制度,每月一次向项目指挥部书面报告项目监理情况; 3、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不准收受红包、礼品、有价证券,不准参与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饮食、娱乐活动,不准引进或者安排亲属承包、分包的工程,不得向建设单位推销产品,不得擅自向建设单位承诺条件。

(四)责任追究 违反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依法追究监管单位的责任。 每种情况视情况扣除50-500元监管费。 情节严重的,终止监理合同,终止监理单位,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监理单位按照规定追究责任。四、《北京大学新校区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经济签证审批和管理办法》现场施工签证,本着严格把关、按程序审批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1000元以下现场施工经济签证项目,须由有关部门签字批准。现场施工代表和工程科长,报总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实施。 经济签证金额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现场施工经济签证项目,经现场施工代表和工程科长签字并报总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实施。 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现场施工经济签证项目,经现场施工代表、工程科长、总部办公室、审计部、财务部会签后实施,并报常务副司令批准。 5万元以上经济签证现场施工的项目,须经现场施工代表、工程科长、总部办公室、审计部门、财务部门会签后实施,报请指挥员批准。 超过10万元的,须报指挥员会议审查批准后实施。 五、北京大学新校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北京大学新校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定本管理办法; 2、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施工周期的最后一步,是综合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标准、能否交付使用的重要一步。

全部建设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和建设工程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竣工,并符合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3、工程竣工验收由新校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竣工验收程序 1、竣工验收准备:施工方会同监理单位按照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进行自查,建立完整的工程质量记录,收集、整理、汇总工程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并完成竣工验收前的全部基础工作。 工程自检合格后,施工方填写工程竣工预检报告和竣工验收表,并提交监理人员签字和审核意见。 经监理人审核通过后,由使用部门和甲方现场施工代表根据监理人审核通过的工程竣工报告审批工程竣工报告。 审核通过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常务副司令员下达受理时间。 正式验收前,总部办公室组织召开工程竣工验收安排会议,安排竣工验收项目的具体负责人。 2、竣工验收工作 ⑴ 参与竣工验收的主要人员 ① 甲方负责人和主持竣工验收的现场代表; ② 学院相关人员; ③ 调查单位负责人; ④设计单位负责人; ⑤ 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⑥监理单位首席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⑦建设主管部门和备案部门代表。 ⑵ 竣工验收组织程序: ① 听取建设单位和现场代表的情况汇报; ②审核各项竣工材料; ③ 评估项目质量; ④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⑤ 对需要整改的问题作出决定; ⑥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评估意见。

(三)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办法由北京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北京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 1、会议分为指挥部指挥员会议、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周五办公例行会议、部门例行工作会议在每个星期一; 2. 1、会前准备好议题、文件、地点和会议通知; 3、保存会议纪要,重要会议形成会议纪要; 4、会后监督会议内容的落实; 5、注意会议内容的保密性。 (二)考勤制度: 1、承诺按时下班、签到; 2、因公事请假一天的,报科长批准,超过两天的,报主任批准; 3、加班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报综合部门登记; 4、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玩电脑游戏或做私人事情。 (三)经费制度: 1、严格财务纪律,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有效控制经费支出; 2、设置专人报账。 合同付款由工程部填写付款单,经综合部审核并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填写报销。 该表格附有合同副本。 报总部领导批准后,交北京学院财务部结算。 事后需要进行登记,并了解已付费和未付费状态。 其他费用1000元以内的,报办公室主任,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上的,报常务副司令员,1万元以上的经费,报司令员批准。 须经北京学院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3、汽油费、车辆维修费、水电费、电话费、纸张及办公用品等实行定额管理,按人执行。

(四)用车制度: 1、车辆须事先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到综合部门登记; 2、注意车辆的清洁和保养; 3、个人用车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到综合部门登记。 登记; 4、严禁酒后驾驶、无司机驾驶、故障驾驶、英雄车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5. 司机必须在晚上10点之后并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才能开车回家。 确保车辆安全; 6、驾驶员必须详细、准确地填写每辆车辆的用途和目的地、里程、加油时间、数量、金额等信息。 (五)就餐制度: 1、自觉缴纳就餐费用; 2、每月账目公开; 3、注意食品卫生、就餐卫生。 (六)家具、设备的管理和采购规定: 1、登记、登记必须由专人进行; 2、购买家具、设备必须先报批,然后按程序采购; 3、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的,须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七)档案管理制度: 1、文件、图纸必须及时编号、分类、妥善管理; 2、借(阅)必须及时登记并归还; 3、注意保密和安全。 (八)廉洁自律规定: 1、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 2、不收受施工方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红包礼物、有价证券等,不行贿、索贿、受贿; 3、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宴会、娱乐活动。 (九)问责制度:对未履行上述工作职责、违反规章制度的,按照《湖南商学院管理问责办法》执行,对外部员工依次处以罚款、开除。

附件:湖南商学院管理责任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管理工作,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强化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治国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为了提高效率,这些措施是专门制定的。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全体教职工。 因故意或者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错误履行规定职责,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按照本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管理责任。 管理问责坚持实事求是、错误问责、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管理事故,必须追究管理责任: 对管理范围内发生的各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问题不予查处或者查处不力;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推卸责任或者拒绝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逃避或者推卸工作责任,拖延工作期限,造成学院集体财产损失,师生人身伤害的,或者对学校声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因其他错误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一、管理事故类别及调查范围 一、管理事故类别 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损害后果和影响,管理事故分为: (一)对学院及其管理工作造成损害的管理行为。管辖权的后果和影响很小。 一般管理事故; ⑵管理行为造成严重损害,对学院及其所辖工作产生较大影响的,属于重大管理事故; ⑶管理行为对学院及其辖区管理工作造成特别严重损害和重大影响。 ,是一起特别严重的管理事故。

2、管理事故责任范围 ⑴一般管理事故,主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管理责任。 ⑵ 对严重管理事故,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管理责任外,还必须追究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对于特别严重的管理事故,除追究二级机构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外,还必须追究医院相关领导的管理责任。 问责或处罚种类: 1、进行诫勉谈话,并制定限期整改措施; 2、责令撰写审查意见,配合指定地点检查; 3、通报批评; 4. 扣留岗位津贴; 5、工作调动; 6. 降职; 7.责令辞职; 8. 停职或开除。 上述调查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 所有属于政党纪律范围和政治纪律调查范围内的案件都将移交给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督办公室进行处理。 组织结构1.学院已经建立了一个管理问责制领先小组。 它由医院主要职能部门的政党和政府领导人和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有办事处。 党和政府办公室的主任还担任领导责任管理集团办公室主任,并负责领先的管理责任组织的日常工作; 2.调查团队。 对于需要问责制的事故,管理责任团队办公室将提出调查团队成员的名单,以组建责任调查团队。 责任调查完成后,团队将解散; 3.处理投诉时,必须组织一个单独的调查团队。 事件处理或惩罚后,该小组将自行解散; 4.采用回避系统。 应避免对正在调查的事故(包括领导责任)共同责任的组织和人员。

问责制的基本程序1.管理责任领导小组先前确定需要根据以下方面进行调查的管理职责:群众和组织的报告; 学院组织的工作检查期间发现的管理事故; 在管理过程中通过目标评估发现的大学和部门管理事故的年度工作评估; 在大学的每个职能部门发现管理事故之后,他们向负责学校的负责人报告,负责学校的负责人认为有必要从事管理责任; 学校领袖的指示。 2.管理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成管理责任调查团队,以进行调查和证据收集; 3.管理责任领先的小组办公室应通知正在调查的组织或个人,该决定发起责任调查并指示他们调查所调查的事实。 发出解释并积极与调查团队的工作合作; 4.调查小组根据调查事实写了一份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 5.管理责任领导小组根据事实做出决策:如果需要实施党的纪律或政治纪律制裁,则将按计划惩罚他们的惩罚性质,将移交给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分别根据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如果不需要纪律处分,但需要责任,那么管理责任领导小组将在研究之后做出决定; 如果基于调查事实不需要问责制,那么管理问责制领先的小组办公室将为正在调查的组织或个人提供解释,并在适当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解释。 6.管理责任领先的小组办公室将与相关部门合作实施处理或惩罚决定。 (10)对简化程序中事实直接相关的组织或个人的调查使所有事实都清楚了,在管理责任调查办公室领导小组组建了一个调查团队之前,情况很简单。 管理责任调查办公室领导小组认为不需要进一步调查。 如果组织了调查,可以采用简单的程序,并且可以直接输入处理程序。

(11)如果管理责任属于以下任何情况,则应加强管理责任:1。有2个以上特别严重的管理事故应在1年内进行调查; 2.干预,阻塞或未能与管理行为调查合作; 3.攻击,报复或框架申诉人,举报人和指控者; 4.在履行职责期间,从事渎职行为,接受当事方的财务事务,参与各方提供的旅行,娱乐和其他活动。 (12)如果负责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和纠正故障,并且不会造成重大损失或不利影响,则他或她可能会被判处更轻度的刑期或免于承担管理责任。 (13)如果调查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泄漏调查秘密,则应根据这些措施对他们负责。 (14)实施分级责任系统和管理责任制的职位责任系统。 根据“负责的人,负责的人”的原则,每个部门负责的主要人员应承担该部门工作的总体领导责任,领导团队的其他成员应根据该部门负责直接领导责任工作部,每个部门的负责人应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该学院的所有员工都根据其工作职责直接负责其职位的工作。 (15)这些措施应从发行之日起生效。 (16)学院的政党和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这些规定。洪an商业大学北京学院新校园建筑项目总部办公室管理系统编译第1页,共20页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tp://www.luzai.cn/html/177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