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面向全国引进79名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1.介绍对象

引进急需人才的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大专至本科毕业生、在职攻读研究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网络学院毕业生、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不纳入招生范围)。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需要毕业于“双一流”建设大学,而全日制硕士、博士生则没有毕业院校要求。

二、引进条件

申请者除满足《苏州市2021年短期人才引进目录》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备人才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引进人才服务期限最短为五年。

3.全日制本科生年龄要求25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生年龄要求30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生年龄要求35岁以下。 其中25岁以下是指1995年4月以后出生的人,其他涉及年龄的也同样计算。 工作经验要求,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

4、学士、硕士学位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 博士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

5、有失信记录、受治安刑事处罚记录或存在回避情形的,不得申请。

6、受过党政纪律处分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不得申请。

七、已在苏州市(含各县、区)就业人员不纳入本次引进范围。

3. 介绍程序

急需人才引进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开招聘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注册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于2021年5月6日9:00至5月12日16:00登录苏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全部报名信息,并逐项进行。 ,上传您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尺寸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2、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后,申请人可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审核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应聘人数与资格预审合格人数之比达到1:3。 未达到比例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考生人数。 招聘职位要求博士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考试比例不受限制。 已申请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1年5月14日16:00前申请其他职位。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须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021年全日制毕业生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信。 表格、按时毕业证明、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与应聘职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本单位批准的证明材料方可申请; 在国外获得研究生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学位证明。 所有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经审核,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通过的,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访谈采用结构化访谈的方式进行。 面试组按照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确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若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或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检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人才引进计划中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列入人才引进人选。考试。 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双方考生均进入体检流程。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进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招聘所需相关材料的应聘者,将按照相应岗位的合格候选人名单进行替换。面试成绩从高到低。

(五)公开招聘

在综合体检和考察的基础上,确定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后无异议的,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举报可能影响招聘的问题且证据确凿的,不予介绍。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相关福利

1、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员进入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按照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 没有空缺职位的,可采取“先到先得,后加入编制”的办法,工资根据单位性质确定。 执行统一的考核标准; 国有企业人才引进相关待遇按照国有企业相关政策执行。

2、市属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参照《苏州市“十亿”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苏办发[2014]16号)和《关于深化改革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皖北领军人才高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通知》根据《建设实施意见》(苏发[2017]34号)文件相关规定,落户、就业等政策福利补贴将落实。 县级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照县级人才政策执行工资待遇。

五、疫情防控要求

苏州市将严格执行2021年引进急需人才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报名前,考生应通过“万事通”APP实名申请“健康码”。 考生报名时应仔细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六、相关事项

相关人才引??进信息在苏州市人民政府网、苏州市人才考试网、苏州先锋网、苏州人才工作网等网站公布。 本次引进人才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辅导材料,不举办或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热线:

0557-(苏州市委组织部)

0557-(砀山县委组织部)

0557-(灵璧县委组织部)

0557-(泗县县委组织部)

急需人才的引进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举报热线为:-;0557-12380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热线可在正常办公时间内拨打。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辑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苏州市委??机构设置委员会办公室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 年 4 月 16 日

 

标签:引进   报考   面试   资格   体检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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