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一)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报名表填写的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 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和违纪违规行为。

(2)上传照片为近期2寸免帽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小于20KB)。

(3)报名时只能在一个招聘单位选择一个职位。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变更。 您需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登记。 报名时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审查方法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委托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一)笔试科目(江苏省事业单位笔试、网校课程)

管理岗位、一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技能岗位的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笔试内容有所不同。

管理岗位笔试类别为管理; 一般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类别分为法律、计算机、经济(会计、审计)、经济(统计等)等类别。 一般专业技术岗位“其他类别”内容与管理岗位笔试内容相同;工作相关技能岗位笔试类别为工作相关。 各岗位笔试具体内容请参见《岗位信息表》中“笔试类别”。

考试范围参见《江苏省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开科目笔试大纲》。

(二)笔试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笔试与省级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同步。 笔试日期将根据COVID-19疫情的防控情况而定。 笔试日期将于省级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公告发布次日在南京市党建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请已注册成功的朋友及时关注。 ,并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 逾期者,自行承担责任。

管理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一般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时间为9:00-11:30;

工作技能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0: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请“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请)。 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 只有没有出现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才能进入检测中心接受检测。

笔试为封闭式考试,考试期间学生不得交卷或提前退考。

(三)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申请人可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码查询。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与考试比例相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上述范围内的应聘者以及其他较高级别的应聘者,请在结果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审核或更换。 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审查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通知应聘者,或者通过其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按照单位要求持有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岗位所需证件、工作经历证明等,并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全国(境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在国外获得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村官岗位为大学生,须提供大学生村官证明(经街道、乡、区组织部门审核确认的网上报名表);以及按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备查,并提供复印件。

审核通过者将进行面试。 复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应聘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对资格审查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审查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声明。

通过资格审查并进入面试的候选人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原则上由招聘部门组织,面试结果当场通知应聘者。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多种形式,面试成绩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

面试时无竞争的岗位,面试中每项测试(含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及格分数占考试总成绩(含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的60% .); 已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中每项考试(含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及格分数占考试总成绩(含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的50%。 若对及格分数有特殊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体检及检查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通过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与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 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招聘单位可以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组织考试。

在同等条件下应聘事业单位岗位时,优先考虑COVID-19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人员。

用人单位人员在体检前必须提供用人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方可申请。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

(四)宣传招募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7个工作日在南京市党建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各区相关部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 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职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研究生院系、现任单位、综合评价结果、排名等。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放弃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后一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部门的资格。

对公告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按照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意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分配职务和等级;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登记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在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录用人与用人单位订立三年以上(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外,还必须在用人单位服务一段时间。至少3年(包括试用期)。 招聘职位如有其他服务期限要求的,详见《职位信息表》。

拟任职位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任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任、拟任人选明确放弃聘任或其他原因造成拟任职位空缺的,如果该职位需要拟填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之后,在通过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就业记录结束后不再进行填写。

4、工作纪律

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者入职后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违纪处分处理规定》的规定,视为违纪违规。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 根据具体情况和情节严重程度,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用,并记入诚信档案。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部令第35号)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公开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亲婚姻关系或者其他应当避免的亲属关系的;应聘者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性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5、招聘咨询电话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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