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大红鹰学院教师招聘考试核减岗位核减通知!

  

首先到宁波大红英学院网站或宁波大红英学院网站“教师发展”栏目“人事管理(招聘信息)”栏目下载并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并随身携带。规定时间报名表、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学位)证明、职称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党员证明(含预备党员)、工作经历证明须将本科院校出具的近期1寸免冠免冠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招录单位报名。

4. 申请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 材料不齐全或者提供的材料与申请资格不符的,将无法通过申请资格审核。

5、同一职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该职位拟招聘人数将减少或取消。 招聘(同一职位有多个招聘指标时,招聘指标相应减少,招聘指标为1时取消)。

六、通过注册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11月23日在宁波大红英学院网站“教师发展”栏目“人事管理(招聘信息)”栏目公布。请于11月2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前往宁波大红鹰学院集团楼705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讲的形式进行,其他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

1.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内容涵盖高等教育、师德、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基础等。 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宁波大红鹰学院(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者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结果及进入试讲或面试的考生名单将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大红英学院网站“教师发展”栏目“人事管理(招聘信息)”栏目公布笔试。 已进入试讲或面试的考生可在线下载《试讲或面试通知》。 考生可凭身份证按照《试讲或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讲或面试。

2. 试讲或面试

试讲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口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言谈举止等。试讲或面试的总分为100分,得分低于60分者将被淘汰。被淘汰。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试听或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由此产生的空缺将不会得到填补。

3. 结果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与试讲或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 通过试讲或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排序。 如果总成绩与笔试成绩相同,则增加考试科目。 。 试听或面试、考试的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市教师发展栏目下的“人事管理(招聘信息)”栏目中公示。试听或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登陆大红英学院网站。 宣布。

(三)体检与考核

接到电话通知后,参加体检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要求。

体检结束后,用人单位将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详细考核。 考核不合格者将被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而出现招聘职位空缺时,由试讲或面试合格的应聘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四)宣传招募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大红英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录用人员中属于农业户口的人员,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发工资期间办理非农户转移手续。 未完成申请的,试用期(见习期)或初始工资期满后,劳动合同终止。 办理人事关系调动手续时,将审核档案信息。 如发现招聘单位档案信息与应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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