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所应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 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期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但刑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但尚未得出结论的;

3. 被禁止参加考试但尚未届满的。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2018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在云南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电话。 报考人员登录云南省人事考试网,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名:

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界面,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云南人事考试网网址:、、。

(二)时间安排

提交申请时间:2018年4月10日09:00至2018年4月16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4月10日10:00至4月17日18:00;

网上支付时间:2018年4月11日09:00至4月18日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21日09:00至2018年5月26日笔试开始前。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两次考试连续进行,中间没有间断。

(三)注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将于2018年4月17日18:00前完成。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判定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要求。以及工作要求。 计算机根据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但不验证信息的真实性。 任何提交的注册信息不准确。 、不真实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当计算机无法确定时(例如:应聘者专业填写为“未列入专业目录的专业”、“类似专业”或“该职位所需的相关资格”等),应聘者提交给审核单位人工审核,审核单位24小时内完成审核; 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如专业)疑问可直接联系市级、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询问。 请申请人按照提交申请时限和资格预审时间表及时提交申请。

手工审核机关是市、县(市、区)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逾期未审核的,请直接与市、县(市、区)机关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

通过注册资格审核的,不再允许修改注册信息。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务必核对相关信息。

(4)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1、资格预审通过后,申请人须于2018年4月11日09:00至2018年4月18日24:00之间完成缴费。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收费标准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每次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应用能力)。

2、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5月21日09:00至5月26日笔试开始前登录云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5)招聘计划减少

每个岗位的受薪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可以开始考试。 若未达到3:1,则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急需专业岗位、困难行业、乡(镇)事业单位、边境县(市)人员招收比例未达到3:1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以放宽考核比例市级组织。 4月28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了招聘计划减少的公告。对于因取消招聘计划而无法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其报名费将予以退还。 考生因故未参加笔试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相关要求

1、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和材料。 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必须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包括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因考生信息不全或者不正确而未能通过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填写信息不真实的,视为舞弊,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考生以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以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果将于考试结束后45日内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予以公布。

本次笔试参照2015年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科笔试大纲(试行)》(附件2)。 试卷的考核内容根据不同类型的考核需求确定,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行政、事务、业务管理岗位; 社会科学专业类别(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的人文社会科学岗位。 科技专业技术职务; 自然科学专业技术职务(丙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专业技术职务; 教师(D类)主要适合中小学、中专等教育机构担任教师职务; 医疗卫生E类( E)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 各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测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考生笔试用品由考试机构提供,考生无需自备。 严禁携带各种电子、通讯、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如手机、电子表、电子手环等)到座位上。 被带入考场的人员必须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置在指定位置。 发现携带上述设备到座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表彰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扶养继子女),笔试总成绩加5分。 申请人的积分信息将在资格审核时予以确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是对考生持有的证明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应聘者个人信息审核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分别地)。 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审核表》(从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在职员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 资格审查时,必须到场并提供原件。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丢失无法补发的,须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历及学位获得证明。 所提供信息不符的,将无法通过资格复审,并按该职位及以上职位笔试成绩由成绩最高者替代。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者,还须提供资格审查时经服务单位和服务部门审核签字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5)。

除服务证明或就业证明外,用人单位出具的载有服务期限和考核结果的声明也可视为服务期限届满、考核已通过。

烈士子女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和户籍证明(需证明与烈士关系)。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拟招募人数与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 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免笔试,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 招聘高层次人才、急需人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可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市组织社会保障部门。 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且该职位招收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2的,由及格线以上应聘的应聘者补缺根据职位空缺数量,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行放弃面试者,须提前向市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2、面试方式:面试方式可通过结构化面试、讲座或讲座、实践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3、面试实施:面试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面试时,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供审核。 无法出示身份证件原件或审核不通过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及格分数为60分(平等面试最低及格分数为70分)。 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招聘。

(四)考生综合成绩公布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综合结果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组织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新兵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 若总分相同,则笔试成绩较高者获胜; 若总分与笔试成绩相同,则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较高者获胜。 体检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定点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除卫生部批准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需要进行乙型肝炎检测。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并到定点医院进行复查。 复审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同职位的应聘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逐一递补。

(六)评估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公示对象,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次。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同级单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后,择优选拔。

(八)公告

拟聘人员名单分别在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信息、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考核、体检结果等。

(九)就业

对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分别经县(市、区)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

(十)工作福利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将纳入事业单位管理。 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处罚

《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

(二)遵守回避规定。 应避免与候选人有直系血缘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工作人员。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并监督招聘全过程。

8. 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相关信息通过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先锋网站向社会公开。 因检查其他渠道信息不正确而导致申请错误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本次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执行。

(三)申请人应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必须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包括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填写。 凡填写不真实信息的考生将被视为弄虚作假,并承担取消参赛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笔试成绩为零分或未缺考但被记为缺席的人员,可向考试机构申请质询。

(五)本公告所附相关附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建议申请人仔细阅读。 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而导致注册错误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触犯刑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课程。 请广大考生不要相信任何相关宣传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七)在此再次提醒您,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一切违纪违法和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 考生须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并认真参照诚信,否则不仅会影响考生的考试成绩,还会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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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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