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考生入场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诚实守信,必须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使用金属探测器进行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监考人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试中心和其他考试工作场所。 命令。

(2)考生须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按号入座。 不得穿着背心、拖鞋或军、警、执法等各类制服进入考试中心和考场。

(3)考生不得携带除2B铅笔、黑色书写笔或签字笔、尺子、圆规、三角板、橡皮以外的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如手机、对讲机等无线接收发射设备)、电子计算器、电子存储记录设备、照相机、涂改液、涂改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对于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具有程序存储功能。

(4)考生入座后,请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备查验。

(5)试卷由调查问卷和答题纸两部分组成。 考生收到试卷后,首先要检查问卷、答题卡上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是否与所报考的课程一致,试卷中有无缺页、漏题、字迹不清等情况。试卷。 如有,应立即向监考人员举手。 报告; 未按要求检查或未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问题的,在所申请课程之外作答试卷,扣0分; 如果有缺页,缺页扣0分。 不得向监考人员提出与试题内容相关的问题。

作答前,考生须在每张答题卡指定位置正确、清晰地填写准考证号、姓名、考点名称、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并将条码粘贴在“条码粘贴处”柱子 。 如果试卷写错、遗漏、不清楚,或者没有按要求粘贴条码,导致无法正常阅卷,则试卷得分为0分。

(6)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

(七)考试开始后15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提交试卷时间不得早于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座位或离开考场。 交卷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继续考试。 他们也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或交谈。 已到场的考生须在点名卡上相应签名栏内签名确认。 不签字者,视为缺席考试。

(8)严格按照试卷要求作答。 试卷发放后,须将《考生笔迹确认书》中规定的文字按要求仔细抄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 不抄送的,不得办理跨省转考等业务。 答卷的“选择题作答区”必须用2B铅笔填写,其他区域必须用黑笔或签字笔书写或作答; 必须在答题卡指定的答题区按指定题号作答; 作答时,必须在绘制表格、图画或制作辅助线时,可以先用铅笔辅助,然后用钢笔或带有黑色字迹的钢笔确认。 答卷不得折叠、弄脏、起皱、撕裂或以任何方式标记。 如果您不按照规定作答,您的回答将无效。

(九)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 不吸烟、不大声喧哗、不交头接耳、东张西望、打手势、打秘密手势、不参与、偷看、抄袭或故意让他人抄袭、不传答案、不交换试卷、不随意走动、不携带工具、自己的物品等。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 监考人员整理完试卷和草稿后,按照监考人员的指示依次退出考场。 他们不得留在考场内。 严禁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处理。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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