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呼和浩特市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人员报名通知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网上报名将分两个阶段进行。 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提前申请,报考“蒙汉语言能力人员(蒙古语授课院校毕业生)”和普通岗位的人员稍后申请。 首次报名截止后,除旗县、苏木乡镇定向招聘条件困难的“项目人员”岗位外,招聘单位可书面申请,经市人事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开设。 除考试比例外,其他缴费人数达不到1:4考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将转为普通职位,参加第二次报名(其他条件不变,已申请该职位的首次报名者)时间将保留报名及缴费资格)。

具体报名时间:

1、应聘“项目人员”职位的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9:00——2018年8月1日17:00。

2、“蒙汉语言能力人才(蒙古文授课院校毕业生)”岗位及普通岗位应聘时间:2018年8月7日9:00——2018年8月10日17:00。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职位(详见《招聘职位名单》),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报名。 报名时,报名人员应签署《报名人员考试诚信函》,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报名时,考生须详细、准确、如实填写《呼和浩特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彩色数码照片正面无帽子(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仔细核对填写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申请人:提交后姓名、身份证号码不可修改,其他信息不可修改)资格初审后修改)。 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填写高中、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限、就读大学、院系、专业); 必须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日期、工作单位、主要从事的工作); 您必须填写您是否满足申请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否则,招聘单位不得对申请进行审核。

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本手册及《招聘岗位清单》,仔细甄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 报名流水号是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报名参加笔试、面试所用证件必须一致; 申请人须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影响报名、考试、就业的,责任自负。 。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 资格初审由各招考单位或者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考生网上报名后,资格审查部门将及时提出审查意见。 对符合申请资格的,不予拒绝注册; 对不符合申请资格而未经过审查的,应及时在资格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 所填信息不齐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申请表,以便补充或补充说明。

初次资格审查时间:

申请“项目人员”职位的初审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9:00至2018年8月2日17:00。

报考“蒙汉语言能力人才(蒙古文授课院校毕业生)”岗位及一般岗位初审时间:2018年8月7日9:00——2018年8月11日17:00。

报考者如需查阅《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及备注,请直接向所报考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详见附件)咨询电话) 1).

(三)报名结果确认

1、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聘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选资格结果。 经初审人员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初审人员(包括符合减费条件的2017年、2018年毕业高校毕业生,以及申请呼和浩特市低保家庭的人员)应到指定网上银行缴费,缴费完成后进行登记。 申请各学校教师职位需参加两科笔试,申请费120元; 报考市蒙古族实验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参加一科笔试,报名费70元。

缴费时间:应聘“项目人员”职位的缴费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9:00至2018年8月3日0:00。

申请“蒙汉语言能力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及普通岗位人员,缴费时间为2018年8月7日9:00至2018年8月13日0:00。

逾期未完成付款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纳费用后,请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进行资格审核。

2、呼和浩特市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免交申请费。 呼和浩特地区低收入家庭申请人须持有《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聘教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见附件2),并提供《报名表》及准考证2018年8月。2018年8月27日至8月31日,到呼和浩特市人才培训考试中心(地址:新华东街乃伦国际B座14楼1405室,联系电话:—)审核确认。

呼和浩特市低保家庭申请人应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下载打印《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聘教师(低保对象)审批表》并逐级审核。

3、2018年应届毕业生免交申请费; 2017年毕业的大学毕业生减半缴纳学费。 2017、2018届毕业生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1份、《免试费用申请表》2份(见附件3)。 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31日到申请单位(咨询电话详情见附件1)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考试费减免申请表》由各招录单位或市、县、区教育局统一送达呼和浩特市人才培训考试中心。

4、符合免减条件的申请人应先通过指定网上银行缴纳费用。 费用降低后,呼和浩特市人才培训考试中心将在规定日期内将费用退至申请人通过网上银行缴费所在的银行卡。 错过笔试者,恕不退款。 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就业资格。

(四)同一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之比达到1:4后,方可举行考试。

“蒙汉人才岗位(蒙古语授课院校毕业生)”及不符合考试开考比例的一般岗位,将在该岗位招聘计划中取消或减少数量。 调整后的职位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 对于已取消考试的职位,如报考者缴纳了费用,呼和浩特人才培训考试中心网上银行将自动将报考费退还至报考者的银行卡中。

根据报名情况,对于招聘单位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项目人员”岗位定向招聘条件困难的旗区、苏木乡。 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市人事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以适当减少考试口比例。

(五)申请人须于2018年8月22日9:00至2018年8月25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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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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