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省公开考录公务员笔试考试疫情防控措施提示

  

尊敬的候选人:

2022年全省公共公务员笔试将于3月26日举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保障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目前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现进行考试。 现将疫情防控措施提示如下: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我中心将于考前14天开始对考生“新康码”的申请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监测。 考生应在考前14天开始体温检测,按照“每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告”的疫情报告制度,每天可申领“新康码”。申请时,必须认真、准确填写页面上的“现所在城市”和“社区(村组)”项目,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单位、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及时主动向我中心报告:

1. 考试前 14 天内接触过 COVID-19 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者行程有交叉的考生。

2、考试前14天内曾来过青岛并返回过青岛且有中高风险地区生活史的考生。

3、疾控部门要求进行家庭健康检测或者集中健康检测的考生。

举报电话:-(工作时间内接听)

2、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所有中高风险地区(县级)返京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检测要求; 返青春人员要严格执行当地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措施。 为避免影响考试,建议省外考生至少在考前14天来QQ进行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所有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持有有资质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首次考试前48小时内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48小时是指抽样检测)时间到第一次考试时间(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后即可进入考场。

4、每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场。 在考点入口查验区,必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安全距离,自觉出示相关证件和防疫物资,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核验。 请考生提前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1、考生首次科目检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2、有效身份证件;

3、纸质准考证;

4、考试当天,携带我的“鑫康码”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相关材料不齐全、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不符合规定、“一码一卡”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5、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 现场确认体温异常、呼吸道症状异常者,不再参加检测,并到定点医院就诊。 前往发热门诊。

6、因有相关旅行史、密切接触史或其他流行病学史而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的考生,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为了测试。 尚处于COVID-19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的考生,或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7、考生参加考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佩戴口罩。 他们可以戴一次性手套,做好手部卫生,注意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 所有考生及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8、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 除核实身份时按要求暂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和参加考试时应始终佩戴口罩。 考试期间,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开考场。

9、考试过程中发现身体不适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的考生,经复试确认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将根据情况酌情判断——现场医护人员。 符合条件继续完成考试的考生将被置于待命隔离状态。 考试在考场继续进行,考生从普通考场转至备用隔离考场的时间不计入。 对不符合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场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

10、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当地和考试地点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 因隐瞒、谎报、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扩散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并承担责任。 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以上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现行最新政策制定。 根据疫情变化,政策也会相应调整。 请考生继续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微信“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订阅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注:本提醒内容适用于参加2022年青海省学生常规选拔、2022年青海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公开考试的人员,以及2022年青海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笔试考生。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 年 3 月 10 日

 

标签:疫情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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