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理工学院招聘优秀人才公告(已发布)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奉献社会,清正廉洁。

(三)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四)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978 年 1 月 1 日)。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如职位列表中有特殊年龄要求,则按其要求)

(五)具备所申请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等资格(详见职位清单)。 本次招收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且尚无工作单位。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工作单位尚未确定,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同期从国外(境外)毕业并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申请应届毕业生职位。

境外(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同时毕业生是指在境外(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并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时毕业的海外学生。 同时毕业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工作经验计算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

(六)取得大陆普通大学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申请时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2. 注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考者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报考,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在网上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

1、报名及照片上传:2023年10月20日9:00——2024年3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10月20日9:00——2024年3月21日16:00;

3、陈述与答辩:2023年10月20日9:00—2024年3月22日16:00;

4、初次异议处理:2023年10月20日9:00——2024年3月22日18:00。

(2)网上确认

(一)应聘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已通过招聘部门(单位)的资格初审。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 初审通过即可注册成功。

(3)未按时在线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无效。

(三)报名时的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2寸(35X45毫米)正面不戴帽子证件照,jpg格式,尺寸小于20Kb 。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考试开考比例。 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评审。 职位已满,职位已满。

3、应聘者只能从职位列表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应聘。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变更。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聘者,可在报名期间申请其他符合资格的职位。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应聘:

①现役军人和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的,不得申请组织(人员)、纪律检查监督、审计公共机构的财务状况; 在职人员及在职人员具有上述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上任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务,以及《人事招聘制度》中明确回避的职务。 《事业单位回避管理规定》;

③新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随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录用至江苏省各地方事业单位的人员三年服务期尚未届满。 注册(注册)人员;

④ 2023年8月31日前,新录用公务员未满五年服务期的,可以有规定(含明确协议)不得辞退离开工作单位(职务)的人员,或者有国家级、省级其他规定的人员。法规可能不适用于公共机构。 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方式

(一)考核前,拟参加考核的考生须提供资格报名材料原件,由学校人事处及相关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 弄虚作假(与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符)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资格审查对申请人下列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

1、申请人身份证、学业成绩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最高学历证明; 国外(海外)学历学位证书必须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考核方式:试讲、面试

1、试讲。 试讲按照学校制定的办法进行。 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的核心课程内容,以讲座的形式进行。 试讲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试讲结果将当场告知考生。

2.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进行。 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仪态。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面试结果将现场公布。

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者,江苏工业大学将通过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试讲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4、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分。 试讲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计入最终成绩。 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

4、体检及检查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分计算方法确定报考者的总分。 各项单项考试(测试)合格者中,与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包括职位编号、招聘单位、职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研究生院、现任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申请人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者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或者因下列原因导致聘用职位空缺的:其他原因,学校将决定不填补该职位。

五、公告及招募

对公告无异议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后,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用工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分配职务和等级;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除解除劳动合同外,还须在学校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根据法律法规。 (拟聘用的专职辅导员必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录用,须在学校担任辅导员5年以上(包括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与校内其他学生调动、调换(辅导员职务)。

6.招聘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政策咨询由江苏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答。

咨询热线:-(徐先生)、(沉先生)

7、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工业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控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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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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