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公告

  

一、总体要求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对注册发证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 根据告知承诺制度要求,考生需承诺所填写的信息(含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相关责任不真实承诺的,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认证事项告知及承诺制度》《注册承诺书》,不得代为作出承诺。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加强综合管理,严格审核报名材料,加大对虚假承诺的处罚力度;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逾期不接受审核的人员,其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填写的信息与真实信息不符,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文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处理虚假承诺:

(一)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二)对列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的失信人员,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酌情向社会公布将通知当事人所在地。

(三)考生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书,或者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按照《违纪处理规定》的规定给予处分。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规行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 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考试组织实施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有关考试防疫要求,请继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 为减轻考生跨区域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压力,防止跨区域有组织的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报名严格实行属地化管理。 报考人员应当到工作或者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期间,我们将采取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有组织、高科技作弊、替考行为。 严格考试管理,严格考试作风和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安全。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3日上午: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4日上午: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规定

下午:14:00-17:00 城乡规划实践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位于西安。

三、报名条件

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人社部条例[2017]6号)规定报考条件的文件,可以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见附件)。

注册条件中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实习期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报名并履行考试报名手续。

(一)登记工作时间点

报名时间:8月18日至25日17:00;

网上核验时间:8月18日至26日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支付时间:8月18日至27日17:00。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 报名前,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须知和报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信息。根据个人情况(应选择陕西省)完成报名。 申请人应妥善保管个人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注册工作。

报名网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 申请人首次登录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并上传经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处理后的白底身份证照片。六个月内的照片审核工具(未经审核工具处理过的照片将不会被系统处理,识别将影响后续注册操作)。 以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报名的考生不得更改照片。 考试通过后,考生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已注册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可按照提示补充填写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学历等报名信息进行网上验证。 申请人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查看审核结果。 验证结果为“验证通过”、“无法验证”、“验证失败”。

1. 审核结果为“通过”的申请人即可进入报名链接。

2、验证结果为“无法验证”或“验证失败”的申请人进入报名链接后,须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网上报名

申请人可以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度办理相关登记事项。 如申请人未选择告知或撤回承诺的,今年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度。 报名者须仔细核对报名信息,付款确认后不得修改。

1、选择申请告知承诺制的

报考普通考试的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申请免考二级的,须按照注册系统提示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彩照原件。 验证通过后,根据注册系统提示完成注册。

免试报考某一科目的,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符合报名要求的学位证书原件彩照。 验证通过后,按照注册系统提示完成注册。

若因个人原因上传图片模糊或不正确,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无效,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2、不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须在网上人工审核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阶段实行网上核查,不再进行现场资格核查。 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注册服务平台查看验证状态。 网上核查工作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通过考前、考中、考后网上核查、现场核查、辅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者逾期不接受审核的,其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并根据考后资格审查情况发布本次考试的考后资格审查公告。 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的相关信息。

(5) 网上付款确认

报考人员的缴费确认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进行。 付款确认后原则上不能更改注册信息。 如确需变更,需携带身份证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名信息,然后重新报名并缴费。 原费用将不予退还。

未在规定期限内确认付款的,报名无效,并视为放弃考试。

(六)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08号),注册城乡规划师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63元; 主观题每科67元。

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应于2021年10月23日前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具发票。

(7)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在考前7天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相关事项说明

(一)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由《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条例》(客观题)组成。客观题)、《城乡规划实践》(主观题)4个科目。 参加4科考试(级别为考全科)者,必须连续4个考试年通过考试科目。 参加三科考试(级别为免一科)者,必须连续3年考试科目均合格。 参加2门科目考试(二级免试第二门科目)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内通过考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客观题应在答题卡上作答,《城乡规划实践》科目的主观题应在专用答卷上作答。 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试卷第二封)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第一页);

2、使用规定的答题工具进行答题;

3. 在专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

(2)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入场。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可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钢笔、2B铅笔、橡皮、无文字编辑功能的静音计算器等。 考场提供草稿纸,考试结束后收回。 除可携带的文具外,严禁携带各种电子、通讯、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具有通讯、存储功能的手表)、考试相关资料等物品进入座位,否则将被处理视为违反纪律。

(4)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内容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其他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5)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仔细阅读考试须知,并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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