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岗位48人公告

  

一、招聘计划岗位

此次,全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综合岗位人员48人。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薛城区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技能;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应届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不得录用的人员和法规不允许适用。

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取得的学历来应聘。

有《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2019]1号)规定情形的,不得报考职位。

有针对性地招聘基层项目人员。 我省2012年以前招收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收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以前选拔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服务2021年前入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外省地方项目的基层项目人员和山东省学生,服务满2年,完成协议(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并通过考核的可以申请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定向招聘职位。 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间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并受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申请应聘招聘岗位。基层项目人员。

有针对性地招募大学生和退役军人。 招募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薛城区应征入伍的普通院校全日制大学生。 本次征兵中的“退役大学生军人”是指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后参军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含原现役公安部队)退役人员高等学校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人员。 就读或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并在军队服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含原现役公安部队)退役人员;服役后继续学习并获得文凭。 定向招收大学生、退役军人的政策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定向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本岗位从薛城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 除符合公开招聘的基本要求外,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并已连续任职2届。 ,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学历:高中、中专(含全日制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上,无专业要求。 就业后原则上继续在村(社区)工作。 确需交流轮岗的,一般应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三年。

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合并。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合并定向招聘(见附件1:岗位代码——35个岗位)。 拟录用人选后,所属乡镇、街道有招聘计划的,应当在所属乡镇、街道办理招聘手续。 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合并招聘非定向招聘岗位(见附件1:岗位代码——36个岗位)。 拟聘人员拟聘后,即日起,除薛城区定向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外,仅向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开放。 从镇街道招聘计划的平衡情况来看,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遴选岗位。 (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聘岗位;若总成绩与笔试成绩相同,则以抽签决定择职顺序)

香港、澳门居民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职位。

取得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以报考高等学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等领域符合条件的职位。机构。

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毕业后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专科和本科学历报考岗位。

在职员工申请的,须征得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的同意; 定点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申请的,须征得定点培养、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必须与用工单位解除协议或者与用工单位解除协议。 承包单位同意。 若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工作等不属于工作经历。 工作年限按整年、整月累计。 期限计算于2023年2月21日结束。

3、报名、初审、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薛城区政府网站()进行报名。 应聘者必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 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必须按照报名网站的说明进行操作,并将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 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同时报考的申请人将被取消资格。 申请人可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修改报名信息,最后一项将自动替代前一项。 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变更。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者可以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通过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得变更为其他岗位,且不得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申请时,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尽早完成各项操作。 如因“蜂鸣登记”而影响资格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参加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凡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应聘者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考者如需咨询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况等资质,请咨询招聘单位(电话详见附件1),或致电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2-。 监控电话:-。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支付

付款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申请人可以在审核期满后、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须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并进行网上缴费。 逾期未进行网上支付的,视为放弃。 报名成功后,恕不退款。 缴费成功者于2023年3月14日9:00至2023年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报名表》薛城区》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者应缴纳笔试费每科40元/人。 申请人拟享受考试费用减免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减费手续。

报名完成后,应聘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要求的1:3比例,拟招聘1人的,招聘计划将被取消; 拟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减少和取消招聘计划将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报考已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更改只能进行一次。 确认付款后,应聘者须留意职位取消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候选人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影响就业情形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明,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审查。 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请参见《申请须知》(见附件2)。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数采用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综合笔试仅考一科,测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现行政治政策、科技知识、省情省情等基础知识以及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来计算考生的成绩。 为保证新录用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了合格分数线,由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该岗位招聘人数确定以及笔试的情况。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评分的形式。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审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处理。

笔试考生应当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相同)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可按规定时间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员信息栏查询。

(二)面试

根据笔试通过的考生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若笔试通过人数尚有空缺,则取消招聘; 笔试通过人数未达到参加考试的考生比例的,按实际笔试通过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候选人名单将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 面试资格审核、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项以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告为准。 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面试候选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因放弃或取消资格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达到笔试及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面试将采用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结果由面试官现场评审,面试结束后向面试官公布。 申请人的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面试具体事项将按规定程序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目予以公布。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试费每人70元。

5、检查和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应聘人员; 若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则再选派另一面试考官组进行追加面试,完成面试。 附加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考生。

检查可根据工作条件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 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应避免和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情况。 学历等条件,并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以及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事项另行通知)。 复审仅进行一次,结果以复审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复试时故意隐瞒影响就业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薛城区公开招聘(综合)领导小组将取消其就业资格; 体检或者复检中有串通行为的。 体检人员作弊或者委托他人代为进行体检、复检、调换、更换实验室样本的,该次体检、复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项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目公布。

六、公告及招募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向社会公布。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更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主办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者经调查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企业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区、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备案手续。 举报问题一经查实,影响就业的,将不予录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统一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与用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员关系。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公开招聘组织实施期间,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相关信息将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及时发布。

8. 其他

(一)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规定处理。对在招聘工作中失信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廉洁档案; 工作人员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书籍,不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课程。

(三)应聘人员应在应聘期间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发布的最新信息。 如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招聘,后果自负。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宣传册、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等用语均包含本级别和本基数。

支持热线:-

监控电话:-

请于营业时间内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3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汇总表.xls

附件2:2023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请须知(综合类).doc

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领导小组

2023 年 2 月 16 日

原标题:2023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简章

原文链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tp://www.luzai.cn/html/1632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