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冠县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良好品德和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或者技能要求;

(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的全日制毕业生,取得高级工程师或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全日制高职(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报考岗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申请,也不能凭已获得的学历申请; 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查出有严重违纪行为不予报考的,不得报考; 未通过考试者不得申请。 已获得入学资格且信息真实的,不得申请; 有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不得申请; 受过党政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请; 有违法违纪嫌疑的,不得申请。 正在审核中的不能申请; 冠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申请; 已签订合同(协议)但单位不同意申请的不能申请; 现役人员和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申请。 申请人不得应聘与其有亲属关系的职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院招聘选拔“三拥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基层项目人员)省内任职2年以上。 、3年内通过考核并申请的人员(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聘选拔人员,其中2016年“三拥一扶”计划招聘人员)以及离退休大专院校人员冠县学生、军人,均可申请定向征兵岗位。 已享受优惠政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2、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详见《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2月20日9:00-2月22日16:00

咨询时间:2020年2月20日11:00-2月23日12:00

报名网址:冠贤人才网(-)

申请人应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时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每人仅限申请一个职位。 如果申请人在单位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注册信息,则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将自动替代前一次。 应聘者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2月20日11:00-2月23日10:0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将对考生网上报名状态进行审核,根据报名者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初审结果。 符合申请资格并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拒绝申请; 初审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 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应当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申请人补充。 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负责初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者的报名信息,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确保评审公平、公正。

(三)网上支付

付款时间:2020年2月20日11:00-2月23日16:00

资格初审合格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冠县人才网进行网上支付。 逾期未完成网上支付手续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后,应立即下载打印《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和《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现场资格审核时使用。 2020年3月17日9:00至2020年3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根据鲁发费费[2018]1427号批准的标准,笔试费用为每科每人40元。 享受免试费用的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通过后,于2月21日上午9点至2月23日中午12点工作时间内拍摄或扫描免试材料(见《报名须知》)。 然后发送到邮箱并打电话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并付款的,视为放弃。

报名完成后,最终应聘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比例1:3的,拟招聘1人的,招聘计划取消; 拟招聘2人以上(含)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因报考人数不足而取消或减少定向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将取消或减少的计划转至同类岗位。 取消、减少和调整的招聘计划将及时在冠县人才网公布。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将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分数采用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综合笔试仅考一科,测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现行政治政策、科技知识、省情省情等基础知识以及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全省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评分的形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0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是否调整,由省、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确定。如确实需要调整,将提前在冠县人才网公告(-))

(二)面试人选确定及资格审查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10人以上按1:2)。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将按规定程序在冠县人才网公布。

面试合格的应聘者须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所需材料请参见《申请须知》。

面试候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而产生的空缺,根据笔试结果依次递补。

对候选人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提交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应聘者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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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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