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候选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司[2023]号)文件要求3)、2022年青海省考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经济专业和职业资格考试等六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2023年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补考时间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3月25日

9:00-11:00 AM 建筑工程经济学

14:00-17:00 PM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月26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项目管理

14:00-18:00 PM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10个专业)

(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3月25日

9:00-11:30 AM 药学(中药)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PM 药学(中药)专业知识(2)

3月26日

9:00-11:30 AM 药品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PM 药学(中医)综合知识和技能

(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3月25日

9:00-11:30 AM 消防安全技术实践

14:00-16:30 PM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3月26日

上午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

4月8日

8:30-10:00 AM 基础经济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与实践

14:00-15:30 PM 经济学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与实践

(各专业具体考试批次和时间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五)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4月22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成本管理

14:00-16:30 PM 建设工程定价

4月23日

9:00-11:30 AM 建筑工程技术与测量(4个专业)

14:00-18:00 PM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六)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

6月17日-18日举行(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2、补考考生的确定及补考成绩的管理

补考考生的确定:补考考生是指已报名并缴纳每次考试费用的考生。 其中,决定不参加补考的人员须于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确认完成后,将安排统一退款,已缴纳的费用将全额退还至原付款账户; 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考生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参加补考的申请人无需采取任何行动。

补考成绩管理:补考考生取得的考试成绩以2022年考试成绩为基础滚动管理。

3.准考证打印时间

上述六项考试的准考证打印工作将于考试前四天开始。 请考生及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若2022年青海考区资格暂停且计划中未安排补考的,我中心将安排退款,已缴纳的费用将全额退还至原缴费账户; 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者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如有疑问,请咨询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技术支持电话:-。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 年 2 月 7 日

附件1

网上确认不参加补考的程序

1、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应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2. 使用网上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相应的考试项目。

3.进入“确认不参加补考”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提示,选择“不参加考试”按钮进行确认。

4. 确认完成后,系统显示界面如下:

5、再次登录系统,通过左侧菜单进入“确认不参加补考”栏目,验证确认状态。

注:1、申请人网上确认后,不得修改或撤回。

2、补考考生无需网上确认。

 

标签:资格考试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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