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及免试条件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职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9年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试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筑函[2019]2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考试时间

2019年5月25日至5月26日,具体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5月25日上午9:00至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5月25日14:00-16:00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6日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学科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山工程和机电工程六大专业门类。 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项。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2019年3月5日9:00起至2019年3月14日16:00止。2019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 考生须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进行报名。

三、候选人资格及豁免条件

(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建委文件(津人专[2005]23号)精神,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遵守法律法规,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二)部分科目免试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条件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1、取得《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二级资格证书》,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15年以上。 免考“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科目,仅参加“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科目考试。

2、取得《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15年以上的;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

(三)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附加专业)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

一、申请条件

符合市人事局、市建委(金人专[2005]23号)规定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并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可选择“专业工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管理与实践”科目对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2. 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附加专业考试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 本学科涵盖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采矿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门类。 考生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选择。

4. 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首次报名考生资格网上初审办理

首次报名的考生应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成功报名并获取报名序列号,然后于3月18日至16日9: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 2019 年 3 月 21 日 :00 输入姓名。 、报名序列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登录。考生上传毕业证书(相关证书或证书)、证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电子文件符合报考条件的,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审核工作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考生须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48小时内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应于2019年3月25日后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2019年3月查询结果登录报名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6:00期间在网站缴纳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 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如需重新提交相关合格证明(证),请于2019年3月22日15:00前提交电子证(证)文件,并随时在线查看审核结果。

考生最多只能提交两次需要修改的信息。

(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应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直接登录支付界面进行支付。

(3)特别提醒:报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附加专业)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按首次报名考生资格网上进行初审,并上传符合报名要求的学历证明和天津市二级资格考试。 建筑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于2019年3月25日9:00至2019年3月2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试费用,否则报名无效。

(四)考后资格现场审查的办理:2015年实行网上资格审查后,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进行考后资格现场审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出示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证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证明)。 符合某些科目免考资格的考生还必须提供免考证明。 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取消考生当年合格学科成绩。 若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与报名时上传的信息不符,或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则取消该考生的所有成绩。

(5) 考试费用

根据晋发开培[2016]660号文件精神,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综合科目每科每人56元,实践科目每科每人65元。

5.打印门票的安排

考生可于2019年5月22日9:00至24: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醒: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相同)参加考试。 如果没有任何文件,他们就不能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结果报上级机关批准后公布。

(2)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测评中心服务大厅(河西区黑牛城路40号)考试成绩公布后30天。 办理查询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考试成绩核实)。

成绩核定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文件规定(人事考试中心函[2005]168号),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予核定。须进行分数验证,且分数验证仅限于主观科目。 资格考试客观科目中,除参加考试成绩为零分、或参加考试成绩缺考的考生外,可以申请查分。 其他情况不予受理成绩查询申请。 分数核对时,由专门人员重新累加分数,检查是否有遗漏或错误。 不会进行重新评分。

(三)考试结束后,经技术手段鉴定试卷相同的,考试成绩无效。

7. 领取考试证书

市人才测评中心确定考试合格人员后,开始制作证书。 为满足广大考生需求,方便考生尽快取得证书,减少考生往返路途和排队等候,市人才测评中心与天津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合作.颁发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含附加专业考试合格证明)邮政EMS寄递业务。 考生可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新闻信息-公告”栏目查询相关事项。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由《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三个科目组成。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以2年为一个周期。 参加全部三科考试者,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内通过所有科目; 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年内通过考试科目,才能取得资格证书。

参加建筑工程师二级资格考试(附加专业)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内通过考试科目,取得资格证书。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阶段注意事项

使用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的考生必须提前办理以下手续: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9年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试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筑函[2019]2号)规定2)、加强报考人员的属地注册 根据规范管理,只有现工作地或户口所在地为天津的考生才能在天津报名参加考试。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联系方式等信息。 考试报名期间,将通过社保数据比对等方式验证考生提交信息的真实性。 工作单位及单位公章必须与天津市社保缴费单位一致才可以登记。 若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您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者须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报名成功后,网上报名、缴费、下载打印考试申请表、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均须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考试报名表中的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是系统根据报名时填写的内容自动填写的。 考生报名时须准确填写信息。 (注:如果考生忘记用户名和密码,可以通过“找回用户名”和“找回密码”功能查询)

3、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将照片转换成电子文件,保存在软盘、U盘或电脑硬盘等介质中,供网上报名时上传(非首次报名的考生除外) )。

4、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后,市人才测评中心将使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电子版,统一打印出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

对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附加专业)合格的,市人才测评中心将直接将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打印在附加专业资格证书上。

考生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彩色免冠证件照(为保证证件的庄重,请勿使用裁剪后的日常生活照片);

(2)上传的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0*160像素,大小在20K-40K之间。

5、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将毕业证书(相关证书或文书要求的证书)转换成电子文件,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在线资格审核系统图像处理工具保存到软盘、U盘或电脑硬盘等介质,以备网上资格初审时上传。

6. 有互联网接入和激光或喷墨打印机,可以下载和打印申请表和入场券。

7、持有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并确保卡内有足够的资金支付考试费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考试科目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担保令第31号),并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 特别提醒:不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选择普通级别的考试科目; 有资格免试的考生应选择正确的考试级别。

2. 上传的照片必须是申请人的近期照片。 如果无法清晰识别考生的外貌或照片与其外貌不符,将无法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完成但未返回支付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看支付结果,同时查看银行卡余额。 若款项尚未扣除,您可以再次进行网上支付; 若已扣款,请于次日网上查询付款结果。 若仍显示未付款,请于当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内付款,打印网银电子回执并提交至市政府人才测评中心查询。 否则,您将无法参加考试,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4、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考生如需开具考试费用发票,请于2019年3月25日至3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下载打印好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测评中心领取。 过期后将不予处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和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避免前往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6、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发生变更,请及时到天津市人才测评中心变更手机号码。 如不及时更改电话号码,将无法联系到应聘者,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同时请考生确认报名时预留的电话号码为手机号码。 若预留固定电话号码,后续通知短信无法成功发送,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阅读报名网站相关说明或来电咨询。

考试咨询热线:

保单登记条件咨询热线:(受理时间:2019年3月5日至3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联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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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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