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株洲市监委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接受株洲市委组织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 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县市配合实施。 中共株洲市纪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2. 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公开招聘岗位98个,招聘计划126个,其中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45个,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81个(具体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术资格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6. 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①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②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学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以及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团委书记、副书记学校、学院院长及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党支部副书记(排名第一),教师,并任职一学年以上;

③学生在高等学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不含社会捐赠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

7、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就业: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 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而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的人员;记录期限尚未届满;

5、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6. 注册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7日上午09:00 - 1月19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报考者登录株洲市人事考试网,输入“2023年株洲市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申请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其填写负责。 报名和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可在线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及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申请人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填写。 本次招聘专业认定依据《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应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录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确认,同时报综合部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本招聘公告中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留学归来并获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业成绩的人员。学位认证。 人员; 择业期间未确认工作单位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资格认定的回国人员出国留学并获得(学位)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上述学位证书(学术认证)的,取消资格。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通过国家统一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负责研究生教育的科研机构学习,其学习期间的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应保留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

择业期间未确定工作单??位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为国家统一招收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他们在离校时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限内未确定工作单??位。 户籍、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所有级别。

本次招聘设置专业不区分专业型硕士、博士学位和学术型硕士、博士学位。

七、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者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网上应聘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请申请人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其他职位。 ,资格初审通过者不得修改注册信息并申请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笔试后进行。 同一职位应聘者按照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比例的,全部报考人选)确定为资格审查候选人)。 最后入围的笔试成绩相同的候选人将被确定为资格审查候选人。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相关注册材料的原件。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 考试

(一)考试开题比例

求职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对少数特殊专业、确实难以竞争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考试名额比例,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检验方法

它将通过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参加闭卷考试,总分100分。 笔试主要内容见附件。

面试: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均将参加,并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综合评分综合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其余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较高者排名第一。

综合成绩合格分数定为60分。 未达到及格分数线者,不予参加体检。 同一职位的所有应聘者均未达到及格分数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将被取消。

(三)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在株洲举行。 具体时间、地点请以门票为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 缺少这两种证书之一的人将不被允许参加考试。

(四)签订合同

根据同一职位应聘者综合业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合同候选人。 毕业者可直接进入体检,无需签订合同。

应聘者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 如果放弃资格,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补补。 更换是一种双向选择。 招聘单位放弃替换的,不再进行替换。 如果没有替代候选人,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将被取消。

合格者将进入体检阶段。

9、体检及检查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并增设涉毒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主要考察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并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的,由招考单位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决定是否更换候选人。 更换候选人的,按照同岗位绩效排名等额更换,更换人数不超过2人。

十、宣传招募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告后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满的,正式录用; 试用期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录用人员享受与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11、离职后福利

(一)录用人员纳入企业编制管理,享受与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二)根据本市《关于优化人才政策体系促进本市高质量发展的30条措施》和《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等规定,博士生工作满一年者可申请10万元。 安置补助; 对在诸城区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全日制本科人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体优惠项目如下)相关政策内容为准)。

(三)可按相关手续申请租用人才公寓。

12. 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各高校官方网站的公告、公告、通知等信息。 如未能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者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 对违纪违法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的职位状况、招聘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招聘单位。

十三、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注册技术服务热线:-

政策咨询热线:

073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市委人才办)

(二)监督

中共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731-

附件:株洲市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清单、计划及要求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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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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