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岗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基层服务岗位。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是具有阜新市户籍且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毕业生、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大学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职业选择期(2019年、2020年)。 学历)。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是指城镇低保家庭、低保家庭、贫困残疾家庭的大学毕业生以及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大学毕业生。 他们持有《辽宁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辽宁省城镇边缘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 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大学毕业生是指父母一方或者其中一方被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大学毕业生。 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是指经残联部门认定为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
3、享受待遇标准
享受阜新市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阜新人力资源网及其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 具体注册信息如下:
1. 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周末休息)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址:市就业服务中心407室(中华路79号)
电话:
3. 注册须知
注册须遵守诚信承诺制度。 申请人报名时必须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 招聘期间任何阶段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申请人应提供两种通讯方式,确保注册时填写的通讯工具通讯顺畅。 因通讯方式不良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注册人负责。
4、报名要求:
(一)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
(二)民政、残联、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从“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打印《阜新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公益岗位人员(贫困家庭)登记表》。
上述材料齐全后,携带所有所需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登记。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安排面试。
(三)体检
面试通过者统一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宣传招募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者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阜新人力资源网”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同时公布举报热线,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为期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聘用。 聘用人员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接受岗位培训。 培训合格后,将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 合同期为三年(三年后退出,不会获得任何经济补偿),试用期为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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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阜新市2020年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任职登记表(贫困家庭).docx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财政局
2020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