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省》(赣人社通[2023]17号)、《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赣区政府办[2014]338号)精神,为确保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更好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我区城乡居民情况如下:

1、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1月30日。

2、目标任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续保率和缴费率达到95%以上; 必须保持保险质量和数量,完成保险扩容任务; 困难群体保险保障要实现全覆盖。

各项指标计算方法:

1、参保率=(实际参保人数÷应参保人数)×100%;

2、续保率=(当年累计参保人数??÷上年累计参保人数??)×100%;

3、缴费率=(实际缴费人数÷应缴人数)×100%;

4. 弱势群体覆盖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弱势群体人数÷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弱势群体人数)×100%。

3、保险登记工作

各乡镇、街道社保机构要从便利城乡居民参保角度创新工作措施,抓紧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通过万能参保登记数据比对等有效手段,发现并引导城乡居民参加参保登记,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 要及时完成参保人续展登记,并将续展费用缴纳信息报税务部门。 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机构要特别依靠村(社区)协办单位做好全村、全社区居民参保登记工作。

四、保费收缴工作

(一)征缴对象

1. 已投保并缴费者。 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今年应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2. 新被保险人。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户籍在赣州区、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居民,均可申请参保登记程序。 ,并缴纳养老保险费。

3. 附加费缴纳者。

(一)新参保人的附加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时,距领取待遇年龄不满15周岁、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但尚未参保登记的人员经个人申请,可以按规定补足上年度的保费。 不满15年的,应逐年缴纳保费,也可以补缴,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 自规定领取年龄起超过15周岁的,每年缴纳保险费,累计缴纳年限不得少于15年。 补充缴费中个人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

(2)在中断付款期间追加付款。 个人缴费中断的,可以返还中断当年的养老保险费。 补缴保费的,不享受政府补贴。

(3)加价追加费用。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的规定,参保人可以按照未缴年度的标准或当年缴费等级。 如果被保险人愿意提高缴费年度的缴费水平,被保险人可以按照缴费年度或当年缴费年度的缴费水平追加缴费,但同一缴费年度个人缴费总额不得超过当年最高缴费水平标准。 弥补欠薪年限或增加个人缴费年限的,不再给予政府补助。 已达到国家规定的领取年龄但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从参保人缴足养老保险费的次月起计算领取待遇。 参保人的待遇获得批准后,不得追加给付或改变给付水平。 。

(二)个人缴费等级标准

2023年缴费等级标准设定为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每年14年级。 对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返贫人员、持有两份计划生育证的家庭等困难群体,保留100元的最低支付标准。 鼓励缴费困难群体在政府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较高档次缴费,进一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三)政府补助标准

1、省财政补贴:对选择缴纳300-400元保费的人员,省政府根据实际参保人数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补贴; 对选择缴纳500-1000元、1500元、2000元保费的,省政府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补贴。 补贴60元; 选择2500元、30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助90元;选择4000元、50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助120元、150元。

2、区级财政补贴:选择300-400元、500-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标准缴费档次的,每人给予每年分别为10元和15元。 政府补贴分别为20元、25元、40元、50元。

(四)政府代缴保费的对象

1、参加保险的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残疾人),区财政部门缴纳保费100元。

2、对参加保险的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区财政按100元缴纳保费。

3、对于返贫致贫的,区财政部门给予100元保费。

4. 对参加计划生育“两户”(一孩领证户、两女节育户),区财政缴纳保费30元(先个人缴费,后政府缴费)支付)。

(五)困难群体认定及相关业务办理

1.享受优惠政策困难群体认定

(一)一、二级残疾人认定:2023年新参保或新认定的城乡居民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参保人须出具区残联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低保人员、特困人员认定:2023年新参保或新认定的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参保人员须提供区民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明。

(三)计划生育“二户”认定:2023年新参保或新认定计划生育“二户”的,参保人员须提供区卫生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明。

2.相关业务办理

(一)返贫人口:2023年新参保或新认定脱贫户,由乡镇社保站工作人员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缴费。

(二)不符合享受政府缴费政策的困难群体:对于2023年缴费前已不再属于困难群体的,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应及时终止其困难群体信息认定。建立信息系统并及时汇总、报告。 发送相关信息。

(6) 付款方式

1. 正常付款处理。 各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待缴费续保参保人员信息通过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推送至税务部门居民。 参保人可以选择通过税务部门指定的缴费渠道自主缴费。 等级付款。

2.新保费缴纳处理。 各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将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并推送至税务部门。 参保人可以选择缴费等级,通过税务部门指定的缴费渠道自主缴费。

3. 办理附加付款。 无论是新时代一次性补缴还是其他补缴业务,各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均须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进行补缴申报,打印补缴单向被保险人发出给付通知书,同时向被保险人提交补充给付。 付款验证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 补缴保费的,需持补缴申报表到税务部门指定的缴费渠道补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城乡居民养老问题而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齐心协力,早安排、早部署,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险意识。各乡镇、街道要遵循“三

以“三促”行动为契机,利用各媒体传播渠道广泛宣传动员,引导广大城乡居民选择较高缴费档次参加参保缴费。 同时,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方式,加强与合作银行的沟通。 大力提升居民参保和缴费便利度。

(三)把握政策要求,规范办理流程。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 要加大对专兼职人员的政策培训,让具体办理人员深入了解和掌握政策,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全面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四)严格工作纪律,加强资金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养老钱”、“救命钱”。 它们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容不得一分钱被篡改。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不跨越“红线”、不触及“底线”,以务实作风、严明纪律,切实维护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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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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